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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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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下午13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预算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年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鉴于立信的专业性和业内的良好声誉,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779,102.7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5,777,910.2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69,901,094.44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902,286.87元。

公司拟以报告期末的总股本98,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91,000.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需对现金分红比例水平较低说明原因,具体说明如下: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本身处于成长发展期及2017年度资金的支出安排情况,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5万元。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预算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年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 责任和义务。鉴于立信的专业性和业内的良好声誉,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779,102.7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5,777,910.2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69,901,094.44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902,286.87元。

公司拟以报告期末的总股本98,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91,000.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需对现金分红比例水平较低说明原因,具体说明如下: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本身处于成长发展期及2017年度资金的支出安排情况,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5万元。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1) 科目变更

(2)影响金额(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六)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14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0,407,990.5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承诺投资项目106,108,668.93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50,000,000.00元,期末尚未赎回,累计获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0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299,321.62元。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368.56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95,879,378.0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城地股份分别于2016年8月30日和2016年9月18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共和新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技术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2016年9月27日,城地股份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10.87万元(含本年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9.19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65 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补充流动资金2,429.93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予以公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购买5,000万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获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0元。(详见公司于2016 年1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陀合伙)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陀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编号:2017-007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增资方:上海城地岩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上海城地岩土设计有限公司增资350万元

上海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400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内容仍需上海市工商局的审批。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城地岩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岩土”)及上海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地建设”)业务发展,增强其业务拓展的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城地岩土增资 350万元,静地建设增资400万元。增资后城地岩土注册资本由 1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静地建设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城地岩土、静地建设100%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城地岩土增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城地岩土设计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50万元

4、注册地址:嘉定区外青松公路165号1幢301室-18

5、经营范围:科学技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工程项目服务,工程勘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岩土工程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的测试、监测、检测、咨询,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6、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对城地岩土出资金额150万元,持有城地岩土100%股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城地岩土出资金额500万元,持有城地岩土100%股权。

三、静地建设增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静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600万元

4、注册地址:嘉定区沪宜公路5196弄116号2幢203室

5、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械设备、钢管的租赁,预制构件、建材的销售。

6、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对静地建设出资金额600万元,持有静地建设100%股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静地建设出资金额1,000万元,持有静地建设100%股权。

四、决策程序

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加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将增加全资子公司资本规模,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增资内容仍需上海市工商局的审批。

六、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裕路580号一汽大众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7日

至2017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7年3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299弄3号3楼

联系人:陈伟民

联系电话:021-52806755传真:021-52373433

(三)登记时间:2017 年4月1日-2017 年4月1日

上午 9:00 -11:3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陈伟民

电话:021-52806755

传真:021-52373433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