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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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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3月3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北京贝肯能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随着公司国际工程业务的做大做强,公司拟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国际工程业务的拓展。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贝肯能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贝肯能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公司机械制造业务,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机械制造业务拓展和技术升级。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新疆贝肯能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贝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钻井助剂相关业务,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钻井助剂业务的拓展和技术升级,并展开对外合作。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新疆贝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新疆贝肯石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贝肯石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经营资金周转问题,申请我公司为其在中国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聘任gaoyong(高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冬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青山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任的公告》)

公司财务总监戴美琼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陈平贵先生提名,拟聘任蒋莉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因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与蒋莉女士存在关联关系,所以回避表决。

同意该议案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吴伟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拟聘任gaoyong(高勇)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经董事长陈平贵先生提名,拟聘任戴美琼女士为公司审计部部长,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该议案8票,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董事会工作调整,现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做相应调整,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中刘昕女士调整为戴美琼女士。

同意该议案8票,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公司制定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管理,公司制定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该议案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4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共发行新股2,93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21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103.8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04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开设专户进行存储。

贝肯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定向井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的披露,贝肯能源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单位:万元

2017年1月10日,贝肯能源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贝肯能源使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68.30万元。

2017年1月10日,贝肯能源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贝肯能源拟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6,000万元,向建行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于2017年1月20日和1月23日,分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300万元和4,000万元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截止2017年3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3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83,766,622.25元,具体如下:单位: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有部分资金闲置,贝肯能源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降低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规模5,000万元,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拟降低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规模,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4、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5、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7、过去十二月内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收回。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降低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规模,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及资金付款计划,目前有部分资金闲置。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贝肯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东方花旗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第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三届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贝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3日上午1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贝肯能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一致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该议案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1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整合现有的资源优势,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拟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北京贝肯能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新疆贝肯能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和新疆贝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承接公司的国际工程、机械制造和钻井助剂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 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北京贝肯能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新疆贝肯能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新疆贝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贝肯能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贝肯能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空港工业区B区裕华路空港企业园三期29-2。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平贵

6、出资方式:现金和实物资产出资。公司将分期出资,首期以货币资金出资,待实物资产评估后缴足注册资本。目前拟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为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最终出资额以评估结果为准。

7、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拟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8、经营范围:国际油气田区块开发、国际石油工程承包、石油钻采设备工具及材料的贸易、石油化工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原油或其他石油产品贸易、民用产品贸易等、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

(二)新疆贝肯能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公司注册名称:新疆贝肯能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地址:克拉玛依市平安大道2500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平贵

6、出资方式:现金及实物出资。公司将分期出资,首期以货币资金出资,待实物资产评估后缴足注册资本。拟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包括公司机械项目部所拥有的行吊、管床、特殊焊机等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最终出资额以评估结果为准。

7、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拟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8、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

(三)新疆贝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注册名称:新疆贝肯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地址:克拉玛依市平安大道2500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平贵

6、出资方式:现金和实物资产出资。公司将分期出资,首期以货币资金出资,待实物资产评估后缴足注册资本。拟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包括公司化工项目部所拥有的常规钻井完井液添加剂试验检测仪器等,实物资产最终出资额以评估结果为准。

7、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拟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8、经营范围:钻井化工材料的生产、石油环保材料的生产、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及运输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

上述三家子公司成立具体事宜均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成立子公司开展国际工程、机械制造和钻井助剂业务,有助于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引进核心技术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同时尽快拓展国际市场业务,拓展新的业务范围,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根据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贝肯石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科技”)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就贝肯科技上述额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贝肯石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须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贝肯石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建南路4号

法定代表人:李青山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2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勘探开发技术服务、油田钻采及设备的技术研发服务、油田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油田化工产品研发、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贝肯科技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1,000万;

3、担保范围:贝肯科技与中国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4、担保主债权:有效期间依据《贷款合同》产生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因此同意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公司就子公司的上述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比例为85%,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广盛城投按其持股比例过低没有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无需反担保,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其他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会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新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事项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吴伟平先生辞职报告,吴伟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吴伟平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真诚的感谢。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3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gaoyong(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gaoyong(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gaoyong(高勇)个人简历。

gaoyong(高勇),男,1975年10月2日出生,硕士学历。澳洲国籍,护照号码m8140680, 历任公司贝肯国际项目部副总经理,公司北京综合管理部主任、公司北京国际贸易部经理、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gaoyong(高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监事杨伟为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联系方式:

姓 名: gaoyong(高勇)

办公电话 :0990—6918160

传 真: 0990—6918160

通信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

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gaoyong@beiken.com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事项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戴美琼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报告,辞职后戴美琼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戴美琼女士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真诚的感谢。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3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蒋莉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蒋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蒋莉个人简历

蒋莉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 1975年 8月出生, 本科学历,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月任贝肯能源财务部主任 , 2015年 1 月至今任贝肯能源总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莉女士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10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之弟媳,为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事项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戴美琼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并同意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名单为杨卫国、丁辉、戴美琼,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戴美琼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戴美琼个人简历如下

戴美琼女士: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4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克拉玛依塔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2003年3月至2010年2月任贝肯工业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贝肯能源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7年2月今任贝肯能源财务总监。戴美琼女士持有公司3,15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戴美琼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 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事项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陈平贵先生提名,聘任邓冬红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时辞去技术总监;聘任gaoyong(高勇)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李青山先生兼任技术总监。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gaoyong(高勇)先生、邓冬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青山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邓冬红、gaoyong(高勇)、李青山个人简历

邓冬红先生个人简历

邓冬红 公司安全总监、技术总监,男,1966年9月出生, 本科学历, 工程师; 曾任江汉油田钻井队技术员、固井工程师、钻井队长、新疆项目部副经理、钻井公司钻井工艺研究所副所长、江汉油田钻井公司阿尔及利亚项目经理;江汉油田钻井公司技术发展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任贝肯能源钻井项目部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贝肯能源安全总监、技术总监。

gaoyong(高勇)先生个人简历

gaoyong(高勇),男,1975年10月2日出生,硕士学历。澳洲国籍,护照号码m8140680, 历任公司贝肯国际项目部副总经理,公司北京综合管理部主任、公司北京国际贸易部经理、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李青山先生个人简历

李青山 公司市场总监,男,196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职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工艺研究院、塔里木一勘井下作业公司副经理、先后负责轮南油田,吐哈油田、彩南油田的压裂施工设计和改造工程,填补了国内油基压裂液体系的空白,其中彩南油田整体开采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从事采油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及方案研究。历任贝肯工业副总工程师、贝肯能源总工程师、任贝肯科技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贝肯能源市场总监。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7年3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等高管的独立意见

1、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gaoyong(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戴美琼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3、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和技术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蒋莉女士、gaoyong(高勇)先生、邓冬红先生、李青山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蒋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gaoyong(高勇)先生为副总经理、邓冬红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李青山先生为技术总监。

独立董事(签名):

张洪生 丁辉 杨卫国

2017年3月3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4号文核准,贝肯能源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共发行新股2,93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21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103.8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贝肯能源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048号《验资报告》。贝肯能源对募集资金开设专户进行存储。

贝肯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定向井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的披露,贝肯能源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单位:万元

2017年1月10日,贝肯能源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贝肯能源使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68.30万元。

2017年1月10日,贝肯能源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贝肯能源拟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6,000万元,向建行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于2017年1月20日和1月23日,分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300万元和4,000万元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截止2017年3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3月2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83,766,622.25元,具体如下:单位: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有部分资金闲置,贝肯能源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降低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规模5,000万元,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贝肯能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贝肯能源拟降低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规模,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贝肯能源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贝肯能源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4、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5、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7、过去十二月内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收回。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贝肯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贝肯能源降低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规模,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贝肯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东方花旗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张正平         席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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