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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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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拟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4月28月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拟于近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12,000万元,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分别为其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二、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2,837.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2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

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情况

近日,丰琪投资将其于2016年3月15日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提前购回,本次提前购回数量为24,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提前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3月14日。上述股份的提前购回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2017年3月16日,丰琪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16日。本次交易相关申报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及归还关联方企业借款。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9,746,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上述交易完成后,丰琪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71,283,96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61%,占公司总股本的41.34%。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