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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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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7-17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股东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珠峰”、“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00,000元

●本次股东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 本次增持主体: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一致行动人(包括歌石祥金拟参与投资或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下称“增持人”)。

2. 截至2017年3月15日,增持人持有西藏珠峰10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增持人基于对西藏珠峰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对证券市场的整体趋势判断,拟于自2017年3月17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2. 增持人计划增持西藏珠峰无限售流通A股。

3. 增持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00,000元。

4.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于增持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 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全部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2. 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并持续上涨,超出增持人预期的价值投资范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增持人将及时予以公告披露。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和结果

1.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作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的独立主体完成第一次增持后的2个交易日内,增持人将依据规则及时披露。

2.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增持人将及时披露。

3.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 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12个月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增持人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12个月届满仍未实施增持,增持人将及时公告说明原因。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7-1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增持计划事项之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本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计划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84号),全文如下:

2017年3月16日晚间,你公司以直通方式披露《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一致行动人(包括歌石祥金拟参与投资或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下称“增持人”)拟自2017年3月17日起的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00,000元。经事后审核,现请公司向增持人进行核实,并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本次增持主体包括歌石祥金拟参与投资或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占比情况;(2)自筹资金的具体方式及安排;(3)增持资金是否涉及杠杆融资方式,相关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用于二级市场股份增持,是否符合出资人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就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过程中存在的强制平仓风险进行重点提示。

二、公告显示,增持人本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300,000,000元。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明确披露增持金额的上限,且区间范围应当审慎合理,具有可执行性。

三、公告显示,增持人本次增持的时间为自2017年3月17日起的12个月内。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明确说明实施期限超过6个月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前,披露回函并书面回复我部。

公司将及时就《问询函》相关内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