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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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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7—004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到会6名。

4、会议由董事长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6亿元(含6.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6亿元(含6.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费率为1%,担保费用合计660万元。

鉴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公司董事李剑先生、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为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7—00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6亿元(含6.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熊强先生代表公司与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7—006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6亿元(含6.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集团”)为公司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费率为1%/年。

2、鉴于:武信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公司董事李剑先生、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为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熊强先生、董事李剑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7号凯旋门广场1栋1层1-1室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7号凯旋门广场1栋1层1-1室

法定代表人:熊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74904121T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房地产及金融业投资;投资项目策划、投资管理咨询;房地产中介;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长江金控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武汉高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深圳源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湖北首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5%;武汉君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武汉合旭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实际控制人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武信投资集团原名武汉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由长江金控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高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经过数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武信投资集团控股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信投资集团资产总额1,768,104.76万元;净资产255,235.89万元;营业收入186,533.62万元;净利润41,179.65万元。(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武信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公司董事李剑先生、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为武信投资集团董事,因此武信投资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6亿元(含6.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武信投资集团为公司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费率为1%/年,担保费用合计660万元,具体担保协议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签署。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成本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根据要求而由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性融资的顺利进行,武信投资集团的担保费率符合市场水平,公司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7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武信投资集团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集团”)将为公司6.6亿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为1%/年,武信投资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2、该项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成本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本次担保费率为1%/年,属于合理范围。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7—007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 2017 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3月30日15:00至2017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3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4日9:00――15:30

3、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电话:0411-82802712 传真:0411-82802712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__月__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