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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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7-00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拟购置一艘超灵便型散货船舶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购置一艘船龄在五至八年、合同价格不超过875万美元的超灵便型散货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申请境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100万美元(汇率按6.8833计,折合人民币688.33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美元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两年。(详见临2017-008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勇明、周峻、季胜君、王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以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O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7-008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香港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香港公司”)申请境外借款10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688.33万元)。本次创业香港公司向集团香港公司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航业”)购船,缓解新海航业因购船而引起的资金压力。此次境外借款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100万元美元(汇率按6.8833计,折合人民币688.33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创业香港公司本次拟向集团香港公司申请境外借款100万元美元(汇率按6.8833计,折合人民币688.33万元),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美元贷款利率,期限为两年。

2、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6,413,4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1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00万元美元,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未达公司净资产的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65万元,主营业务:货物贸易和房产租赁,该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1,386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7,90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16万元。

2017年1月底该公司净资产12,126.80万元,2017年1月的营业收入为286.48万元,净利润52.17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资金出借方: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100万美元

借款期限:两年

借款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美元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用于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海航业购船

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和原则:

本次境外借款的年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美元贷款利率

五、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借款目的:本次创业香港公司向集团香港公司借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海航业购船,缓解新海航业因购船而引起的资金压力。

2、影响:本次借款的利率不高于当地境外银行同期美元贷款利率,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境外借款100万元美元(汇率按6.8833计,折合人民币688.33万元),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海航业购船,缓解新海航业因购船而引起的资金压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己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