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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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2

证券代码:122418 证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于2017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综上,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平先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稀土”)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总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最高担保额度期限:从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黄平先生与晨光稀土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担保额度金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股东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投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文盛”)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借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最高借款额度期限: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文盛投资和海南文盛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借款利率:按借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结算。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报备文件: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3

证券代码:122418 证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同意接受关联方黄平先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总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年3月22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稀土”)补充流动资金,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同意本公司股东黄平先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稀土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总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最高担保额度期限:从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黄平先生与晨光稀土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担保额度金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提供担保关联方介绍

黄平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黄平先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稀土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总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最高担保额度期限:从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黄平先生与晨光稀土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担保额度金额。

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黄平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晨光稀土在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投票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的同意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正常的企业行为,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长远利益。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可以按一般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4

证券代码:122418 证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同意接受关联方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投资”)以银行存款方式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总借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年3月22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文盛”)补充流动资金,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同意公司股东文盛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总借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最高借款额度期限: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文盛投资和海南文盛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借款利率:按借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结算。本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提供财务资助方介绍

文盛投资的基本情况

三、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文盛投资以银行存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文盛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借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最高借款额度期限: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文盛投资和海南文盛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借款利率:按借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结算。

本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四、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文盛投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文盛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投票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的同意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维持子公司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该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按一般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