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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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当债券市场出现上升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较高,市场资金成本较低时,本基金可以不断利用正回购的方式进行滚动操作,放大资金规模、获得超额收益。当债券市场出现下降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低,市场资金成本高时,本基金可以通过买断式逆回购,在降低债券仓位的同时获取超额收益。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普通信用债与一系列期权的结合体,既有债券的保护性又有像股票那样的波动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换债券的债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换债券中长期的上涨空间。

考虑到可转换债券内含的权利,尤其是转股价的修正权,本基金在借助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模型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的同时,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通过上述方式,基金管理人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可以从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中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信用矩阵来估计信用利差。该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计一定期限内,债务及其它信用类产品构成的组合价值变化的远期分布。这种估计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实现的。其中先对单个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后通过考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和风险头寸,把模型推广到多个债券或贷款的组合。

(9)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应对大量赎回产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将通过发行量、前一个月日均成交量、前一个月的交易频率、买卖价差、剩余到期期限等指标甄别个券的流动性。

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一级市场策略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新股申购及增发)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一二级市场价差及股市投资环境,充分考虑中签率、锁定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投资收益。

(2)权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利用认沽权证,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

十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约定。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2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五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换的说明,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2. 在“二、释义”中,更新了基金转型后的相关信息。

3.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4.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

6. 删除了“六、基金份额的分级”相关内容。

7. 增加了“六、基金的历史沿革”相关内容。

8. 删除了“七、基金的募集”相关内容。

9. 增加了“七、基金的存续”相关内容。

10. 删除了“八、基金合同的生效”相关内容。

11. 删除了“惠鑫A的基金份额折算”相关内容。

12. 在“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更新了基金上市交易的相关信息。

13.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相关信息。

14. 删除了“十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相关内容。

15. 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策略、投资组合限制、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16. 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数据。

17. 在“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基金估值的相关信息。

18. 在“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删除了基金转型前的相关信息。

19. 在“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删除了基金转型前的相关信息。

20. 在“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临时报告相关内容。

21. 在“十八、风险揭示”中,更新了基金的特有风险相关内容。

22. 在“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中,更新了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相关信息。

23.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6年7月25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 2016年7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份额第五个开放日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3. 2016年7月26日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基金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4. 2016年8月24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

5. 2016年9月6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及全文

6. 2016年10月26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7. 2016年11月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和讯开展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 2016年1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汇付金融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2016年1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钱景财富开展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2016年12月7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1. 2016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2016年12月3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6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13. 2017年1月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肯瑞特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 2017年1月10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型的公告

15. 2017年1月1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督察长不再持有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16. 2017年1月19日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基金之惠鑫A基金份额开放赎回期间惠鑫B基金份额风险提示性公告

17. 2017年1月19日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18. 2017年1月19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19. 2017年1月20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20. 2017年1月20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型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1. 2017年1月23日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2. 2017年1月23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日等事项的公告

23. 2017年1月24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惠鑫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