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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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7-00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2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接到本公司股东郁琴芬女士有关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郁琴芬女士将原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144,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2%,于2017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琴芬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4,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2%。本次解质后,郁琴芬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