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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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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7-012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张五星先生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7-014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7-013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的监事8名。其中监事张银通先生、职工监事程伟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全权委托监事任树明先生、职工监事张淑丽女士代行其职权。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7-014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7-014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有能源”)于2017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关闭退出煤矿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4号)精神,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公示了我省2016-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司下属千秋煤矿、杨村煤矿等2家分公司、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大有能源李沟矿业有限公司等2家子公司将于2016-2018年关闭退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对上述4家单位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资产账面价值154,904.75万元,可回收价值104,113.01万元,减值50,791.74万元,减值率32.79%。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点、范围和金额

1、计提减值准备的时点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去产能工作,故将巩铁煤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点设定为2016年12月31日;

千秋煤矿、杨村煤矿、李沟矿业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井下巷道、地面房屋建筑物、各类机器设备维护管理正规,因此井下巷道使用、设备运转正常,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利用率较高,故将上述3矿关闭时点设定为2018年12月31日。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1)固定资产:对随矿井关闭而灭失的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对铁生沟煤业在建工程项下随矿井关闭而灭失的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千秋煤矿、杨村煤矿、李沟矿业目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考虑到井下在建工程为矿井实际生产服务的现实,对该3家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随矿井关闭而灭失井的井下在建工程按50%的折旧率计提减值准备。

(3)工程物资:考虑工程物资全部是为在建工程项目提供的材料、设备,该部分工程物资将在矿井关停后在公司内部调拨及目前因通货膨胀等引起的价格上涨的实际,其价值并未减少,故不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Ⅰ、土地使用权:考虑4家单位在关停后,矿区土地在企业转型后继续使用的实际,土地使用价值未曾减值,不计提减值准备。Ⅱ、采矿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支持煤矿关闭退出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153号)文件规定,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过程中,按照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原则,矿业权未被整合而直接注销且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矿业权人,其拥有的剩余矿产资源储量对应的已缴纳采矿权价款予以退还的政策规定,上述4家单位采矿权均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2016年度去产能关闭矿井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及金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50,791.74万元,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50,791.74万元,减少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560.95万元。

二、对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大有能源和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村股份”)分别持有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新煤业”)49%和51%股权。百花村股份委托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其持有的豫新煤业部分股东权益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定估算,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结论,至201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豫新煤业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为24,979.05万元。大有能源参考该评估结果应享有豫新煤业的股东权益为12,239.73万元。2016年7月31日,百花村股份以评估基准日的股权价值作为交割价与重组方进行了资产置换。

2016年度年审过程中,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按公允价值对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调整后,豫新煤业净资产账面价值45,418.87万元,其中大有能源按股权比例享有22,255.25万元。

综上,大有能源对豫新煤业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鉴于评估基准日后至2016年末煤炭采掘企业重置成本未发生较大波动,希格玛所参考豫新煤业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015.5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015.52万元,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10,015.52万元,减少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511.6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计提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重大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