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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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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4日,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控股”)通知,东软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进行再质押。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东软控股将其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合计6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469%)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解除质押。东软控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3月9日。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的情况

东软控股将其所持有的76,200,000股本公司股份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东软控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3月13日。

截至目前,东软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41,403,6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742%,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东软控股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6,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293%。截至目前,东软控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39,019,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1824%。

三、股东质押情况说明

1、股份质押的目的

东软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以满足公司投资运营需求。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东软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股份质押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质押没有设置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不存在资金偿还风险,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