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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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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20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董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6年是公司全面实施战略转型规划的第一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公司全体员工按照公司董事会的部署,全面推进公司战略转型规划的实施,并取得重大突破,成效明显。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2016年度的工作表示满意。

四、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年报及年报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6年度报告》及《搜于特:2016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632,40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70.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47%。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预算为1,80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算在80,026万元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546,252,698.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656,317.45元(含税)。

拟以公司总股本1,546,252,698.00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若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准,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分配比例将不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鸿先生提议。公司2016年度盈利状况良好,公司在快速成长过程中,为使全体股东能够分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需给予投资者相应的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

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不作调整,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不作调整,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再次延长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展时尚产业品牌管理业务经营产品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适应市场需求、更好地推进公司时尚产业品牌管理业务的发展,同意将目前的时尚产业品牌管理业务经营产品范围由时尚服饰产品拓展到包括时尚服饰产品、时尚电子产品及时尚纺织产品等,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时尚生活产业的经营品种,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东莞银行等金融机构共申请了17.8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其中有部分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需要续期;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还需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2017年度在总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集亚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聚亚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瑞仑特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市兴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可以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薄记建档方式。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

5、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以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公司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处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因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正。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2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柴海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监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6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6年度报告》及《搜于特:2016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632,40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70.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47%。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预算为1,80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算在80,026万元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546,252,698.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656,317.45元(含税)。

拟以公司总股本1,546,252,698.00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若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准,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分配比例将不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鸿先生提议。公司2016年度盈利状况良好,公司在快速成长过程中,为使全体股东能够分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需给予投资者相应的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

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不作调整,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不作调整,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十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展时尚产业品牌管理业务经营产品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适应市场需求、更好地推进公司时尚产业品牌管理业务的发展,同意将目前的时尚产业品牌管理业务经营产品范围由时尚服饰产品拓展到包括时尚服饰产品、时尚电子产品及时尚纺织产品等,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时尚生活产业的经营品种,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22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5:00 至 2017年4月14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5、《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8、《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10、《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12、《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展时尚产业品牌管理业务经营产品范围的议案》;

1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的议案》;

16、《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

17、《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8、《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因此,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审议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4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公司独立董事许成富先生、周世权先生、王珈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6年度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7年4月12日及2017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7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公司证券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7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然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2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鸿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廖岗岩先生,财务总监唐洪先生,独立董事周世权先生,保荐代表人陈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2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6 号)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75元,募集资金总额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86.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44,313.87 万元,较原 38,241.7 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106,072.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38,241.70万元,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因为要与公司新总部同步建设,目前公司新总部还在进行园林绿化、室内装修和信息化的硬件建设,因此信息化建设项目尚需一段时间才能完成。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再次延长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具体如下:

三、延长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虽然公司延长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但项目具体内容不变;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延长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 相关核查及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三)股东大会审议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建设实际,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搜于特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2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36号文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网下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75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6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6.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发行价为每股12.60元,共计募集资金2,499,999,994.8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3,999,994.8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576.71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18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0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1,688.2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09.21万元, 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2,049.33万元。 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7.38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3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32.1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855.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11.2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2,081.46万元。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50.9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599.58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6.23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3.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9,599.5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6.2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3.34万元。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7,199.9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2011年1月10日、2012年8月15日、2014年7月7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与长城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终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完成。

2016年2月1日公司及长城证券分别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 活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账户和7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 活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 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公司的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

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仓储和物流配送效率,为公司未来营销网络的扩张,以及面向时尚产业的供应链管理和品牌管理服务提供仓储物流保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