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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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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81版)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1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在淮南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6名,独立董事张利国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陈关亭出席。会议由陈培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杨伯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如下:

杨伯达,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徐矿集团三河尖煤矿副总工程师,夹河煤矿生产副矿长、矿长,徐矿集团生产部部长,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杨伯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伯达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伯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6年是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关键而重要的一年,一年来,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经营班子带领全体职工上下一心、迎难而上,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进行自我拯救,以背水一战的决心深化内部改革,突破重重压力,克服种种困难,实现安全生产,职工队伍保持稳定,深化改革持续发力,经营效果明显,实现扭亏为盈,成绩来之不易。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4.04亿元,利润总额3.92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2亿元。2016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314.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45.13亿元。

2017年,预计公司原煤产量1680万吨,商品煤产量1410万吨,发电量89.32亿千瓦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15,897,812.07元(人民币,下同),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3,324,062.26元,本年度未分配现金股利,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426,250.19元。

为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277,426,250.19元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后续发展和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32,214.92万元,实际发生24,883.38万元,减少7331.54万元。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17年全年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1,742.97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贾晓晖、黄书铭、许之前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公司预计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工程施工和委托贷款等关联交易。同时,公司拟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公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许之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为: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6万元人民币(税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除上述董事外,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

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相关活动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7年生产经营、基建投资及资金预算安排,2017年度,公司拟通过信贷、发行中票、融资租赁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资金,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相关事项。此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之前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基建投资及资金预算安排,2017年,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见《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亿元,且2016年末净资产为正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4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措施。具体内容请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名称已变更,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新集能源”, 公司代码“601918”、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等不变。具体内容请见《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安徽文采大厦有限公司债务展期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安徽文采大厦有限公司对公司共计3101.27万元债务进行展期,展期一年。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4月20日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在淮南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舒玉强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公司监事王丽女士出席。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15,897,812.07元(人民币,下同),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3,324,062.26元,本年度未分配现金股利,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426,250.19元。

为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277,426,250.19元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后续发展和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6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于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培、贾晓晖、黄书铭、许之前回避表决,其它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201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三)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是国投煤炭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股53.56%的控股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6日,法定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注册资本28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土建工程、矿建工程、路桥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二)关联关系

楚源工贸目前由中煤集团实际控制,公司另两家发起人股东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楚源工贸股东,公司现受托管理楚源工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 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楚源工贸主要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刘庄矿业、阜阳矿业、板集电厂提供后勤、资产租赁、班中餐等服务,并与本公司发生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建筑安装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否则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而构成的推定价格定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拟分别与楚源工贸签署《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协议》及一系列子协议,对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限定。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楚源工贸提供后勤服务、委托加工、劳务、氮气和氧气、租赁厂房及设备、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服务,公司向楚源工贸供电供汽等服务。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与楚源工贸在后勤服务、委托加工、劳务输出、工矿产品采购、资产租赁、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方面产生的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楚源工贸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于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培、许之前回避表决,其它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6年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2016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物资配件采购,以招标为主进行采购,配件以公司询价进行采购。中煤邯郸特殊凿井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工程建设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公司预计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设备、物资配件采购、煤矿工程建设和委托贷款及存贷款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煤集团

中煤集团持有公司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煤集团注册资本为1,557,111.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延江,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中煤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煤炭出口业务、工程勘察、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等。

(二)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中煤集团主要控股企业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中煤邯郸特殊凿井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等均为中煤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于2014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6层。经营范围:从事以下经银监局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1998年12月改制,为中煤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共同参股的国有合资公司,是以采煤机为主导,掘进机、成套矿井提升运输设备、选煤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4亿元。

3、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由中煤装备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合作投资设立,注册资本49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以采煤机为主导,掘进机、成套矿井提升运输设备、选煤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采煤机、掘进机。

4、中煤邯郸特殊凿井有限公司

中煤邯郸特殊凿井有限公司于1973年成立,注册资本6100万元,隶属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国家特种专业工程(冻结、注浆)专业承包资质,专业从事打钻、冻结的施工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是以矿井冻结为主业的专业化工程处公司。

5、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于1973年3月成立,2003年6月并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3542.48万元,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主要业务涉及大中型矿山建设、煤炭生产、采掘运营、机电安装、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爆破拆除、桥涵桩基、钢结构及大型土石方工程。

6、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75年,注册资本金为6001万。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矿山建设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7项资质。经营范围:汽车修理、汽车货运件(限分支机构经营),承担一级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土方及公路施工,非标设备制造,机械设备、建材购销,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设备、物资配件采购及煤矿建设工程。

公司拟向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采购掘进机、采煤机、全液压锚杆锚索钻车等煤矿专用设备和链条、电机、锚索锁具、瓦斯断电仪、喷嘴、密封圈、轴承、拉杆、截齿等物资配件,同时,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煤矿建设工程服务。

2、中煤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中煤集团发生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6.33亿元。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从中煤集团通过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

3、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煤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工程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同时参考市场价格来执行。按照公司招投标规定,中标企业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对交易合同品种、规格、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中煤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利率和期限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

3、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以下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2)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贷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3)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规定的费率公平协商厘定相应服务的费用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工程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获得稳定的设备及服务提供商,发挥中煤集团企业内部协同效应。

公司与中煤集团、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委托贷款、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最终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企业经营活动。

6、发行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取消或终止;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