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0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拟设立一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湖北省仙桃市沙嘴乡刘口工业园7-6号
4、拟定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和软件、电子交易终端设备和软件、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至2019年3月20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5、分公司负责人:顾新宏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17-006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武汉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以我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房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0704740号;土地证号:武新国用2007第082号)作抵押,此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经此授信后,公司年度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0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湖北省仙桃市沙嘴乡刘口工业园7-6号
4、拟定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和软件、电子交易终端设备和软件、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至2019年3月20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5、分公司负责人:顾新宏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分公司设立事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