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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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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版)

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1)资产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

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096,689.38万元、1,987,890.77万元、1,811,81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负债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

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负债分别为960,270.66万元、913,378.68万元、795,601.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非流动负债产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73,738.72万元、671,260.81万元及607,956.39万元。2014-2016年度,随着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和贸易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16年度和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前一年度分别增长102,477.91万元和63,304.42万元,增幅分别达到15.27%和10.41%。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港口货物装卸业务,主营业务突出,但随着公司业务日趋多元化,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和贸易业务的规模逐步扩大。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3.48%、62.94%及73.42%,尽管2014-2016年度装卸及相关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存在下降趋势,但其总量可观、盈利能力稳定,仍然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①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

本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装卸、港务管理、仓储堆存等。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本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分别为413,828.90万元、422,484.36万元及446,366.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3.48%、62.94 %及73.42 %。

报告期内,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按货类划分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仅列示主要货类的分部信息。

2016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2015年度减少8,655.46万元,降幅为2.05%;2015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2014年度减少23,882.29万元,降幅为5.35%。报告期内,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受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及国家供给侧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煤炭接卸量减少以及外贸比例下降导致平均收费单价下降,煤炭等货类收入同比下滑。

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

本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运输、拖轮和理货业务。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本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分别为119,298.23万元、100,618.16万元及92,548.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5.42%、14.99 %及15.22 %。

报告期内,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按业务划分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18,680.07万元,增长率为18.57%; 2015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2014年度增加8,069.85万元,增长率为8.72%。2014至2016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得到长足发展,主要由于公司积极培育市场,代理及运输业务高速增长。

2014至2016年度,公司代理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不断强化增值服务意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开拓海铁联运、全程物流等新型物流业务。

2014至2016年度,公司运输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码头主业争取货源,积极开展集装箱穿梭巴士航线等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与装卸及相关业务呈现出不同的变动趋势,主要由于1)从公司自身业务情况来看,经过多年发展,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的业务规模及经营范围不断扩展,已不再单纯依附于装卸主业,对冲主业波动风险能力有所增强;2)从外部市场环境来看,装卸及相关业务为港口行业传统业务,公司主动拓展业务的空间有限,收入与市场整体状况相关度更高;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种类繁多、方兴未艾,市场需求远未得到满足,通过拓展业务种类、提升服务质量,公司能够引货入港,引进新客户,从而有效对冲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及利润随经济及市场环境波动的风险。

③贸易业务

本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包括油品、煤炭、汽车、粮食等业务。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本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213,511.47万元、119,180.68万元及49,569.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59%、17.75%及8.15%。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按货类划分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仅列示主要货类的分部信息。

2016年度,贸易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94,330.79万元;2015年度,贸易收入较2014年度增加69,611.6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引货入港,通过与码头主业客户合作开展煤炭、粮食、钢材、汽车等贸易,成立了南沙海港贸易公司、金港汽车贸易公司等贸易公司,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港口主业为核心形成集聚效应。

④其他业务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设计、监理、修理等业务。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其他收入分别为15,513.49 万元、16,245.39万元及12,784.1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1%、2.42%及2.10%。

2014至2016年度,其他业务规模及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且相对稳定。

(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和《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股利分配。

本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中长期的具体分红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i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50%),且超过五千(5,000)万元;ii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0%)。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20%)。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港口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3)分红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并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2014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1,221.98万元,将上述可分配利润中的25%,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86元(含税),共支付股利15,307.68万元。截至2015年9月10日,上述股利已全部支付完毕。

(2)2015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814.71万元,将上述可分配利润中的25%,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03元(含税),共支付股利13,203.28万元。截至2016年7月29日,上述股利已全部支付完毕。

(3)2016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未就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事项作出股东大会决议。

(4)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核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下属企业的简要情况

(1)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80,007.8万元,注册地为东莞市麻涌镇新沙,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货物装卸、搬运、疏运、堆存及仓储,散货灌包、货运代理、机电设备维修,水电安装,港口设施设备、场地租赁,机电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7,445.14万元,净资产152,542.92万元,2015年净利润38,918.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1,883.80万元,净资产156,482.77万元,2016年净利润37,858.2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南沙港务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为126,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2号自编1栋(仅作办公功能使用),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51%,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主营业务为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装卸搬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船舶补给供应服务;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2,361.47万元,2015年净资产144,579.96万元,净利润11,081.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5,857.33万元,净资产147,715.40万元,2016年净利润8,122.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3)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8日,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新港路1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51%,新加坡广州港口投资私人有限公司49%,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4,897.87万元,净资产61,887.42万元,2015年净利润6,129.7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979.74万元,净资产62,023.18万元,2016年净利润6,492.8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4)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南沙码头公司”)

南沙码头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9日,注册资本为21,3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6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45%,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持股27.5%,Nyk Holding(Europe)B.V.持股12.5%,南沙港桥公司15%,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汽车清洗服务。

2013年6月8日,本公司与南沙港桥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鉴于2012年1月1日,南沙港桥公司与南沙码头公司原股东集装箱发展公司签订关于由集装箱发展公司合并南沙码头公司财务报表的协议书,2013年6月本公司吸收合并集装箱发展公司并承继其持有的南沙码头公司股权,南沙港桥公司同意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在南沙港桥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方面表决时,南沙港桥公司同意要求其派出的董事在表决时与发行人派出的董事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本公司对南沙码头公司存在实质控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6,322.40万元,净资产30,529.77万元,2015年净利润3,670.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429.91万元,净资产27,150.83万元,2016年净利润3,820.5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5)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

能源发展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45,714.9386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1112-1119室,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1,848.88万元,净资产57,854.24万元,2015年净利润-1,008.8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618.82万元,净资产55,989.29万元,2016年净利润-489.4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6)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成立于1982年6月25日,注册资本为17,850.51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肥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无船承运;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预包装食品批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419.57万元,净资产14,926.76万元,2015年净利润2,960.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006.32万元,净资产20,168.50万元,2016年净利润3,867.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7)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船务公司”)

船务公司成立于1978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11,6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港澳航线货物运输。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227.65万元,净资产12,592.73万元,2015年净利润1,212.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962.62万元,净资产12,891.55万元,2016年净利润1,319.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8)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公司”)

建设工程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3日,注册资本为751.7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167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80.0452%,工程设计院持股19.9548%,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工程);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公路工程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航道服务;沉船沉物打捞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码头疏浚;铁路工程建筑;交通标志施工;架线工程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电气设备零售;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橡胶制品零售;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混凝土预制件销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钢材零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35.54万元,净资产1,028.38万元,2015年净利润751.8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496.76万元,净资产1,131.70万元,2016年净利润1,033.2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9)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港航环保公司”)

港航环保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25日(原名“广州港珠江防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8号(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固体废物治理;矿物油废弃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水污染治理;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监测;噪声污染监测;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02.12万元,净资产1,069.02万元,2015年净利润138.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56.38万元,净资产1,086.05万元,2016年净利润170.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0)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公司”)

工程管理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1日,注册资本为1,32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算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沉船沉物打捞服务;航道服务;灯塔、航标管理服务;基坑监测服务;基坑支护服务;海洋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工程钻探;测绘服务;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89.54万元,净资产1,688.26万元,2015净利润928.2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64.72万元,净资产1,803.95万元,2016年净利润1,136.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1)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外轮理货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成立于1982年3月2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26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84%,外轮理货总公司持股16%,主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港口理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14.64万元,净资产3,205.01万元,2015年净利润2,469.8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741.46万元,净资产3,504.27万元,2016年净利润1,812.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2)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船舶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2月17日,注册资本为205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港湾路18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7.41 万元,净资产521.73万元,2015年净利润854.57万元,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4.91万元,净资产521.73万元,2016年净利润657.4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3)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院”)

工程设计院成立于1988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为37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1号3楼(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水运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68.93万元,净资产500.34万元,2015年净利润341.1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61.76万元,净资产538.72万元,2016年净利润383.7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4)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煤炭交易中心”)

煤炭交易中心成立于2006年8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萝岗区宝石路1号自编108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煤炭及制品批发;房屋租赁;谷物副产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煤炭检测;仓储代理服务;糖料作物批发;技术进出口;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油料作物批发;联合运输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钢材批发;饲料批发;物流代理服务;无船承运;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01.12万元,净资产1,093.82万元,2015年净利润66.1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79.36万元,净资产1,099.07万元,2016年净利润52.4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5)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海港拖轮公司”)

海港拖轮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南二路38号综合办公楼102室,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85%,穗航实业公司持股15%,主营业务为水上运输设备批发;机械配件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机械配件零售;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55.37万元,净资产5,094.04万元,2015年净利润335.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008.23万元,净资产6,946.19万元,2016年净利润549.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6)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港航投资公司”)

港航投资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12号5楼508房(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汽车产业园的招商、开发、建设;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物业管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951.57万元,净资产17,536.03万元,2015年净利润15.2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640.08万元,净资产17,463.90万元,2016年净利润-72.1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7)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海嘉码头公司”)

海嘉码头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1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6号办公楼四楼410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50%,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持股50%,主营业务为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品牌汽车销售;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本公司与子公司海嘉码头公司另一投资方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在海嘉码头公司的章程中约定在相关事项中与本公司保持一致,从而形成本公司对海嘉码头公司的实质控制,从2014年4月11日该公司成立开始,将海嘉码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05.68万元,净资产5,510.57万元,2015年净利润283.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6,410.64万元,净资产20,797.67万元,2016年净利润199.3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18)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南沙贸易公司”)

南沙贸易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4楼401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箱、包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批发;水上运输设备批发;办公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服装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化肥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贸易代理;服装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眼镜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钟表零售;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电子产品批发;包装材料的销售;电磁屏蔽器材的销售;沥青及其制品销售;二手车销售;环保设备批发;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售;电气设备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清洁用品批发;电线、电缆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销售标识牌、指示牌;辐射防护器材的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钢材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批发;机械配件零售;劳动防护用品批发;租赁经营加油站;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仪器仪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箱、包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佣金代理;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汽车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保安器材销售;鞋零售;帽零售;鞋批发;帽批发;专用设备销售;电梯销售;纯水冷却装置销售;销售洗涤设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01.03万元,净资产1,003.21万元,2015年净利润32.1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953.95万元,净资产2,984.24万元,2016年净利润55.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9)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中联理货公司”)

中联理货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0日,注册资本为28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第七层自编第陆(6)单元,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50%,中联理货有限公司持股50%,主营业务为港口理货。

2015年6月10日,根据本公司与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书,本公司在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权任命4名董事。本公司形成对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从2015年6月30日起,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16.09万元,净资产1,051.10万元,2015年净利润620.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9.09万元,净资产802.92万元,2016年净利润372.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0)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诚融资担保公司”)

合诚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9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8号第6层(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60%,广州港集团持股40%,主营业务为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工程项目担保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开展个人置业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029.66万元,净资产20,015.71万元,2016年净利润15.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1)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港盛公司”)

港盛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13日,注册资本为15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1号四楼,股权结构为船务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4.75万元,净资产195.40万元,2015年净利润163.8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61.30万元,净资产190.09万元,2016年净利润41.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2)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司(“港隆报关公司”)

港隆报关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19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7楼(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2.56万元,净资产254.44万元,2015年净利润53.4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5.57万元,净资产256.25万元,2016年净利润18.0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3)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联合代理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1号三楼,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50%,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股50%,主营业务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水上救助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国际海运船舶代理。

根据相关董事会决议,物流公司承包经营联合代理公司,物流公司对联合代理公司形成实际控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26.14万元,净资产327.60万元,2015年净利润206.7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64.20万元,净资产327.60万元,2016年净利润760.9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4)广州市黄埔恒德公正商务有限公司(“黄埔恒德公司”)

黄埔恒德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26号,股权结构为外轮理货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咨询服务;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证检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0.24万元,净资产71.64万元,2015年净利润17.6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17万元,净资产72.85万元,2016年净利润12.0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5)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港发码头公司”)

港发码头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路13号4楼X4090(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占持股50%,能源发展公司持股50%,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2010年12月,根据港发码头公司股东能源发展公司与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同意按照该协议约定,在港发码头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方面表决时,其与能源发展公司保持一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形成对港发码头公司的实质控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758.48万元,净资产11,594.16万元,2015年净利润1,406.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439.44万元,净资产12,066.85万元,2016年净利润1,732.7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6)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小虎码头公司”)

小虎码头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5日,注册资本为15,75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南二路38号,股权结构为能源发展公司持股70%,NEPTUNE STORAGE LIMITED持股30%,主营业务为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026.86万元,净资产13,248.70万元,2015年净利润-975.8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452.51万元,净资产13,279.80万元,2016年净利润31.1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7)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能发货运公司”)

能发货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26号,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9.65万元,净资产159.87万元,2015年净利润49.9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0.65万元,净资产159.87万元,2016年净利润36.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8)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

工程检测中心成立于2004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为111.3873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股权结构为工程管理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桩基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无损检测;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服务;建筑材料检验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4.40万元,净资产125.84万元,2015年净利润38.3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2.22万元,净资产128.35万元,2016年净利润25.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9)广州恒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恒太货代公司”)

恒太货代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浦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1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外轮理货公司持股90%,主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0.62万元,净资产492.92万元,2015年净利润39.4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96.59万元,净资产508.22万元,2016年净利润70.2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0)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仓储运输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2日,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26号,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00.26万元,净资产4,883.94万元,2015年净利润687.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13.21万元,净资产5,012.63万元,2016年净利润401.0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1)衡阳港铁物流有限公司(“衡阳物流公司”)

衡阳物流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6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注册地为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2号名城大厦1408室,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货运代理服务,货物的装卸、仓储、分拆、包装,集装箱的拼装、拆箱、清洗、熏蒸、箱检及维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7.11万元,净资产183.78万元,2015年净利润-35.5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8.85万元,净资产144.20万元,2016年净利润-3.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2)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茂名广港公司”)

茂名广港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为76,000万元,注册地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工贸小区府前大道电城镇政府办公楼六楼,股权结构为港航投资公司持股70%,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主营业务为公用通用码头以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572.58万元,净资产15,158.40万元,2015年净利润11.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258.05万元,净资产15,082.96万元,2016年净利润-75.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3)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港货代公司”)

通港货代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2号708房,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51%,广州市卓志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9%,主营业务为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货运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60.32万元,净资产750.00万元,2015年净利润1,827.0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08.50万元,净资产750.00万元,2016年净利润1,733.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4)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港汽车公司”)

广港汽车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注册资本为65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沙仔北路6号自编8栋505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南沙码头公司持股60%,北京汇金联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主营业务为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需取得经营许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80.55万元,净资产644.65万元,2015年净利润 -5.3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60.31万元,净资产692.82万元,2016年净利润50.1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5)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港贸易公司”)

金港贸易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沙仔北路6号自编8栋办公楼510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持股51%,大连金港联合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9%,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82.64万元,净资产979.28万元,2015净利润-20.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314.46万元,净资产986.18万元,2016年净利润6.9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6)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港研究院”)

广州港研究院成立于2016年6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667号(自编2号)(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水文勘察服务;模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船舶、海上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测绘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运工程设计服务;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软件开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2.95万元,净资产992.11万元,2016年净利润-7.8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7)广州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公司”)

数据科技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1号第三层(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防伪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交易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系统工程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船舶通信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铁路运输通信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46.00万元,净资产1,945.50万元,2016年净利润-54.5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除上述子公司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一家全资子公司,广州港航道工程有限公司(“航道工程公司”)。

航道工程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19日,注册资本为51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四楼,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为港池、泊位、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测绘,潜水打涝,航道设施、助航标志的设置安装,码头设施制作、安装、码头护弦及跨河管线水下安装。河床资源开发,航道工程技术咨询。根据2014年5月4日的航道工程公司及工程管理公司股东决定,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公司和航道工程公司的整体运营与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集中优势统一开展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决定由工程管理公司吸收合并航道工程公司,航道工程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日完成工商注销。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航道工程公司总资产1,401.24万元,净资产551.04万元,2013年净利润150.8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广东分所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航道工程公司总资产1,524.53万元,净资产555.11万元,2014年1-6月净利润40.7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一)预计募集资金项目及金额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偿还先期银行借款。

(二)产业政策情况

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的海运集装箱港口既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及交通运输部规划精神,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中明确的“协同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互联互通大通道,加强水运建设,按照规模化、专业化要求加快建设广州、佛山、肇庆、梧州、贵港、南宁六大主要港口”要求之一。同时,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地处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新区既属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规划的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的片区,也属于“21世纪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规划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广州市政府及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也分别出台政策,支持在南沙新区片区建设智慧型国际航运物流枢纽。

(三)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南沙三期工程项目符合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和规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加强和拓展。南沙三期工程项目建设能够加快出海航道拓宽工程,提高通航能力,使港口进一步适应船舶大型化的趋势;提高公司的货物吞吐能力和营运效率,提升公司业务服务水平;加速公司临港产业布局发展,重点依托南沙港区,逐步完善和优化港口功能服务链,加快培育和形成以装卸仓储为主导的现代港口服务产业体系,不断增强港口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

(四)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则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五)募集资金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上述有关项目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复情况如下:

201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10]3155号,同意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单位为广州港集团;项目建设4个10万吨级和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泊15万吨集装箱船设计),码头岸线长2,218米,设计年通过能力370万标准箱,24个2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港池水深和水工结构按泊1千吨级集装箱海轮设计),码头岸线长1,66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200万标准箱,1个工作船泊位,码头岸线长300米,及其他水、陆域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47,4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61,590万元,占总投资的35%,由广州港集团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投资485,810万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2014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4]1531号),同意将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单位由广州港集团变更为广州港股份;除上述调整外,南沙三期项目仍然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10]3155号内容执行。

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出具《广州港南沙港区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4)第10514号),作为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股份移交资产负债的依据。根据审计报告,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支付234,325.5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贷款为122,894.68万元,应付票据为26,191.85万元,自有资金垫付为85,239.05万元。发行人对应承接了累计支付资产及资金来源负债,并与广州港集团签订了《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资金垫付及资金占用成本的协议》,支付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自有资金85,239.05万元及利息5,502.7万元。前述利息根据广州港集团2011年-2014年上半年有息负债综合成本确定。

(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该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并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安全。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广州港地处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地带,直接依托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地理区位优势突出,主要为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货物运输行业提供服务。广州港的直接腹地为珠江三角洲,间接腹地为广东省其他地区以及华南、西南等省区。南沙港区是广州港规划重点发展的深水港区,直接腹地为广州、佛山、中山等珠江三角洲中西部地区。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大码头建设4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15万吨设计),码头岸线总长2,218m,设计底高程为-18.0m;建设2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24个,设计底高程为-5.7m,驳船码头岸线总长1,660m。该项目总设计通过能力570万TEU。

(二)投资概算及效益情况

该项目经核准的总投资额为747,400.00万元,该项目基本投资概算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该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为9.1%。

(三)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选择

南沙三期的主要生产方法及装卸工艺流程参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业务流程”。

南沙三期的主要设备为各型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如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龙门吊、岸桥等,主要设备选择将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现有设备使用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择优选择。

(四)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南沙三期生产过程的原材料的需求较少,主要对外采购品为港口机械装备及其配件、港口建设材料、电力、燃料油等。港口机械装备、建设材料将向社会招标采购,电力将由广州市当地供电局向本公司供应,燃料油将向发行人的物资分公司按市场价格采购。

(五)环境保护情况

南沙三期已获得环境保护部出具的《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294号)。该项目已经制定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护环境安全。

本项目主要投入的环保设备及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情况如下:

注:2016年下半年采购固体废物处理站产生费用3.21万元,计划于2017年完成支付

公司将根据南沙三期生产需要,陆续投入其他环保设备设施。

(六)选址及用地情况

发行人于2014年12月31日与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401152014B00404),拟使用土地2,380,587平方米。

该等土地为通过招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40,102万元,本公司已全额缴纳,并已于2015年取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穗府国用(2015)第0410004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组织方式情况

南沙三期由发行人下属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组织实施,发行人负责总体协调。

(八)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以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1、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认为该等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广州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枢纽港,是全国沿海五个港口群体中珠江三角洲最大的港口。本公司作为广州港最核心的运营商,2016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595.3万TEU。在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的基础上,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建成后设计通过能力预计达到570万TEU,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集装箱业务吞吐能力和营运效率,提升公司服务水平,保障公司的后续经营发展,进一步突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能力。

公司报告期集装箱业务占装卸及相关收入的比约为30%,南沙三期完成后有利于提高集装箱业务占比,进而提高公司毛利水平。南沙三期位于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内,有助于公司吸引新客户,增加收入来源。2016年南沙三期营业收入27,054.95 万元,占当期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3.50%。

本公司具有多年的港口运营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港口运行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也具有完整的生产作业系统和组织管理系统,完整的码头及物流设施和配套的机械装备系统,完整独立的信息化运营、管理和网络系统,因此具备安全、高效运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港口业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与国内特别是港口周边地区,乃至国际的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受经济周期波动性影响较大,当经济处于扩张期,运输需求增加,公司的业务量上升;当经济处于低潮时期,运输需求减少,公司的业务量降低;世界贸易的波动影响外贸业务,进而直接影响港口经营。公司所处的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济周期波动较为敏感,因此,国内外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波动情况均对公司经营情况有所影响。

2、腹地经济波动的风险

港口货物吞吐量与其腹地经济密切相关,腹地经济增长速度、区域集疏运环境、产业结构调整等都将对港口货物吞吐量产生影响。公司直接经济腹地以珠三角地区为主,辐射至广东省全境;间接经济腹地涵盖整个泛珠三角区域。上述地区经济能否保持稳定增长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3、周边港口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周边港口,包括香港、深圳、珠海、东莞等港口,其中广州港、深圳港和香港港相互距离较近,货物吞吐量规模较大,是区域内最主要的三个港口。周边港口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装卸效率、装卸货损货差及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相邻港口通过价格竞争获取货源的现象较为普遍,货量存在分流的可能,因此在港口行业逐步进入整体结构性重组的背景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港口行业收费上涨存在一定压力,部分货类的收费有适当下调的可能性。

4、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除传统的内河水运、集装箱海运方式外,由于广东省内高速网的日益健全,腹地及周边干线公路网的完善,以及航空货运业的迅猛发展,本公司所在广州港区域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已经形成,交通运输条件良好,公路、铁路和空运货运量均有所增长,会对公司的业务量产生一定分流和影响。

(二)业务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近年来港口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得到了主要客户的有力支持, 2015年度,公司前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2.99%;2016年度,公司前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9.80%。如果整体行业格局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对主要客户保持一定程度的依赖。如果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货物港口作业的需求,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2、仓储货物监管的风险

公司仓储业务是装卸的配套业务。仓储业务主要是对到港货物堆存仓储,其中包含了部分需要开立仓单,提供质押监管的业务,公司仓储业务主要以一般堆存仓储为主,作为银行指定仓库开立仓单提供仓储货物质押监管业务较少。但在该项业务开展过程中,如果没有对仓储货物进行有效监管,或是未能严格按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认定的进出库手续控制货物,造成货物被转出,将会引发法律纠纷,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3、环保风险

港口行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主要来源于水污染源、产生于煤炭等散货装卸作业的粉尘大气污染物、港口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等。此外,在运输一些特殊产品情况下,如一些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理化学性质的货物时,可能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等环保风险。《港口法》规定建设港口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不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项目建设将采取严格限制措施。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港务建筑施工管理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但仍存在破坏港口周边生态环境的风险。一旦发生该等情况,公司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轻则可能被罚款,重则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停业整顿,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本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本公司运营成本上升。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货物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货损事故等,公司已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管理规范,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来防范该等风险的发生,公司也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关注的事项。但是,如果这些环节出现任何一项事故,都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声誉。如果与码头作业相关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则可能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司正常的业务运行可能受到影响,由此引起的赔偿款和诉讼费用也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5、各项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①装卸及相关业务

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44 %、40.42%及43.13%,整体呈下降趋势。广州港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其经营状况与国内经济高度相关,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贸易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经济形势在短期内没有明显改善,则公司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53%、24.75%及26.7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通过代理及运输业务积极培育市场,新业务营收增长迅速,但其规模效应及经济效益尚未完全显现,如果未来相关业务的盈利模式及经营效率未能有效优化,则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③贸易业务

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7%、1.08%及0.45%,波动较大,主要由于2014年度受国内产能过剩影响,公司此前主营的煤炭贸易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2014年以来,得益于“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回升,公司毛利率有所改善。未来,如果大宗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货类结构中低毛利业务占比增加,则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④其他业务

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20%、25.35%及27.99%,存在一定降幅,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建设业务各年签订的合同利润水平存在一定下降。如果未来公司建设业务合同对应的利润水平出现变化,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风险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4、0.34及0.49,速动比率分别为0.42、0.32及0.47。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波动态势,但整体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可能导致公司在面临突发性大额现金需求的情况下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其盈利能力需在建成后逐步体现,短期内尚无法释放,本公司存在因发行后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另外,未来公司的在建项目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投产后,即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相应增加,同时,为相应项目筹集的专项借款的利息费用不再资本化,会在短期内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如果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相应增加,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的风险。

3、控股子公司分红能力的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特别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沙港务公司为本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因此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派利润的情况将影响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能力。尽管本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规定,但受控股子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来源、现金流状况以及投资计划等的限制,可能造成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金额并不完全与本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相一致。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利润的能力下降,则会对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尽管本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其投资回报良好,但由于项目实施情况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因不可控因素出现致使项目建设进度发生变化,则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可能会发生变动。

此外,由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码头和泊位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且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培育,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港区自然条件及腹地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

(五)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86.45%的股权,占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广州港集团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能够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决策、对外投资等事项施加较大影响。

虽然本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但控股股东仍可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促使本公司做出有损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从而导致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六)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港口行业发展,将其列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并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提出要推动港口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港口服务体系的要求。

港口运输作为基础设施行业长期以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更改,或对港口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等标准和政策做出更严格的规定,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外汇政策及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影响。

2、港口费率调整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货物装卸及相关服务业务,其收费标准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等规定执行,对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以及提供船舶服务的供水(物料)服务费、供油(气)服务费、供电服务费、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等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实行政府定价;对拖轮费、停泊费、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果国家调整港口收费规则或改变港口收费体制,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开展需获得港务、交通、海关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取得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如果本公司在经营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未能及时取得、更新、续期相关经营资质许可,本公司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影响。

4、政府支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广州港是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以及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出海通道和中国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公司作为广州港的主要运营商,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广州市政府多次出台支持广州港发展的相关意见,通过安排专项发展基金、港务设施维护建设资金以及货物港务费分成等方式,支持公司发展。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未来对公司支持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其他风险

1、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增长较快,子公司数量较多,员工规模较大,对本公司的产业经营、内部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应对宏观经济政策变动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如果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构架不能适应子公司数量较多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本公司所属港区分布较广,各港区码头泊位之间的合理布局和业务协调情况,对本公司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将产生一定影响。

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风险

港口经营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气象、水文、地形与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都会对港口的正常经营形成制约。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可能对港口设施和人员造成重大伤害,也可能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3、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本公司的A股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4、瑕疵房产的相关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共计459处,其中64处房屋由于政企合一等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约占本公司房产总面积的25.36%,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该等房屋的相关手续,且其中大部分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相关房产自建成至今一直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相关使用方正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且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未因报告期违反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然而,若上述部分房产被强制拆迁,发行人部分经营场所将受到影响,短期内可能使得仓储能力、生产效率等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且可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资产、负债和权益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大合同包括: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1亿元以上的工程合同以及1,000万元以上监理合同、泊位改造协议、新船建造合同;4,000万元以上或预计年度4,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作业协议、货物代理合同、物资油品采购合同;关联交易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请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三、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2)关联担保”。

除下述诉讼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因蓝粤公司、蓝海公司长期拖欠公司港口费用,本公司于2013年5月起陆续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诉请蓝粤公司、蓝海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广州海事法院按到港船舶航次进行立案,共计56个案件。截至2013年12月20日,广州海事法院已对前述56个案件分别出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等《民事判决书》,法院全部支持本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蓝粤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合计45,619,748.70元,蓝海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合计7,907,893.27元,判决均已经生效。

鉴于蓝粤公司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本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费用及其利息,并申请扣押了蓝粤公司堆存于广州港黄埔、西基、新沙码头的共65,000吨煤炭。后经协商,本公司与蓝粤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双方同意蓝粤公司将堆存在本公司码头的所有煤炭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用于抵偿其欠付的港口费用。2014年8月18日,广州海事法院分别出具(2014)广海法执字第76、7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对(2013)广海法初字第634号、(2013)广海法初字第63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在具备执行条件时,本公司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截至执行终结时,尚有蓝粤公司欠付本公司的债务共10,337,495.7元尚未执行完毕。本公司已将上述债务计提减值。根据和解协议,本公司处置了蓝粤公司交由本公司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根据处置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对蓝粤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39.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26.9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因本公司分配余留及继续处置煤炭款合计964.42万元,并已全部处置完毕,故对蓝粤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调整为零。

由于蓝海公司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本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债务共计8,021,624.27元。鉴于蓝海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4年8月17日,广州海事法院出具(2014)广海法执字第51-6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该次执行,在具备执行条件时,本公司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涉及蓝海公司的债务计提减值。本公司对蓝海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充分计提。

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也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13:30-16:30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查询地点如下:

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联系人:马楚江、林镜秋

联系电话:020-83052510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三、查阅网址

www.gzport.com

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