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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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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函告,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2016年7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391,074,180股增加至985,747,992股,鸿达兴业集团此前已质押股份因送转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也自动质押。因此,鸿达兴业集团于2016年1月28日质押给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8,000,000股变更为20,164,931股,2016年4月5日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30,000,000股变更为75,618,492股。

鸿达兴业集团于2017年3月21日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75,618,492股解除质押,2017年3月22日将其质押给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0,164,931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1日,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41,000,000股(占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1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9%)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7年3月2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985,747,992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7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570,146,353股,占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7.84%(本次变动后质押比例减少5.5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55%。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