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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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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03 公司简称:大有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原煤开采、 煤炭批发经营、 煤炭洗选加工。 公司现有11座生产矿井和7个生产辅助单位,所产优质长焰煤、焦煤、贫煤、洗精煤广泛应用于发电、造气、工业锅炉、炼焦、建材等行业,产品主要销往河南、湖北、华东等20个省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和河南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以及公司主力矿井耿村煤矿因事故停产整改等因素影响,公司2016年商品煤产量出现下降。公司全年生产原煤1266.65万吨,同比减少323.61万吨,下降20.35%;商品煤销量1613.39万吨,同比增加166.22万吨,上升11.49%;受销量增加和第四季度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度实现增长,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51.81亿元,同比增加5.57亿元,上升12.0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通字135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80号) ,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公司已申请于2015 年11月27日召开了听证会,截止报告日, 中国证监会尚未出具正式处罚通知书。

2、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1家,较上年增加1家,为本公司本期新设全资子公司河南崤函电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设立河南崤函电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原因为抢抓国家电力改革新机遇,大力推进本单位电力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该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注册,目前仅完成出资程序,实际业务尚未开展,对合并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贺治强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7-016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张铁岗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靳德勇先生代行其职权。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8涉及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2,63.13 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284,850万元、实际发生额130,606万元。预计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36,490万元。独立董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修订《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包括“供电、售电”业务,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相关业务。为保证供电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现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供电、售电(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业务项目,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记载。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续聘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计划对外融资40亿元。如果在本融资计划实施中,单项融资金额超过5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将另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关于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临2017-019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3—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6-017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的监事8名。其中监事张银通先生、职工监事程伟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全权委托监事任树明先生、职工监事张淑丽女士代行其职权。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仅职工监事表决):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监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2,63.13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监事意见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及独立监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284,850万元、实际发生额130,606万元。预计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36,490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7-018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认可的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2016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煤炭行业发展预测,预计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36,490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环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符合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本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284,8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30,606万元。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16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煤炭行业发展预测,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36,490万元。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2,671.7419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述新,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经营范围:“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发电;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关联关系:直接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富国,企业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间接控股股东。

(三)关联方: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社勋,企业住所:义马市朝阳路15号院,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四)关联方: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49.4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李纯财,企业住所:渑池县陈村矿区 ,经营范围:“原煤、洗精煤、耐火材料、花岗岩材料、石料、塑料编织、化工产品(国家规定许可证产品外)加工、销售、支架修理、机械加工、畜禽养殖、外经贸部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五)关联方: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1,470.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旗,企业住所:洛阳新安县正村乡白墙村,经营范围:“矿用物资、机电设备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制作、安装及租赁;矿业项目开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六)关联方:陕县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44.883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段明道,企业住所:陕县观音堂镇石壕村,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建材、机械设备购销、煤炭装卸”。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七)关联方:渑池曹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慕洪才,企业住所:渑池县张村镇曹窑村,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八)关联方: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清凯,企业住所:新安县铁门庙头,经营范围:“电力、供热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九)关联方: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4,67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马江涛,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人民路西段,经营范围:“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行业信息咨询,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副产品综合利用,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大型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施工,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重质蜡,液体石蜡,稳定轻烃,二甲基亚砜,聚甲氧基二甲醚,硫酸铵,纳米碳酸钙,碳酸甲乙酯,脲醛树脂,N-甲基吡咯烷烔,1,3-丙二醇,铜铋催化剂,铜粉,硅酸镁,氧化铝,硫酸铜,镍粉,钼酸铵,氢氧化铋(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1,4-丁二醇9万吨/年,正丁醇750吨/年”。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十)关联方: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86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魏世义,企业住所: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经营范围:“氧化铝、氢氧化铝、铝制品生产、加工,本企业自产产品销售。(以上项目中需专项审批的,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十一)关联方:河南省豫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宗庆,企业住所:义马市银杏路银杏国际花园7号楼17层,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矿山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潢、市政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公路桥梁、高低压变电系统及输配电线路;道路、起重、砼预制件、 水泥制品、设备租赁、土建电气检测试验;修理、器材、物资供销。油料(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十二)关联方:河南永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丕栋,企业住所:义马市千秋路东段,经营范围:“工矿机电产品及配件、安全器材、支护用品、塑胶制品、水泥制品、标准件、电焊条、铁道配件生产、销售;木器加工、木材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矿用机电设备维修;特种设备及压力管道安装、维修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办公机具维修销售、办公服务。铁道配件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凭资质经营)、建筑材料、房屋租赁;煤炭、焦丁、有色金属、钢材、机械设备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十三)关联方:青海省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江波,企业住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4号(夏都宾馆),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加工、销售;矿山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矿山机械设备制造、加工、维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煤炭批发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人控制的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基本原则

1、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2、双方依据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商品或服务,一方对其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另一方亦应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3、双方向对方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将不得低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4、在一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时,对方应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

(二)定价及结算原则

1、国家定价:实行国家固定价格的,以有权机关最近一次发布的价格为准;实行国家定价范围内浮动价格的,以有权机关最近一次发布的浮动价格为准。

2、市场价格:实行市场价格的,按照货物销售地或服务提供地的近期市场价为准。

3、成本加成价:若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则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后构成的价格为准。

4、协议价格: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7-019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2017年3月24日停牌一天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3月27日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大有、股票代码:600403、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大有能源”变更为“ *ST大有”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403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17年3月27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4日停牌一天,3月27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同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7年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开源节流:一方面,通过科学组织调度,稳定煤炭产量;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煤质管理、开拓煤炭市场,提高煤炭销量。

(二)降本增效:依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将生产环节的成本管控作为源头控制的重点,推行作业成本分析,不断促进作业成本与供应链和内部市场化的深度融合,实现材料消耗的实时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各环节的效率和效益。

(三)深化改革:积极推动“去产能”和“三供一业”改革工作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开展亏损源专项治理,深挖亏损根源,分门别类,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堵住企业“出血点”。

五、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 系 人:董海、李玉飞

(二)联系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三)咨询电话: 0398-5888908,5897007

(四)传 真:0398-5897007

(五)电子信箱: dsh@hndyny.com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