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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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热电”)于2017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3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7]328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经过认真慎重的讨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罗国芳、张鹏群、张政江、郑曙光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公司董事顾剑波、余伟业、陈远栋、余斌、冯辉、杜继恩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热电”)于2017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3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7]328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经过认真慎重的讨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过认真慎重的讨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董事会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