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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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万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投资者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基金投资者追加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万元。具体申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模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注:1、申购金额(M)单位:人民币,元。

2、以上申购费率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3、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1)当申购金额(含申购费)适用于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当申购金额(含申购费)适用于固定金额费用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模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情况如下: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针对A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30 日(含)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含)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含)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情况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的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2) 转换费用:

a.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换费用中申购费补差实行外扣法收取。

b.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基金、诺德中小盘混合基金、诺德优选30 混合基金、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基金、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其他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范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发布的公告。

5.2.2 转换适用销售渠道

自2017年3月24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申请进行基金转换。若增加、调整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2.3 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4)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5)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7)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 T 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 T+2 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5.2.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如转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处于可暂停赎回的情况,则本公司暂停对该基金的转换申请。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2层

联系人:孟晓君

电话:021-68879999

传真:021-688825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

网址:www.nuodefund.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6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