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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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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利影响;反之,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则公司将因此获得额外的收益。

2、技术风险

为满足市场需求,文体设施行业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行业技术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与国外同行业的差距逐渐缩小。虽然目前公司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 ,多项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但来自其他公司的技术竞争压力也在逐渐加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则难以继续取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公司未来经营也将受到一定影响。

3、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公共文体设施,对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要求较高;同时,公司承接的工程安装项目需要大量的现场作业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尽管公司拥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通过了质量安全、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至今也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但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品牌声誉、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4、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依托境内多年的行业经验及声誉的积累,已率先走出国门,积极参与海外市场的拓展,并成功承接了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等一系列国际舞台工程,参与了雅典奥运会、南非世界杯、美国、韩国F1等国际体育场馆的建设,获得了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荣誉。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投入资源,以加强境外业务的开拓。但由于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面临着复杂多变的环境,如公司无法将国内有效的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模式复制到国外,又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发出符合海外市场环境的业务模式,将导致公司面临海外业务拓展缓慢的风险。

5、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减弱风险

发行人经营体量较大,采购数量较多,相对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经商业谈判后往往能从供应商处获得一定力度的商业折扣,使得发行人正常经营采购价格略低于市场参考价。若发行人未来业务增长发生不利波动,将可能导致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降低,进而削弱发行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6、结算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完工率根据第三方监理或甲方确认的完工进度确认,结算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与甲方办理结算项目进度款确认,两者的确认依据不同,造成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项目结算率低于完工率,如若发行人工程项目因特殊原因造成最终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结算率,将对公司业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7、新增合同下滑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新增合同的签订情况及项目储备情况良好,但如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政府投资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或因发行人自身原因导致发行人未来新签约合同金额及数量存在下滑风险,进而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管理风险

1、公司快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发展较快,市场范围不断扩大,经营业绩快速提升:2014-2016年期间,公司营业收入从128,549.83万元增长至161,682.35万元,净利润从13,681.66万元增长至20,075.56万元。在发展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适应快速发展的经营管理经验,治理结构得到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机制,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可能会发生内控制度不完善或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的管理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管理、人才、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所在的文体设施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行业内企业的竞争是研发技术、销售能力、品牌声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实力竞争。为了使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稳固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公司积累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化程度高的人才队伍。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并对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关键人才进行了有效的激励。如果未来在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不能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不能持续培养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

3、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丰华、王小红、丰嘉隆、丰嘉敏,其中丰华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次发行前丰华家族通过间接控制、直接持有的方式共控制公司44.92%的股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共控制公司39.12%的股权,持股比例较高。此外,除上述实际控制人之外,公司有部分自然人股东为丰华的亲属,其中公司第二大股东丰岳(丰华之弟)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15.95%的股份,丰其云(丰华之叔)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4.03%的股份。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决策、投融资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和公众投资者利益。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额分别为60,314.40万元、63,062.53万元和61,353.3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92%、45.18%和37.95%。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较高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如果由于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87%、22.02%和23.1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段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短期内公司将面临由于资本快速扩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财务内部控制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分支机构的增加,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尽管公司在多年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现有的人员结构、素质差异、外部监督力量和内部审计力量等方面的不足,公司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而面临财务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风险

截至2016年7月,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共包含1,568家会员企业,其中部分企业在设计、生产、工程安装、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随着国内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支持政策的推行,预计将会有更多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进入本行业,竞争将日益加剧。公司虽然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在设计生产、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此外,舞台机械生产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目前业务扩张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业务规模仍相对较小。若公司不能进一步解决因业务规模扩大而迅速增加的营运资金需求,将不利于公司维持市场竞争地位。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业绩水平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以及发展战略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可行性研究,但是由于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可能会出现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导致项目建成后的市场需求未能达到预期水平,从而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开发风险,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额较大,虽然公司已进行相关准备,但仍存在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而不能按计划实施完成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对净利润影响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属于文体设施系统集成类,主营业务包括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座椅看台。除此之外,公司还从事轨道交通内部装饰及智能天窗等业务。其中,全资子公司大丰体育的主要产品为体育场(馆)椅及活动看台。

2011年9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大丰体育取得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分别为GF201133100074、GF201133100130,有效期均为三年。2014年9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大丰体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分别为GR201433100290、GR201433100339,有效期均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大丰体育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发行人税收优惠增加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0.88%、10.77%及10.11%,经营业绩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情形。由于母公司大丰实业及子公司大丰体育已于2014年9月25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且有效期为三年,其自2015年度至2017年度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如大丰实业、大丰体育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行人存在因税收负担增加导致税后净利润降低的风险。

九、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由于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需经一定建设期方可投入运营,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业绩效益,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5,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18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0,18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比2016年将出现下降,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公司业绩,实现公司强有劲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包括: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随着《“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体产业政策的提出,政策层面对文体产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强,我国文体产业也在近几年实现了快速增长。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7,235亿元,其中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比40.60%,为11,053亿元,对GDP增量的贡献达6.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活力突显,已成为当前经济增长的亮点之一;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7%,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新高,近年来呈稳步提升态势,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体育产业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预计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超过5万亿元,产业整体将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浪潮和规模扩张。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及体育赛事观赛体验感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和体育场馆设施的舒适性要求也相应提高,剧场的舞台机械与设备以及体育场馆设施等的建设不再是单纯的设备拼凑,而是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使得文体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为主的方向发展。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的文体设备市场整体解决方案市场规模将保持20%左右的增长,这也将为文体设施行业带来很好的发展机会。

公司作为业内知名的从事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座椅看台、声学装饰及相关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际知名的文体设施研发、试制、生产、检测基地,并集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一体,在品牌、业务资质、大型工程项目承揽及运作、一体化集成、研发设计、制造等方面优势明显。公司始终专注于行业前沿的开拓,拥有行业顶尖专家为骨干的专业化研发团队,拥有多项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保护等知识产权资产,自身强劲的竞争力为其带来了与日本三精、德国BBH等世界著名舞台机械专业制造商长期合作的机会,引进、吸收其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能力。

文体设施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相关政策、规划影响较大,存在因未来宏观经济下行或文体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削弱,造成文体设施市场需求萎缩,导致公司业务量缩减,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此外,公司也存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技术风险、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风险、海外业务风险等经营风险。针对主要风险,公司制定了整体集成、设计创新、境外拓展和产业衍生等一系列发展规划和品牌建设、市场开发、人才培养等一系列目标,通过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拓展销售渠道提高营业收入、严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等措施,在严峻经营环境中不断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内控,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继续完善并强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将重点梳理和提升采购决策与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采购销售队伍建设及销售渠道拓展和成本管理、关联交易决策控制及资金管理等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营运效率与效果。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就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形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重视和积极推动股东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有效维护和增加股东回报。

综上,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健全内控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提请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理性投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目前并无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事项,此后如若适用,将按此承诺履行)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十、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2017年1-3月业绩预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销售及采购等主要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没有明显迹象显示行业的景气指数已接近或处于顶峰,或已出现下滑趋势。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周期一致,未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因素。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方面均为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预计2017年1-3月营业收入区间为2.60亿元至2.79亿元,较2016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0%-10%之间。预计2017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5亿元至0.37亿元,较2016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0%-10%之间;2017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5亿元至0.37亿元,较2016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0%-10%之间。预计2017年一季度经营情况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形。(前述2017年一季度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述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2013年6月25日,大丰有限丰华等36位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大丰有限截至2013年3月31日经华普天健(北京)审计的净资产423,304,887.75元,按照1:0.3614的折股比例将大丰有限净资产折为153,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270,304,887.75元计入大丰实业资本公积。各发起人在大丰实业设立时持有的股份比例与其在大丰有限原持有的股权比例保持一致。

大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根据华普天健(北京)出具的会验字[2013]188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6月25日,大丰实业注册资本15,300万元已足额缴纳。

2013年8月5日,大丰实业完成工商登记,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28100000483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35,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5,1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2.89%。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注:丰嘉隆与丰嘉敏同为9,243,150股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公司于2013年3月引入2家战略投资者,分别为祥禾泓安和东盛创业。公司于2015年3月引入2家战略投资者,分别为隆元投资和祥禾涌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上述4家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情况如下:

上述4家战略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如下:

1、祥禾泓安

公司名称: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300,010,000元

实缴出资:1,300,010,000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合伙人构成: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金霞、魏峰、沈静等42位合伙人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500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祥禾泓安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2、东盛创业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0元

实收资本:3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敬强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8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一甲片区海岸时代公寓东座1105号

股东构成:杨继耘(持股18.49%);戚淑琴(持股81.51%)

经营范围: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它技术创新产业,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3、隆元投资

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隆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军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4日

合伙人构成:黄宇娟、傅翔、冯海英、陈剑虹、王季芳、林友余、顾珏、张军

主要经营场所: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18号全球通大厦6层6198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祥禾涌安

公司名称: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8日

合伙人构成: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昆山嘉成聚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金霞、沈静等35位合伙人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194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祥禾涌安合伙人构成情况如下: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中存在如下亲属关系(以丰华为本人的亲属关系描述):

除前述发行人部分直接及间接股东之间存在亲属关系,以及公司部分直接或间接股东即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之外,其余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的有关内容。

(六)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文体设施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主营业务包括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座椅看台,公司拥有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维护的整体实力。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随着公司“设计+制造+安装+售后”业务经营模式的日益完善,公司产品及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目前共形成了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座椅看台等多个门类、多个系列、多种规格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文化中心、剧(院)场、文化群艺馆、图博馆、体育场馆、电视台、演艺秀场、主题乐(公)园、多功能厅、会展中心、学校等文化、体育、广电、演艺等场所。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体育场(馆)椅、剧院及休闲椅、活动看台、声学装饰等。除此之外,公司还从事公共装饰、轨道交通内部装饰及智能天窗等业务。从业务占比看,智能舞台类收入占公司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69.94%,占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65.16%。

公司主要产品介绍及主要大型应用案例如下表所示: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座椅看台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改变。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及电子设备。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8,619.03万元,账面净值25,832.39万元,总体成新率66.89%,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17处,物业产权清晰明确,没有权属纠纷。公司主要房屋及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持有的前述披露的北京、上海之住宅实际用于发行人在北京市、上海市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供住宿,服务于发行人的经营需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其他房产均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除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大合同”之“6、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披露的发行人因正常业务需要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涉及抵押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其他所有的房产均不存在权属瑕疵或权利受限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借用物业的情况如下(不包括发行人与其子公司之间的租赁):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41项商标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2、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专利289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183项,外观设计53项,具体情况如下:

(1)大丰实业拥有的专利

(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