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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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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产品用途

公司是我国特种电机产品的龙头生产商,主要从事电机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防爆电机、起重冶金电机、屏蔽电机电泵(含军品)、风力发电机、普通电机等。

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如下:

作为我国特种电机的创始厂和主导厂,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冶金、矿山、交通、水利、电力、核能、航天、粮食、军工等领域,曾为我国人造飞船、卫星、火箭发射、核电站、核反应堆、葛洲坝、三峡、南极长城站以及军事工业等高科技领域提供了可靠的驱动力。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介绍如下:

1、防爆电机

防爆电机是一种可以在爆炸性气体环境或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动机。防爆电机主要用于煤矿、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和化学工业。此外,在纺织、冶金、城市煤气、交通、粮油加工、造纸、医药等场所也被广泛应用。防爆电机作为爆炸性环境主要的动力设备,通常用于驱动泵、风机、压缩机和其他传动机械。

防爆电机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包括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外壳型三种防爆型式。其中YB、YBF、YB2等系列隔爆型电动机的主要特点是具有隔爆型外壳,利用较小的间隙,将爆炸限制在外壳内部,达到不向外传爆的特点,隔爆型电机与其它防爆形式的电机相比安装简单、可靠,操作便利,并具有效率高、振动小、噪声低等特点;YAKS、YAKK、TAW等系列增安型电动机采用先进的绝缘系统提高了电机的运行可靠性,电机装设的起动前吹扫接口,提高了电机运行的安全性;YZYKK、YZYKS、TZYW等系列正压外壳型电动机采用自主研发的密封结构,大大降低了电机的正压保护气体泄漏量,避免了资源浪费,同时该系列电机采用了先进的正压吹扫系统,使得正压保护操作简单安全并实现了远程控制。

2、起重冶金电机

起重冶金电机是一种可以满足频繁起动、制动、过载、逆转、超速、冲击和振动工作场合需要的电动机,具有较大的过载能力和较高的机械强度,特别适用于短时或断续运转、频繁起动和制动、有过负荷及有显著振动与冲击的设备。起重冶金电机主要分为起重电机和冶金电机。公司曾为武钢2250工程、宝钢5m宽厚板工程、鞍钢2250工程、三峡工程闸门起升、卫星发射提供了驱动电机。

(1)起重电机

起重电机适用于驱动各种型式的起重机械及其他类似设备的专用产品,具有较大的过载能力和较高的机械强度,特别适用于那些短时或断续周期工作制,频繁地起动、制动、有时过负荷及有显著振动与冲击的设备。产品主要包括YZR、YZR3、YZP、YZP2、YBZ、YBZS、YBZP、YBZP2及派生系列电动机。

(2)冶金电机

冶金电机主要用于钢铁行业机械设备传输上,如轧钢机、卷取机、平整机、剪切机、钢坯传送等,使用工况恶劣,环境温度高、水气大、粉尘多,具有可频繁起动、制动及正反转运行,调速范围宽、动态响应快、调速精度高、过载能力大和机械强度高等特点,能与国内外各种变频装置相配套,适用于V/F控制、转差角频率控制及矢量控制等控制方式。产品主要包括YG、YGP、YPT系列及派生系列电动机。

我公司是全国起重冶金电机行业归口所,负责起重冶金电机的技术归口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本行业主导产品的改型设计、鉴定与推广应用;负责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方法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行业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我公司起重冶金电机属于国内首创产品,电动机的功率等级和安装尺寸符合IEC标准,功率等级与安装尺寸与国外同类型产品相似,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完全可替代进口产品。

3、核用电机

核用电机是用于核电站安全相关的水泵、风机及相关设备配套的电机。我公司在2007年通过了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核电站用1E级三相异步电动机”行业鉴定,2009年在国内同行业中第一个获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许可证”和“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主要包括低压安全注入泵、安全壳喷淋泵、设备冷却水泵、电动辅助给水泵、重要厂用水泵、主给水泵和ETY风机等水泵风机配套电机。

4、屏蔽电机、电泵(含军品)

屏蔽电机包括屏蔽式及隔爆型屏蔽式三相异步电动机即YP、YBP系列。屏蔽电泵是由屏蔽电机和泵构成的机泵一体化产品,具有完全无泄漏的特点,可以安全的输送有毒、恶臭、易挥发、易燃易爆、腐蚀性、贵重及放射性液体。能够改善操作人员劳动条件,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免受损失,且不会污染输送液体,因而广泛用于石油、化工、国防、核能、航天、制药等领域。

公司是屏蔽电机、电泵的专业设计和制造厂,自1963年研制成功了我国第一台隔爆型屏蔽式三相异步电动机,后续又研制成功我国第一台高温高压屏蔽电泵,并先后开发了PB、PBN、PBG、PBZ、PBJ、PBR、PBX、PBL及派生系列屏蔽电机电泵,为我国国防、核能、航天、石化及轻工制药等行业开发生产了品种繁多的屏蔽电机及屏蔽电泵。

5、风力发电机

风力发电机是将风能转换为电能的能量转换设备,产品主要包括1.5MW、2.0MW、3.0MW变速恒频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和3.0MW海上用变速恒频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

1.5MW、2.0MW、3.0MW变速恒频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在结构上类似于绕线式感应电机。定、转子全部采用硬绕组,结构简单,使用维护方便,运行安全可靠。定子三相绕组接工频电网,通过静止变频器给转子绕组提供低频交流励磁,可实现发电机有功、无功和转速的独立调节。该发电机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同时具有原动机转速变化情况下实现定子恒频的特性。

3.0MW海上用变速恒频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为低压大功率发电机,机座采用方箱结构,外置空水冷却器,冷却器横向放置在定子上方。电机冷却效果和通风散热好,制造工艺精良,电机温升低,整体结构刚性及疲劳强度满足电机20年使用寿命,喷涂工艺满足了海上恶劣的盐腐环境。

6、普通电机

普通电动机分为高压和低压两个系列,低压电动机主要有YX3系列电动机、YE3系列电动机、YE4系列电动机及派生系列电动机。YX3、YE3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效率指标满足GB18613-2012的规定,同时满足IEC60034-30的规定。具有高性能的优点,可广泛应用于非防爆区域 。YE4系列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效率指标满足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规定的1级能效水平,同时满足IEC60034-30中规定的IE4效率指标,IE4效率指标为目前国际上已实施的最高能效标准。公司YE4系列电机目前已完成图纸设计,是国内第一个全系列取得了CQC认证、节能认证、能效标识的低压系列电机,具备了市场推广的条件。高压普通电机主要产品有Y2、Y3系列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常用于驱动非爆炸性环境的泵、风机、压缩机和其他传动机械。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大额采购主要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采购通过议标方式进行,所有采购均遵循质优优先、价低优先、近途优先的原则。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多品种批量生产。销售部门将经过评审的订单导入ERP系统,各生产基地生产管理部门根据ERP订单组织产前准备工作(包括技术资料、工装模具、设备人员能力平衡等),同时按订单交货期滚动下达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按生产计划驱动采购与制造过程,确保订单按时、按量制造完成;营销部门依据ERP中订单完工信息通知物流公司按订单约定日期将产品交付用户。

3、销售模式

公司的电机产品主要为主机配套,客户多为成套生产商,主要应用在石油、化工、煤炭、钢铁、冶金、电力、港口、水利等行业。公司客户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最终用户,以项目和备机采购为主;另一类为配套厂家,即主机厂采用公司的产品配套后,再整体销售给最终用户。

由于电机产品为中间产品,因此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和代理制销售模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一定区域内的客户需求量建立直销网点,并依据市场和客户特点制定具体的销售策略,从而达成销售目标。对于首次合作的客户,公司通过与客户双方人员互访、技术交流、邀请到公司考察、供货前质量体系认可和商务洽谈等活动,确立正式合作关系。针对信用风险较高地区的客户及资信状况相对较差的客户,公司则会采取客户款到发货或信用证付款等措施来降低风险。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一)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截止2016年,行业生产销售同比下滑;多数企业盈利能力减弱,行业利润同比下降;出口销量与出口收入双双出现负增长,但下降幅度略有收窄;期末存货和应收应付账款仍在高位运行,大量资金沉淀;加之订货总量下降,使预付款减少,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紧缺;劳动力成本增加;行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下滑,行业经济下行压力依旧。

从行业报表中可以看出行业综合效益指数同比基本持平,行业总资产贡献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产品销售率同比下降幅度见小。行业流动资金周转率、行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持平。综合近几年电机行业走势,从大幅下降到基本持平中分析,2017年是“十三五”的第二年,各项规划进入施工期,加之国家振兴东北政策的实施,将是有力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电动机行业预计将在国内经济企稳的大环境下,出现缓慢复苏迹象,尤其是在新行业、新产品领域,将会有较大的发展机会。我公司要顺应发展趋势,开源创新,重点对核电、主氦风机、环保、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加大人力、物力支持。

(二)行业地位

1、防爆电机市场

根据目前统计,我国防爆电机的生产厂家主要有佳电股份、卧龙集团南阳防爆、江苏锡安达、江苏大中等企业,其中佳电股份和卧龙集团南阳防爆产品系列较为齐全,生产能力较大,产品业绩也较多,并且在重点用户,如中石油、中石化企业内部属于一类甲级供应商。无锡安达由于其生产和加工能力限制,高压防爆电机产品较少,主要生产防爆低压电机。其它企业只是可以生产防爆电机,但并不作为主导产品生产和销售。

从国内来看,在行业内普遍认可的防爆电机品牌为佳电股份和卧龙集团南阳防爆。无论是产品质量、品牌高度、价格水平都在伯仲之间。两家企业在防爆电机的市场占有率几乎达到80%以上。

2、普通电机市场

根据目前统计,我国普通电机的生产厂家主要有佳电股份、卧龙集团南阳防爆、湘潭、上电等企业,其中湘潭电机此系列产品在市场中占有较高地位,其次为佳电股份和卧龙集团南阳防爆。湘潭电机比其它厂家主要优势在于其生产立式水泵用电机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好,运行稳定,业绩优于其他厂家。因此,在此类电机上其它电机厂与其竞争能力较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我国经济增速趋缓的大背景下,国内经济结构正在发生转折性变化,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从行业形势看,电机整体行业产能过剩、需求结构升级矛盾仍然突出,同质化竞争加剧,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发展压力。

2016年以来,公司订货信息减少,同行业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受订货量不足和价格下滑的双重挤压,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公司亏损面暂未得到有效遏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649.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66.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基本每股收益-0.8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0,668.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43,357.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35%。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一)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快速市场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为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审视和讨论,持续深化流程改革,健全信息反馈与沟通系统,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信息传递的时效性,提升整体效率。

(二)强化营销,抵御市场下行态势

1、整合市场资源,合并部分销售网点。由于前期国内市场发展增幅较快,公司采取地毯式的销售策略,网点布局较为密集。为实现市场资源整合,有效利用各方优势进行全系列产品的市场营销,更加快捷、高效的实行精英化销售,已对部分销售指标较小的销售网点进行合并。

2、加强对各行业重点主机厂项目信息跟踪及投标项目信息的收集,加强与设计院、信息网、发改委的推进工作,通过项目源头扩大防爆类电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订货份额。报告期内,成功签订中国浙江恒逸(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青港集团董家口-潍坊-鲁中、鲁北输油管线等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加大产品销售向核电、新能源汽车电机、节能环保等新兴行业转型的力度,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了红沿河5、6号机组余热排出泵配套带电机订单,标志着余热排出泵电机将首次完成国产化制造;汽车电机已有小批量生产,其中自主研发的1700Nm大巴车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已应用于8.5m大巴车上,得到了用户的充分肯定。

4、设立专项、专线职能的行业处,进而巩固用户并有效推动“点——线——面”结合的市场销售策略,加强各行业的专项持续推进工作和专业对接跟踪工作,针对各行业特性及发展情况成立行业处。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用户资信、经营状况、已排产合同执行情况,并经网点业务员、网点经理签字确认后,进行产前准备,保证合同运行及后续质量。

6、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及考核制度,不断强化网点建设,调整和充实销售队伍,不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据产品订货量、回款、应收账款等指标完成情况,调整激励政策及薪资水平,充分保护和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使队伍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三)科技为先,产品研发推动发展

1、公司完成科研课题34向,储备新产品16项,共设计196套图纸、1523个规格,获得科研奖励4项,专利授权6向,首台套产品鉴定1项,并获得佳木斯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

2、公司开发的YZYKS800-2 7600kW电机为我公司目前功率最大的2极电机,在国内也是功率较大的电机,该电机是应重大设备的国产化需要,用于替代西门子电机,由于该电机功率较大,转速高,设计难度大,特别是电机振动问题不好解决,但公司通过在产品设计阶段对产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计算,与专业分析机构合作对电机进行定子模态分析及转子强度分析,最终使产品研制顺利完成。

3、公司研发大功率采煤机、掘进机及输送机用煤专电机,主要用于大型煤矿机械化采煤程度高的矿井,具有效率高、体积小、转矩大、温升低、机电一体化水平集成化高、机械强度高、噪声低、外形美观等优点。在单机容量上与国内煤专电机技术水平相当,陆续完成了YBSS 855-4 855kW、YBSD 700/350-4/8 700kW/350kW等大功率输送机用电机的试制工作,煤专电机的研制成功,填补了我公司在煤矿专用电机行业的空白。

4、随着稀土永磁材料价格降低及永磁电机设计手段不断提高,永磁电动机发展迅猛,为了使我公司产品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TBYC系列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开发设计,本次开发的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效率标准高于GB 30253中的1级能效标准,同时高于IEC60034-30中规定的N设计电机IE4效率指标。该系列电动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功率密度高、效率高、噪声低、外形美观、安全环保、运行可靠、使用寿命长等优势,其综合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5、研究应用准正弦电动机的电磁设计方法,报告期内,公司高压YKK、Y、YKS和YB2系列产品、低压YB3 、YX3、YBX3部分产品和YBX4系列产品已成功应用。

准正弦电动机的电磁设计方法是准正弦低谐波绕组通过传统计算及有限元相结合分析了消除或削弱某次谐波的方法,既可以减小电机谐波提高电机效率,也可以降低电机原材料成本,而且工艺简单,非常适合在高效电机中推广应用。该电磁设计方法的应用,是推动电机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满足了国家现有政策需求,提高了我国电机产品能效水平,引领了行业的进步。

(四)火烧质量,产品追求精益求精

公司积极落实哈电集团提出的火烧质量各项要求,召开公司级专题质量会议10余次,建立了质量问题党政同责制度,制定实施了《“常见病、多发病”问题改进计划》等内容,落实了专项整顿质量检验、采购队伍等事项,改变重自检、轻专检的观念,新设专职检查员岗位,发挥工艺人员质量巡检作用,对特殊工序、质控点等进行重点监控,专题解决了轴伸键槽等质量问题。

(五)压缩费用、精打细算控制成本

通过“谁主管谁负责”的费用控制要求,促使报告期内公司压缩费用、控制成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强化过程管理方式,降低了厂内运输费;通过引进新物流公司的方式,使成品运输能力和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引入电商模式,降低了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费用。在材料成本管控上,通过减少代理商数量,引入供应商竞争机制降低了采购成本,通过高压电机减薄绝缘、新型电缆应用、丙烯酸软管替代等技术,进一步降低了材料成本。

(六)风险识别,问题导向规范运营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职能,强化了对公司运营风险的识别管控。成立了存货与应收账款清查、清理专项工作组。

1、降低库存方面

(1)对销售合同评审流程进行了调整,由营销部门自行评审调整为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评审,控制合同风险;(2)利用SAP上线为基础,加强物料领用管理,实施刚性计划,严格按分解计划领料,杜绝提前领料和超量领料问题;(3)根据产量变化调整安全库存量,在当前产量降低的情况下,压缩库存。

2、压缩应收方面

(1)针对钢铁、煤炭等风险性较大的行业,积极采取抹账手段争取提前回款,加快回款进度、降低行业结构性调整带来的坏账风险。(2)加强与采购部门的联系,有效利用公司的供方资源,加大相关方债务重组的力度。(3)充分利用诉讼手段,加大法律清欠的力度,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盘活呆死账款。(4)建立应收账款增量模型,对年合作量300万以上用户逐户分析用户资信,综合考虑收益与风险,确定合理的应收账款控制线,做到风险可控、可承受。

(七)以人文本,多措并举凝聚人心

公司积极引进产品技术研发、质量体系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构筑包括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营销人员的高层次人才平台,为提升公司管理、扩大营销配备了完善的人才储备力量,力求逐渐完善专业化、高素质、高凝聚力的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秉承人才阶梯战略,通过完善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体系建设,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实施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培训与提升等方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使员工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八)注重沟通、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投资者沟通的平台,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通过落实专人、及时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和认真回复投资者互动易上的提问等工作,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以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在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其余2名董事授权委托,董事高全宏先生、张胜根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长张英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英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43,666.84万元(合并口径),年末未分配利润-37,261.22万元(合并口径)。本年度,母公司利润-155.29万元 ,未分配利润-4808.38万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亏损,且母公司利润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自身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张英健、杜文朋、艾立松、高全宏、张胜根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孙传尧、贾绍华、胡凤滨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董事会上进行了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审议通过《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查了北京市通商律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资质和2016年的工作情况,决定续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新增第二十六条款第(七)条: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主要介绍收购、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收购资产后是否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及具体计划;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收购资产是否与募集资金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有关。后续内容递延。

修改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

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修改后: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

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内容为:(一)担保情况概述(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四)董事会意见(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修改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优化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着管理层级扁平化、机构设置专业化、横向协作和谐化,纵向指挥高效化的宗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两级管理部门合并,捋顺组织架构、优化人员配置、减少管控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费用。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在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2名,另1名监事常忠授权委托监事郭寅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43,666.84万元(合并口径),年末未分配利润-37,261.22万元(合并口径)。本年度,母公司利润-155.29万元 ,未分配利润-4808.38万元。由于2016年度公司亏损,且母公司利润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自身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优化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着管理层级扁平化、机构设置专业化、横向协作和谐化,纵向指挥高效化的宗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两级管理部门合并,捋顺组织架构、优化人员配置、减少管控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费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佳木斯电机厂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经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张英健、杜文朋、艾立松、张胜根、高全宏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厂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具体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等信息详见下表: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2009年10月10日至2014年4月17日);一般经营项目为按照国家资质规定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相关的设计、调试等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806,938.98万元,负债总额686,171.44万元,净资产120,767.54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363.05万元,净利润27,096.63万元。(未经审计)

2、唐山市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合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宝财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七树庄镇沙河铺村。

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销售;钢材轧制销售;自营产品及自需原料进出口(凭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家控制或限制及禁止的除外);氧气、氮气制造(专供公司冶炼车间用);炼钢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购销(行政许可及国家专控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368,143.97万元,负债总额 218,047.95万元,净资产150,096.0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0,206.82万元,净利润14,386.56万元。(未经审计)

3、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单体)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遵化市建设南路32号

经营范围:生铁、钢坯、螺纹钢、元钢、热轧带钢制造;氧气。氮气、液氩制造;煤气发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585,881.31万元,负债总额364,473.56万元,净资产221,407.7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5,278.88万元,净利润21,273.78万元。(未经审计)

4、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佳铨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山西省闻喜县东镇

经营范围:生铁、钢锭、钢坯、钢材、废钢、铁合金、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铁矿石的购销;采矿、选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炼铁、炼钢、轧钢、炼焦;机械配件、钢铁铸件及延伸产品、冶金产品制造及销售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蒸汽发电;供暖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005,207.56万元,负债总额409,455.97万元,净资产595,751.5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903.2万元,净利润1,751.51万元。(未经审计)5、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叁仟陆佰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406室(生产场所:龙潭区金珠乡九座村)

公司经营范围:炼铁、炼钢、轧钢及钢铁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废旧钢铁收购、出口企业自产的钢铁制品、进口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活性石灰、冶金炉料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3,105,475.33万元,负债总额 2,173,561.37】万元,净资产931,913.9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6,304.75万元,净利润141,631.21万元。(未经审计)

6、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选路64号

经营范围:炼钢、炼铁;道理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204,523.95万元,负债总额753,480.2万元,净资产451,043.7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5,672.99万元,净利润718.8万元。(未经审计)

7、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玄力营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注册地址:承德县岔沟乡下院村

经营范围:铁矿石购销;铁精粉磨选、购销、矿山机械配件销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铁矿石采选。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88,894.17万元,负债总额66,100.66万元,净资产22,793.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848.3万元,净利润1,028.25万元。(未经审计)

8、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兴隆县平安堡镇

经营范围:生铁、特种钢坯、 棒材生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项目限具备经营资格的分支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560,688.94万元,负债总额359,002.42万元,净资产201,686.5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0,844.97万元,净利润11,981.65万元。(未经审计)

9、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抚顺市望花区沈抚路18号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机械配件、铸件、钢铁副产品制造、生产销售工业气

体及相关技术、设备和服务、装卸货物服务、铁路货运(仅限厂内铁路线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电供应服务、厂内热水、厂内有线通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578,984.47万元,负债总额359,439.34万元,净资产219,545.1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5,766.54万元,净利润8,778.34万元。(未经审计)

10、佳木斯电机厂

法定代表人:郭寅

注册资本: 7,900万元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路464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停产处理债权、债务、销售库存商品及物资。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9,776.00万元,负债总额3,986.00万元,净资产45,790.0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00万元,净利润-7,155万元, (经审计)

11、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志祥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选路8号

经营范围:生产:煤化工原料产品及其副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有效期至2015年09月25日);经销: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选煤;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贸易管理或国家改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278,240.38万元,负债总额177,614.32万元,净资产100,626.0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819.12万元,净利润3,002.72万元。(未经审计)

12、黑龙江建龙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忠海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选路64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五氧化二钒及其他钒产品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31,002.73万元,负债总额20,739.69万元,净资产10,263.0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02.73万元,净利润51.44万元。(未经审计)

13、滦平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宗元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注册地址: 滦平县小营乡哈叭沁村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铁精粉

关联关系:股东之控制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31430.53万元,负债总额121963.8万元,净资产9466.7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49.45万元,净利润-12.36万元。(未经审计)

14、佳木斯佳四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注册资本:596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

经营范围:三相异步电动、电机配件制造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63.82万元,负债总额 3355.36万元,净资产-2891.54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4万元,净利润-35万元。(未经审计)

15、佳木斯电机厂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闵兆奎

注册资本:91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级)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833.57万元,负债总额 1937.92万元,净资产-1104.3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21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支付关联交易款和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采购、销售、服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出售产品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独立董事事前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37,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81%,审批权限在董事会、监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11元。截至2014年11月1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包括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在内的九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732,673股,募集资金总额796,949,997.03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3,949,997.03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账号为23001685151059799999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账号为175197888888的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349,997.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48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1,819,393.01元,其中:2014年12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共计189,693,502.31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4]00518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558,012.05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567,878.65元。

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6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2015年7月1日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6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

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29日)内滚动使用。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购买18笔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3月10日,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6年3月10日—2017年3月10日) 内滚动使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70,000,000.00元。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3,461.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44,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235,838.76元、2015年度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12,199,549.62元、2016年度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12,031,097.18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9,997,089.58元。

二、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2,600,000.00元。尚有370.000,000.00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没有到期赎回。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求。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其他要求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佳电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11元。截至2014年11月1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包括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在内的九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732,673股,募集资金总额796,949,997.03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3,949,997.03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营业部账号为23001685151059799999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账号为175197888888的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349,997.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48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1,819,393.01元,其中:2014年12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共计189,693,502.31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4]00518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558,012.05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567,878.65元。

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6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2015年7月1日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6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

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29日)内滚动使用。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购买18笔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3月10日,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2016年3月10日—2017年3月10日) 内滚动使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370,000,000.00元。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2016年4月20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3,461.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44,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235,838.76元、2015年度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12,199,549.62元、2016年度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12,031,097.18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9,997,089.58元。

二、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2,600,000.00元。公司尚有370.000,000.00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没有到期赎回。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止2016年6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以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 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同期利 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35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佳电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下转1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