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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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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涉及对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在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5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公司届上市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和持续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中对于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大丰装饰

公司名称: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00元

实收资本:4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熊申潮

成立日期:1998年8月21日

公司住所: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室内外成套装饰装潢的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设计;装饰配套的建筑用石加工,木制品、金属门窗、建筑及安全用金属制品的制造。

(二)大丰体育

公司名称: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00元

实收资本:2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丰岳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6日

公司住所: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体育场馆座椅、看台、运动地板、草坪、音响设备、照明灯具、电子显示屏、跑道设施、吸声设施、智能控制设备及设施、体育器材及配件的设计、制作、安装服务;声控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件的制造、加工;木制品的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三)大丰维保

公司名称:浙江大丰文体设施维保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大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800,000元

实收资本: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国峰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公司住所:余姚市低塘街道新洋路91号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文体设施、影视设施、场馆设施、机电设备、水电设备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保养服务;舞台设备配件的生产、制造。

(四)大丰舞台

公司名称:浙江大丰舞台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00元

实收资本:6,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丰华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日

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凯迪国际中心36层3601室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服务: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控制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音乐喷泉、通用或非标机电设备、可伸缩活动看台、可自动开启天窗、公共座椅、舞台演艺工程的研究、开发与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五)大丰轨交

公司名称:浙江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陆均林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4日

公司住所:余姚市新建北路737号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设备及配件、轨道交通设备及配件、船舶及相关装置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上述设备的内部装饰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六)四明湖管理公司

公司名称:余姚市四明湖国际会议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焕章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6日

公司住所:余姚市梁弄镇如意路128号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90%股权,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经营范围:对余姚市四明湖国际会议中心进行管理;演艺、庆典活动策划;婚庆、会务、展览、展会的策划、筹备;场馆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宁海大丰

公司名称:宁海县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丰华

成立日期:2017年1月5日

公司住所:宁海县桃源街道天明东路竹海东苑1-4号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90%股权,宁海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经营范围:文学创作服务,舞台艺术创作服务,舞台表演宣传、组织、辅助服务,剧场(院)管理服务,艺术场馆的投资开发、经营,经营演出经纪业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览展示服务,演出道具、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海大丰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公司拟公开发行5,180万股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下述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甬发改备[2015]62号)、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余发改备[2015]118号)及《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余发改备[2015]119号),募投项目取得发改委备案有效期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募投项目中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发改委备案文件有效期均为2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项目发改委备案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根据余姚市环保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大丰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余环建[2013]172号)及《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的说明备案意见的函》(余环建[2015]136号),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因此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环评文件有效期为5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尚在有效期内。

根据余姚市环保局出具的《窗口不予受理通知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不需要环保部门行政许可,因此不涉及环评批复。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余姚市低塘街道余慈连接线西侧、新洋公路北侧地块,新建厂房、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4.50万平方米,项目投资额为78,327.00万元,项目产出产品主要为舞台机械。本项目拟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提升制造工艺,同时进一步扩大现有舞台机械的生产规模,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扩大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十八大以来,随着文艺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市场需求,演出经纪机构等市场主体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我国演出市场总量显著增长。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2013中国演出市场年度报告》,2013年国内音乐类演出总场次1.65万场,票房总收入达43.06亿,占演出市场票房总收入的32.8%,居各类型演出票房收入首位。在专业剧场举办的演出中,舞蹈类演出共6,200余场,票房总收入为7.18亿,与上年相比,舞蹈类演出呈下滑趋势,总场次及上座率均有所下降;话剧演出总场次为1.12万场,占专业剧场演出总场次的15.1%,票房收入15.94亿元,平均票价和上座率均比上年有所上升;戏曲演出1.53万场,票房收入9.08亿元;曲艺、杂技类演出总场次8,500场,票房收入6.22亿元。目前,全国剧场总数为2,132个,其中以艺术类演出为主的专业剧场1,279个,约占剧场总数的60%,其余约40%的剧场中约20%改为旅游演出剧场或娱乐演艺场馆,20%转作其他用途。

各地区舞台建设、演艺秀场建设、影视制作环境建设、体育场馆建设等都给行业带来了新的客户资源和产品服务需求。近年来行业市场容量快速增长,预计未来这一发展趋势还将继续保持。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近年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效益不断提高,企业原有厂房和厂区内基础设施均逐渐显现出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象,厂房空间不足等一些客观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本项目的建设可扩大企业厂房规模、增加仓储空间、加强企业整体实力、提升员工福利、加大科研投入,为大丰在“十二五”乃至未来“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壮大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2)有利于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和创新能力,巩固行业地位

公司未来将在充分利用文化产业资源优势的前提下,积极挖深产品领域,增加产品生产线,改善制造工艺,提高创新能力,满足传统剧院看台以及特殊秀场的不同需求,加深产品的目标市场,从而稳固地位。企业将充分利用其在技术、资金、人才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抓住有利的市场机遇,利用引进的先进设备,产生规模成本递减效应,进一步降低成本并扩大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份额。

本项目通过利用公司原有技术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引进先进生产工艺,采用科学的管理模式,生产出优质的文体装备,并对市场需求进行有效把握,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先天优势,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以高新产品抢占市场,并赢得竞争优势。

(3)有利于促进公司技术升级,扩大竞争优势

伴随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文化事业的迅速繁荣,文体设施行业目前正迎来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

一方面,经济发展为行业的发展注入了不竭的动力。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涌现出一批颇具生产规模和开发能力的文体设施供应商。企业的数量与规模增长较快,产品的类别及性能也在快速进步,有许多好产品的性能接近国际水平。

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为这一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国际化的竞争和挑战。与国外同行业相比,我国文体设施行业还有很多不足,如起点较低,发展时间较短,能打出自己的品牌的、有特色的企业很少。与国外产品相比,国内产品在外观工艺方面差距不大,而在产品的内部品质、功能的开发以及技术先进性方面有显著差异,主要还是意识和理念上的差距,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的研发精力,扩大整体的竞争优势。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规划在公司营销网络所覆盖的主要区域包括上海、广州、四川、辽宁、河南、湖南、陕西、台湾、香港、美国,投资6,173.70万元,新建10个办事处。办事处主要负责当地产品及品牌推广,协助公司营销中心对区域客户进行招投标、项目管理、售后服务、市场信息收集等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及品牌的推广、促进区域市场销售,在巩固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本项目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423.00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现有营销网络建设未能完全匹配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在市场竞争中,营销网络的末梢最接近市场,营销网络担负着推广、宣传和市场信息采集功能。各地办事处的建设,可敏感地反映出客户的需求,及时跟踪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乃至竞争对手的举措,为营销总公司提供最前沿的市场信息,使得公司做出正确决策,指导企业采取相应的行动,为获得市场先机提供依据,从而在竞争中获胜,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必要手段。

公司营销网络目前虽已辐射至全国各个省市,但项目人员除非有项目进行,否则很少驻外,现有营销网络的不够完善,制约了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的推广。随着公司市场的不断开拓和品牌形象的逐步提升,现有营销网络销售范围限制、整体形象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将制约公司未来的发展。通过有规划、有重点布局,进一步拓展精耕营销网络建设,建设能加强公司品牌形象的办事处,一方面加大市场营销和推广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客户管理,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促进营销队伍的的扩充及品牌提升,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2)提升营销管理能力,巩固公司现有市场地位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更新,企业的产品需要推陈出新,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建设,从管理销售中获取大量的市场信息资源:如新的客户需求、新的技术发展趋势等等。

近些年,随着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居民对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以及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西部等边远地区、以及发达地区的二、三线城市文化场馆、影剧院等的建设大量兴起,进一步挖掘了这些地区舞台机械设备的需求。而且,由于马戏团、演艺秀场等的兴建,根据表演的实际使用需要定制的个性化舞台机械将在未来几年得到重大发展,在舞台机械的市场中的占比也将有所上升。因此,公司也将顺应市场发展,在重点城市建立办事处,同时辐射周边城市以及二、三线城市进行营销网络拓展,建立新的营销网点,完善现有营销网络结构,提高新兴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3)加强公司的推广,为客户提供优质营销服务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在舞台机械的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工艺、安装集成、营销网络等方面积累了诸多优势。虽然目前公司在舞台机械行业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但随着秀场、马戏团等新型演艺场馆建设的兴起,为个性化定制的舞台机械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企业能否及时了解客户的新需求,把握市场发展的新趋向是未来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公司下一阶段的战略发展目标的实施,公司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进行营销网络的扩张,对产品的推广将发挥积极作用,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一方面,通过新增营销网点的舞台机械展示厅建设,通过专业人员的讲解介绍,能够让客户更加直观的了解、熟悉公司主要产品、更加详细的了解产品特性、现场使用效果及各方面优势。另外公司还将在新建的营销网点设立品牌宣传推广资金,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营销网点所在区域的品牌产品宣传,包括户外广告等诸多宣传渠道,对公司的产品进行多元化营销。另一方面,营销网点在全国各城市地区的分布也让公司能够深入了解各地区的市场需求,各区域分公司(办事处)通过与大客户等接触沟通,能够获取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和各类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情况等,进而在公司新产品开发和营销策略上进行改进,使得产品更加贴合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4)增加营销布点,强化公司品牌效应

舞台机械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客户对其产品的功能、性能、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的高要求,通常会认可质量可靠、技术先进、口碑良好的领先企业,特别是在舞台机械工程当中,更倾向于选择品牌效益明显、成功案例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

品牌效应可以提高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销售能力,加快市场推广速度,降低市场推广成本,实现产品附加值的增长,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随着舞台机械行业的逐步发展成熟,公司必须不断加强品牌的影响力,通过设立更广泛的营销服务据点,对品牌的推广发挥积极的作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实力,以抢占新兴市场的市场份额。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必须投入更多的营销资源在品牌的建立上,以扩大公司在更多消费者、更多区域的品牌地位,在关键战略销售区域设置营销网点,将有利于公司强化其在各地品牌形象的提升。

(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4,970万元,建设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SCM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MES生产执行系统、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及基于公司各项经营数据为核心的BI商业智能分析平台。通过搭建这些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公司销售、设计、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更为有效的一体化管理,加强内部各业务流程的信息数据的整合能力,提高各业务部门的协同能力,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管理绩效和节约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运营管理能力

目前公司通过财务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图文文档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对公司各相应部门进行管理,但由于各系统信息数据分散且不能有效集成,各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程度低,协同管理效率不高。随着业务拓展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信息化系统管理的需求日趋提高,需要先进的集成化信息管理系统来优化、完善业务流程,支撑各部门的管理需求。

公司将会引进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对现有OA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系统架构、业务流程优化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新技术研发,不仅实现业务标准规范统一、业务信息及时共享、报表数据快速汇总、决策信息准确披露,还能使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信息流、资金流、工作流的融合,有效降低各部门的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内部运营管理能力,保障公司未来更稳健、更快速的发展。

(2)有助于增强产品交付能力,缩短工程交期,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司拥有产品交付中心,主要职责为协调设计、制造、销售等部门,在规定的工期进度内完成产品,确保产品交付时间。由于现阶段公司设计、制造及销售等部门的信息系统相对离散孤立,且各部门的信息数据由于使用不同的应用系统而无法进行有效及时地传递与共享,从而影响产品交付时间。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会引进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整合业务流程各环节的信息数据,将对信息资源进行集成化管理,增强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性,提高各部门的协同能力,有效协助产品交付中心的工作。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通过构筑产品信息数据而建立一个统一的产品研发系统平台,根据不同需求实时提供个性化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参与到企业产品研发的各个环节,并将设计、采购、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紧密连接在一起,保证异地同步设计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从而大幅缩短新产品的上市时间。同时利用PLM系统建立图文档电子仓库,对电子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技术文档集中管理,形成企业级的技术知识库,让各部门人员能根据各种条件快速地查找和检索到所需的信息,并保证数据在权限控制范围内随时访问。

SCM供应链管理系统依据在产品设计阶段产生的BOM,为公司构建全面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从供应寻源,到采购协同,到供应优化,到仓储配送,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全面供应链管理的思路,让供应商同企业无缝集成,针对生产、市场的变化,敏捷应对、随需而动。另外,通过该系统的监控和管理,实现公司内部上下游环节的无缝对接,同时依托公司其他各软件系统模块的数据集成和分享优势,增强供应链流程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最终保障生产制造进度和项目工期的顺利进行。

MES生产执行系统能够在产品设计阶段后,制定合理的生产制造流程,使产品制造过程更具有计划性,同时结合ERP系统等对产品所需的资金及物资进行合理采购和分配,避免不必要的损耗,从而有效降低成本以及库存。该系统的引入并跟其他信息系统的集成,将会使整个产品设计、制造、安装等交付流程更加具有计划性,业务流程安排更加合理,使其能增强产品交付能力,缩短工程交期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

(1)有助于提高企业决策分析能力

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将会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市场环境,为抵御经营风险,管理层需要快速的反应与执行合适的战略流程去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通过引进先进的BI商业智能分析平台,协助管理层提高战略分析能力和决策质量,有助于管理人员快速作出应对市场的策略。

管理决策人员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随时有效地跟踪与监控战略流程,掌握战略执行的动态,并且可以根据运营情况,进行合理的流程改善与调整,使其运行更加有效。通过信息集成平台,业务流程执行将实行可视化管理,有助于提高流程执行效率,提高决策者应对市场变化的速度,提高企业决策分析能力,同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有助于加强企业产品成本管控的能力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基于信息管理系统之上,信息化建设程度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核心重点往往是拓展业务和控制成本。公司不断拓展业务的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控制成本的能力,保持和提升盈利能力,促进公司良好发展。按照汇聚人才、融合开发、紧握核心、引领业务的原则,公司需要大力建设和优化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凭借信息系统技术优势不断的优化管理流程,降低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的损耗和费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绩效,加强产品成本管控能力,提升产品性价比,稳固公司市场地位。

(3)有助于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

公司目前没有相应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日常工作沟通主要依赖电话、网络联系,不能随时、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下订单——采购——制造——配送——退货”这一整套供应链管理流程。例如公司无法实时了解生产车间生产进度和货物配送进度,监控和管理程度较弱。通过引入上述管理信息系统,就可以将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等都纳入到系统中监控和管理,实现各上下游环节无缝对接,同时依托ERP后台和其他各功能模块的数据集成和分享优势,可以增强供应链流程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中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按照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的原则排序,并不代表风险程度的高低,也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和座椅看台,拥有多门类、多系列、多规格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文化中心、剧(院)场、文化群艺馆、图博馆、体育场馆、电视台、演艺秀场、主题乐(公)园、多功能厅、会展中心、学校等文化、体育、广电、演艺等场所。文体设施行业市场需求受国家宏观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相关政策、规划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推进、各类文体产业支持政策的出台,使得文体设施行业伴随文化、艺术、体育事业的不断繁荣而发展、壮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或我国对文体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幅减弱,将可能导致公共文化设施投资规模减少,市场需求萎缩,进而导致本公司业务量减少,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和劳务成本。公司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类机电设备、灯音设备、金属材料、外购件、建材类等。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0.50%、54.57%和55.21%。公司主要原材料中占比最高的部分为机电设备及灯音设备,且部分设备涉及海外进口,如未来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将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中包含较多钢材等金属制品,其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则将对本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反之,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则本公司将因此获得额外的收益。

2、技术风险

为满足市场需求,文体设施行业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行业技术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与国外同行业的差距逐渐缩小。虽然目前公司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多项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但来自其他公司的技术竞争压力也在逐渐加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则难以继续取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公司未来经营也将受到一定影响。

3、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公共文体设施,对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要求较高;同时,公司承接的工程安装项目需要大量的现场作业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尽管公司拥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通过了质量安全、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至今也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但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品牌声誉、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4、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依托境内多年的行业经验及声誉的积累,已率先走出国门,积极参与海外市场的拓展,并成功承接了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等一系列国际舞台工程,参与了雅典奥运会、南非世界杯、美国、韩国F1等国际体育场馆的建设,获得了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荣誉。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投入资源,以加强境外业务的开拓。但由于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面临着复杂多变的环境,如公司无法将国内有效的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模式复制到国外,又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发出符合海外市场环境的业务模式,将导致公司面临海外业务拓展缓慢的风险。

5、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减弱风险

发行人经营体量较大,采购数量较多,相对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经商业谈判后往往能从供应商处获得一定力度的商业折扣,使得发行人正常经营采购价格略低于市场参考价。若发行人未来业务增长发生不利波动,将可能导致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降低,进而削弱发行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6、结算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完工率根据第三方监理或甲方确认的完工进度确认,结算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与甲方办理结算项目进度款确认,两者的确认依据不同,造成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项目结算率低于完工率,如若发行人工程项目因特殊原因造成最终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结算率,将对公司业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7、新增合同下滑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新增合同的签订情况及项目储备情况良好,但如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政府投资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或因发行人自身原因导致发行人未来新签约合同金额及数量存在下滑风险,进而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公司快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发展较快,市场范围不断扩大,经营业绩快速提升:2014-2016年期间,公司营业收入从128,549.83万元增长至161,682.35万元,净利润从13,681.66万元增长至20,075.56万元,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为161,682.35万元,净利润增长为20,075.56万元。在发展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适应快速发展的经营管理经验,治理结构得到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机制,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可能会发生内控制度不完善或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的管理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管理、人才、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新的挑战。如果本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所在的文体设施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行业内企业的竞争是研发技术、销售能力、品牌声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实力竞争。为了使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稳固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公司积累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化程度高的人才队伍。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并对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关键人才进行了有效的激励。如果未来在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公司不能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不能持续培养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

3、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丰华、王小红、丰嘉隆、丰嘉敏,其中丰华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次发行前丰华家族通过间接控制、直接持有的方式共控制公司44.92%的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共控制公司39.12%的股份,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较高。除上述实际控制人之外,丰华的其他亲属(包括丰岳、丰其云、丰琼仙、丰群娣及其直系亲属)也在公司持有较多股份。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各项制度,但仍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决策、投融资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和公众投资者利益。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额分别为60,314.40万元、63,062.53万元和61,353.3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92%、45.18%和37.95%。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较高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如果由于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87%、22.02%和23.1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段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将面临由于资本快速扩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财务内部控制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分支机构的增加,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尽管公司在多年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现有的人员结构、素质差异、外部监督力量和内部审计力量等方面的不足,公司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而面临财务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风险

截至2016年7月,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共包含1,568家会员企业,其中部分企业在设计、生产、工程安装、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随着国内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支持政策的推行,预计将会有更多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进入本行业,竞争将日益加剧。公司虽然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在设计生产、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此外,舞台机械生产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目前业务扩张受到资金瓶颈的限制,业务规模仍相对较小。若公司不能进一步解决因业务规模扩大而迅速增加的营运资金需求,将不利于公司维持市场竞争地位。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业绩水平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以及发展战略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可行性研究,但是由于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可能会出现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导致项目建成后的市场需求未能达到预期水平,从而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开发风险,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额较大,虽然公司已进行相关准备,但仍存在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而不能按计划实施完成的风险。

(七)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与公司有直接关系的经营风险等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诸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在本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股票的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投资者投资策略实施不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八)税收优惠对净利润影响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属于文体设施系统集成类,主营业务包括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座椅看台。除此之外,公司还从事轨道交通内部装饰及智能天窗等业务。其中,全资子公司大丰体育的主要产品为体育场(馆)椅及活动看台。

2011年9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大丰体育取得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分别为GF201133100074、GF201133100130,有效期均为三年。2014年9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大丰体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分别为GR201433100290、GR201433100339,有效期均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大丰体育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发行人税收优惠增加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0.88%、10.77%及10.11%,经营业绩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情形。由于母公司大丰实业及子公司大丰体育已于2014年9月25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且有效期为三年,其自2015年度至2017年度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如大丰实业、大丰体育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行人存在因税收负担增加导致税后净利润降低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属于公司或者与公司有关的情况或事项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投资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1、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的媒体是中国证监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早于该指定的媒体。

2、信息披露的部门与人员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的责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周毅,其联系方式如下:

(二)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指: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保理合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承兑合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担保函合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或者各类合同金额虽未超过上述定义的范围,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授信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

注:2016年上半年,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约定将原值4,944.26万元,累计折旧3,131.45万元,账面净值1812.81万元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合同约定租赁物的转让总价为5,8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租赁保证金为800万元。合同租金为固定租金,不随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变动而调整,不含税价共计6,188.50万元,对应未确认融资费用533.49万元。租赁期满,公司将向出租方支付1,000.00元留购价款。

3、承兑合同

4、担保函合同

5、最高额保证合同

注:根据该担保合同条款的约定,保证人大丰装饰自2014年6月5日至2016年6月4日止,为债权人农业银行与债务人大丰实业形成的约定债权(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等)进行担保,后续即使在2016年6月4日后主债权仍在履行,不需续签保证合同。由于该项担保合同对应的主债权尚未到期,因此该担保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6、最高额抵押合同

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系发行人因自身经营需要、银行融资之目的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署,除该合同项下被抵押房产、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担保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其他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均不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属瑕疵、权利受限情形

7、项目合同

注1:漯河市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6日签署《漯河市西城区文化三馆项目》投资建设补充协议:关于“三馆”项目投资概算,按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于2015年9月6日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确定的约3.6亿元概算执行。

注2:余姚市四明湖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具体实施机构和政府付费方为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出资方为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社会资本方为发行人,出资比例90%,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余姚市四明湖国际会议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实施本合同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项目公司。本项目运营期为8年,年固定投资回报率为项目建安费的6.37%。

8、采购合同

9、福费廷合同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且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竞业限制纠纷案件

发行人于2014年12月24日向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认为被申请人解宏违反此前承诺的竞业限制义务,请求仲裁裁决:解宏返还发行人已发放的保密、竞业限制义务补偿费28.8万元;支付违约金288万元;赔偿违反该等义务所获收益及造成申请人的其他损失100万元并承担发行人律师费用等调查开支;该等请求金额合计4,386,924.50元。

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2015年6月15日作出“余劳仲案字[2014]第112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解宏返还发行人保守商业秘密、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补偿费28.8万元;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288万元,赔偿违反保守商业秘密和信息、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获得收益及发行人遭受的损失30万元,支付律师费用13万元、调查取证费4,300元、差旅费12,052元。前述款项合计3,614,352元。

解宏于2015年6月20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关于竞业限制纠纷的诉讼,其诉讼请求为:1、判决解宏无需返还发行人保守商业秘密、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补偿费28.8万元。2、判决解宏无需支付发行人违约金288万元。3、判决解宏无需支付发行人全部直接、间接、潜在损失30万元。4、判决原告无需支付被告律师费13万元、调查取证费4,300元,差旅费12,052元。

余姚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案号为“(2015)甬余民初字第02311号”。

余姚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31日作出“(2015)甬余民初字第231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1、解宏返还发行人保守商业秘密、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补偿费288,000元;2、解宏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2,880,000元;3、解宏支付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获得收益及发行人由此遭受的损失300,000元;4、解宏支付发行人律师费用130,000元、调查取证费4,300元、差旅费12,052元。以上费用应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5、申请号为201310131743.8,名称为“开窗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号为“201320191664.1”,名称为“开窗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归属发行人所有,解宏及其所投资的公司有使用的权利;6、申请号为201310753457.5名称为“多模式开启的天窗系统”的发明专利的申请权、申请号为201320891971.0名称为“多模式开启的天窗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号为201420074487.3名称为“开窗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号为201410058372.X名称为“开窗系统”的发明专利的申请权、申请号为201320740631.8名称为“手动开窗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号为201420137494.3名称为“助力式开窗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号为201420138127.5名称为“易开式开窗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归属发行人与解宏、宁波合力伟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合力伟业”)共同所有,但只能由发行人、解宏及其所投资的公司、合力伟业自己使用,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如转让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7、申请号为201220455617.9,名称为“一种在冰雪气候下自动开启的屋顶”的专利的申请权归属被告发行人与解宏、案外人孙玉霞、合力伟业共同所有,但只能由发行人、解宏及其所投资的公司、案外人孙玉霞、合力伟业自己使用,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如转让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同日,发行人、解宏、合力伟业、孙玉霞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就“(2015)甬余民初字第2311号”民事调解书的履行达成约定:1、解宏、合力伟业、孙玉霞应履行上述民事调解书中第5款、第6款、第7款义务,将各项专利办理到发行人名下或共有,发行人予以协助;2、在解宏、合力伟业完成上述义务后,发行人同意:(1)解宏返还发行人保守商业秘密、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补偿费28.8万元;(2)解宏支付发行人违约金71.2万元,共计100万元;(3)合力伟业同意对上述10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解宏、合力伟业完成上述义务后,发行人自愿放弃上述民事调解书中第2款、第3款、第4款部分权利,免除解宏剩余款项的支付义务,否则,解宏、合力伟业、孙玉霞应全部履行上述民事调解书的义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前述申请号为201420074487.3的“开窗系统”实用新型申请权为避免重复授权而放弃、申请号为201220455617.9的“一种在冰雪气候下自动开启的屋顶”的实用新型申请权因授权后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外,解宏、合力伟业、孙玉霞已履行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中与专利变更相关义务,发行人已取得上述约定的其他专利之独有、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

2、大丰装饰工程款纠纷案件

(1)大丰装饰于2015年12月18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余姚市合力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工程款12,827,968.56元及逾期支付利息272,593.07元,原告对其承建的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尚未正式立案。

根据余姚市人民法院“(2015)甬余立预字第129-2号”裁定书,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余姚市合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反诉原告于2016年2月5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出冻结反诉被告大丰装饰银行存款3,200,000元的申请,余姚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反诉被告大丰装饰的银行存款3,200,000元,自“(2015)甬余立预字第129-2号”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根据余姚市人民法院“(2015)甬余立预字第129-3号”裁定书、“(2015)甬余立预字第129-4号”裁定书,大丰装饰已为其在本案中的银行账户解冻提供担保,裁定解除对大丰装饰银行存款3,200,000元的冻结。

经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主持调解,该院于2016年11月24日作出“(2016)浙0281民初1108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案件当事人达成协议:1、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余姚市合力置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20日前共同向大丰装饰支付剩余工程款7,473,645.65元;2、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余姚市合力置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25日前共同向大丰装饰支付质量保证金1,119,981.35元; 3、若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余姚市合力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约支付上述款项,大丰装饰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逾期支付部分本金和等额于逾期支付部分年利率10%的违约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收到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50万元。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案件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并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以上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一)发行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丰华

住所: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

联系人:周毅

电话:0574-62899078

传真:0574-6289260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伍前辉、杨鹏

项目协办人:章宇轩

项目组成员:梁昌红、顾维翰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888

(三)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

经办律师:吕崇华、周剑峰、傅肖宁

电话:0571-87901570

传真:0571-87902008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负责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艳、宛云龙

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五)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力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十三号华杰大厦6层C9

注册资产评估师:许辉、张旭军

电话:010-62155866

传真:010-62196466

(六)验资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负责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友菊、朱艳

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09217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初步询价时间: 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5日

(二)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4月7日

(三)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4月10日

(四)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年4月12日

(五)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