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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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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善杰义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地产(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地产”)子公司,南京地产持有其36%的股权。南京仁远投资有限公司、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其33%、31%的股权,并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017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善杰义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财务资助额度。

13、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融和”)

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综合服务楼;法定代表人为林宏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安徽融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59亿元,负债总额为7.09亿元,净资产为0.5亿元,该公司目前正处于前期建设阶段,2016年度净亏损为0亿元。

安徽融和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为安徽融和项目(案名尚未拟定)。安徽融和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地产”)的联营公司,杭州地产持有其30%的股权。安徽融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融侨”)持有其70%的股权,并将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017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安徽融和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财务资助额度。

三、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期限及利率

公司拟根据上述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向该等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5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土地收购及开发建设等。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资助款项到位起不超过36个月,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并与其他股东保持一致,利息自资助款项到位之日起计算。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项目土地收购及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上述参股下属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参股公司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同意按持股比例为该等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5亿元的财务资助,该等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该等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以上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促进该等公司的发展,且在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3.99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1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9,661,016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2,295,12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54,164,902.8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3,3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800,824,902.8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报告号为XYZH/2015SZA20098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7年2月28日,招商自贸商城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905.6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7,094.33万元;招商局互联网创新业务服务平台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募集专户中结余资金30,432.88万元;鉴于上述项目较原投资计划有所调整,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计划投资额(含利息)共计48,432.88万元整体变更为投资于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B地块、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C地块中,已使用募集资金905.67万元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48,432.88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4.10%。

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招商自贸商城

该项目自2015年三季度启动,项目开发主体为招商局(深圳)进出口商品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9,665.1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8,000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6.27%,静态投资回收期为2.7年。

截至2017年2月28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905.6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7,094.33万元。2016年度,项目利润总额为-1,681.10万元。

2、招商局互联网创新业务服务平台

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016年一季度至2018年四季度,项目开发主体为深圳招商网络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5,860.2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万元,计划通过三网融合平台的对外服务、云计算中心的外租实现直接收入,同时通过以下方式产生间接经济效益:(1)提高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从而降低公司业务运营成本;(2)实现信息共享,打通公司园区、邮轮、社区等各项业务间的信息渠道,有利于创新盈利模式,优化资源配置;(3)加强公司对整体业务和客户情况的掌控能力,通过互联网服务提升客户粘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2017年2月28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募集专户中结余资金30,432.88万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拟引入具有业务资源和管理经验的战略合作方共同经营招商自贸商城,推动招商自贸商城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根据计划,引入合作方后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招商自贸商城不再具备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条件。

招商局互联网创新业务服务平台在实施过程中较原投资计划有所调整,拟采用与拥有丰富业务资源和卓越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合作或外包建设等方式实施,开发主体、投资金额及项目内容均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上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432.88万元(含利息及公司自有资金补足部分)投入到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B地块、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C地块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B地块,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62,33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3,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B地块项目开发建设,2017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000万元,2018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

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C地块,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381,38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5,432.8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C地块项目开发建设,2017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2018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5,432.88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上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墨水湖南面,江城大道以西,四新大道以东。依据武汉市以及汉阳区十二五规划,该地块将是四新生态新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同时未来武汉新区规划以梅子路、四新大道为轴,建设以行政管理中心、企业总部基地、国际会议中心、博览中心等重要公区服务设施,形成辐射华中地区的生产性服务中心,结合墨水湖生态水系,开发建设现代化居住新区。

2.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B地块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南岸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42,79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5,995平方米,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预计于2019年12月竣工,开发主体为武汉明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明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通过招拍挂获取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科教用地。

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C地块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南岸C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77,18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0,777平方米。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预计于2019年12月竣工,开发主体为武汉新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新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通过招拍挂获取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上述开发主体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市场需求日趋多元化和个性化,购房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在项目定位、规划设计等方面不能准确把握消费者需求变化并作出快速反应,可能造成产品滞销的风险。公司针对上述可能面临的风险,积极建立日常监控督导机制,及时纠偏;设置去化专项考核指标,强化去化;加强项目管控。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B地块项目预计总投资262,332万元,其中,土地成本91,885万元,主体建造成本137,875万元,营销、管理及财务费用32,603万元。项目预计销售净利率为20%,投资净利率为29%。

武汉招商公园1872项目C地块项目预计总投资381,385万元,其中,土地成本121,553万元,主体建造成本200,537万元,营销、管理及财务费用59,294万元。项目预计销售净利率为14%,投资净利率为19%。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18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5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9,661,016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2,295,12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54,164,902.8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3,3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800,824,902.8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报告号为XYZH/2015SZA20098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44,381.0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2,372.86万元(含利息收入16,527.7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及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安排及投入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1)投资产品。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

(2)投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及收益。结构性存款存期30天~90天。在存款到期日及之后,公司可获取全部本金及保底利息,同时银行按照特定规则,向公司支付浮动利息。

(4)投资决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结构性存款银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本次投资产品授权期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拟投资产品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公司的相关保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3、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相关核查意见

5、招商证券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1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3月25日,会议如期在深圳蛇口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廖建文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彭剑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承铭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母公司净利润6,382,817,140.01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8,281,714.00元;

2、以总股本7,904,092,7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5.00元现金(含税);即派发现金股利3,952,046,361.00元;

3、剩余未分配利润8,011,722,883.52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4、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九、关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十一、关于2017年公司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关于公司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关于2017年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十四、关于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五、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十六、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公告》。

十七、关于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关联交易:

1、交易性质:仅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且交易对手为非关联方。资产购买、转让等其他性质的关联交易不在授权范围内;

2、关联方范围:仅限招商局集团下属金融企业,包括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及其他招商局集团控制的金融企业;

3、交易价格:合作协议中必须体现等价投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

4、仅限由我方控股或操盘;

5、关联方出资形式仅限现金出资;

6、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7、授权额度:授权总金额(我方出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十八、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十九、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二十、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今日刊登的《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上述议案九、议案十一、议案十七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承铭、付刚峰、褚宗生、罗慧来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议案十八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议案董事会均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二至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一至议案十三、议案十五、议案十七、议案十八、议案二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接1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