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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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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98 公司简称:宁波海运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70,920.76元,2016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9,233,581.82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0,850,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925,528.44元,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258,308,053.38元结转下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以及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投资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多年来,公司凭藉宁波、舟山深水良港的地域优势,立足海运主业,审时度势,抓住机遇,积极奉行“诚信服务、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的经营宗旨,稳步实施“立足海运,多元发展”的企业发展目标,致力于运力规模发展和经营结构调整,形成以电煤运输为主的专业化散货运输经营格局,经营面辐射全国沿海港口和长江流域,航迹遍布30余个国家60多个港口。2016年,公司货运量超过2,000万吨(含TCT),航运生产经营保持稳定态势。

明州高速投资经营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于2007年12月试通车,全长42.135公里,该路段贯穿起杭州湾大桥南连接线、沪杭甬、甬金、甬台温等高速公路。2011年底,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全线开通后,宁波绕城“一环六射”正式建成,成为宁波唯一外环高速公路,随着宁波及周边地区道路网骨架进一步完善,绕城高速公路路网效应逐步显现,近年来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呈现持续增长。

(1)水路货物运输业务

公司的运力均为散货船,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散货船18艘,总运力规模85.75万载重吨,其中:灵便型散货船14 艘,计57.85万载重吨;巴拿马型散货船4艘,计27.90万载重吨。公司主要货源为煤炭、矿砂、粮食等大宗散货,报告期,煤炭运量约占总货运量的98%左右。

报告期公司完成货运量1,912.24万吨、周转量477.61亿吨公里,实现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76,039.99万元,分别为上年同期的108.25%、107.56%和106.49%。

公司推行“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循序渐进、适度超前,使公司船队向标准化、低炭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方针实施运力结构的调整与发展。

2014年以来公司运力变动表

报告期末,公司船队平均船龄14.67年。公司于2015年开工建造3艘49,500吨散货船舶,报告期第1艘新建船舶“明州501”轮已投入营运,第2艘新建船舶“明州502”轮已于2017年2月18日正式投入营运。

目前公司已形成一支以灵便型和巴拿马型船舶为主、船龄较轻、国际国内并举、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散货船队。

公司自有灵便型散货船及巴拿马型散货船

2015-2016年运营情况分析表(含TCT)

公司2015-2016年内外贸运输情况分析表(含TCT)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

报告期,随着城市路网不断完善,高速路网不断延伸,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进出口车流量增长较快,通行费收入持续上升,报告期,实现日均断面车流量为67,485辆(换算成一类车),较上年上升了14.02 %;全年通行费收入36,888.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9 %;明州高速实现净利润 7,397.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3.10%。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历年车流量、营业收入、成本和营业利润等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近年来干散货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中海海盛等海运企业在重组中先后将干散货航运业务从上市公司剥离。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盈利底线和廉政底线,进一步发挥沿海电煤运输细分市场的经营优势,依托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电煤运力需求,努力加大运输市场业务开拓力度;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上,注重窗口品牌形象和养护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收益提高。同时,开展了强化预算管理,着力推进对标,严控成本开支,狠抓安全生产和党建文明等工作。通过全司上下的共同努力,报告期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继续保持稳定,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57.28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08.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37.0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550.70%。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1、海运主业经营工作情况:

一是保障电煤运输,狠抓市场开拓,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公司坚持大客户战略,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中继续依托浙能集团的资源优势,加大电煤运输现场港作力度,加快船舶周转,提高COA兑现率,船舶航次平均卸港时间比上年同期减少0.8天;抢抓市场波段机遇,直面市场竞争,合理组织内外贸三角航线货源及内贸回程货源,促进船舶效率的发挥;创新营销方式,强化市场开拓力度,新辟了从菲律宾到江苏太仓的煤炭运输航线、中国北方至泰国的钢材运输航线、北海至莱州的石英砂运输航线;运用新加坡公司平台及自有远洋运输专业团队的管理优势,进口煤运输取得突破,在市场租金较低时段签订了租入海岬型散货船和巴拿马型租船承运合同,平均租金较去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报告期,公司完成货运量1,912.24万吨、周转量477.61亿吨公里,分别为年度计划的110.19%和106.75%,为上年同期的108.25%和107.56%;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76,039.99万元,为年度计划的 112.87%,为上年同期的106.49%。

二是强化规范运作,注重降本增效,基础管理不断夯实。报告期,公司加强对控参股企业的管理,开展上海协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处置相关工作,努力使本公司持有股份的证券化或形成退出机制;按进度要求推进造船项目,新建的3艘49,500吨散货船中第1艘 “明州501”轮已于报告期内投入营运。第2艘新建船舶“明州502”轮也于2017年2月18日正式投入营运;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强化预算管理,严控各项管理费用支出,切实降低财务成本,全年四项费用支出比上年约下降5%;实施物资集约化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积极开展航次优化管理,努力提高船舶运营效率;抓好船舶修理的计划和管理,科技节能与管理节能并举,在保障船舶安全营运的同时,加快推进船舶“三园”(博学校园、温馨家园、美丽花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对标管理,各项对标值均在达标值内,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是着力强规提质,注重多措并举,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报告期,公司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各类责任事故,所属船舶在国内外PSC/FSC检查均顺利通过,船舶滞留率为零,继续被交通部海事局授予全国“2016年度安全诚信公司”。公司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注重提升培训实效,有效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加强季节性安全管理,始终坚持未雨绸缪,超前部署,多措并举控制安全风险;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活动,推进低硫油使用工作,有效控制船舶环保风险,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高速公路经营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控股的明州高速开展服务窗口品牌形象建设,不断规范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收费服务质量和收费业务技能,促进通行费收益增长;注重创新养护技术,通过小修保养、道路施救、安健环体系建设等保障道路日常安全运营和桥梁结构物的运行安全。在路面大修中,科学使用养护经费,推行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的应用,有效降低维修成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节日免费通行顺畅;组织做好高架桥下空间仓储区拆违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完成“三改一拆”进程。随着城市路网不断完善及高速路网不断延伸,报告期明州高速车流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通行费收入持续提高,取得了自投入营运以来最好的效益。

报告期完成进出口车流量1,655.36万辆,为年度计划的114.26%。断面流量(换算成一类车)为2,469.94万辆,为年度计划的113.59%。实现通行费收入36,888.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9%;实现净利润7,397.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3.10%。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胡敏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7-00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5位监事和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敏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会 [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财会[2016]22号文于2016年12月8日实施,2016年5月1日至财会[2016]22号文件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16年度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净资产。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0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70,920.76元,2016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9,233,581.82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0,850,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925,528.44元,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258,308,053.38元结转下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审计报酬为77.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6.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20万元,与本次审计有关的直接费用(差旅费等)按实结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临2017-006)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胡敏、董军、彭法、蒋海良和姚成回避表决,其余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生产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加强与相关银行间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及借款事项如下:

1、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中国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建设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向银行申请的借款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不超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或授权总经理实施项目的预算内金额。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其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或其他担保等手续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本授权有效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本公司拟继续为新加坡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07)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化建设统一规范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进行调整,上述重新分类及调整将引起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无形资产摊销额及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额的变化。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7-00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1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0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作了书面述职报告,还专就上述议案中第三、五、七、十一、十三和十四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7-00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良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公司财务、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和关联交易等不存在问题。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会 [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财会[2016]22号文于2016年12月8日实施,2016年5月1日至财会[2016]22号文件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16年度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净资产。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而进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2016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六、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6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十、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进行调整,上述重新分类及调整将引起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无形资产摊销额及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额的变化。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相关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发现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7-005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净资产。

一、概述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会 [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财会[2016]22号文于2016年12月8日实施,2016年5月1日至财会[2016]22号文件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16年度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净资产。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相关情况详见以上“概述”部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损益和净资产。

2016年度,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科目变更

2、影响金额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本期期末借方余额17,420,738.79元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公司损益和净资产不受影响。公司总资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均增加17,420,738.79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而进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7-006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敏、董军、彭法、蒋海良和姚成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王端旭先生、包新民先生、胡正良先生和钟昌标先生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我们出具本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和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双方前期合作执行情况良好。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按市场化定价,充分体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并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安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前期合作业务执行情况良好,2017年度拟继续实施业务合作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降低运营成本,并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2)本议案中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表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系向关联人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下同。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商住4﹟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堂

注册资本:4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64503935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66.96亿元,净资产12.1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9.47亿元,净利润1.2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2.6亿元港币

商业登记证号码:34832089-000-08-12-4

经营范围:贸易。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42.44亿元(货币单位:港币,下同),净资产6.97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8.17亿元,净利润7,019.7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1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娜

注册资本:97,07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64.81亿元,净资产19.3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8.06亿元,净利润4.2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5幢13楼

法定代表人:朱东临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68348963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柴油的批发。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油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肥的销售,天然气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能源技术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服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5.44亿元,净资产4.4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 3.44 亿元,净利润258.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香港公司”)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新能源”)为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富兴、浙能香港公司、浙能财务公司和浙能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已于2015年8月3日与浙能富兴签订了《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2017年公司拟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署其他《煤炭运输合同》。2017年预计为浙能富兴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5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双方将遵循长期以来达成的一般商业交易的条件为交易的定价、计量原则。根据不同航线结合航运市场的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并根据运输成本的变化合理调整附加费用。

(二)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30日内与浙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为期2年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浙能财务公司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存款安排如下:

2017年5月-2018年5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

2018年5月-2019年5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6亿元。

2、浙能财务公司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贷款服务的授信总额度安排如下:

2017年5月-2018年5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

2018年5月-2019年5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根据原《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并结合拟新签订的协议内容,2017年度预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浙能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贷款服务的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时,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浙能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优惠条件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浙能财务公司能够给予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浙能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的优惠条件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本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浙能财务公司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三)公司拟与浙能新能源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订燃润料物资采购合同,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

1、燃料油:

(1)在环渤海地区(包括秦皇岛、天津、黄骅、曹妃甸、京塘港等地,以下简称环渤海地区)、宁波地区(包括嘉兴、镇海、北仑、象山港、舟山、老塘山、六横等地,以下简称宁波地区)和上海地区加油,船用180CST燃料油按当周ICIS安迅思船供油网提供的秦皇岛混调高硫 180CST燃料油平均价下浮9%为基准,船用柴油按当周ICIS安迅思船供油网提供的秦皇岛0#柴油平均价下浮11%为基准结算。

(2)结算时间以供方落实需方供油计划后书面回复时间为准。

(3)对于在环渤海地区、宁波地区和上海地区以外港口加油时,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

(4)当需方要求采购船用低硫180CST燃料油(硫含量m/m≤0.5)时,结算价格按当时市场价格另行协商。燃油价格不高于安迅思船供油网提供的油价平均价。

2、润滑油、油漆等价格不高于一级供应商当期公布的基准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发挥浙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相关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实现双方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分别签署上述相关合同与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7-007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其担保余额3,370万美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公司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公司继续为新加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370万美元。

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为促进新加坡公司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本公司拟继续为新加坡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6 SHENTON WAY #24-08 OUE DOWNTOWN SINGAPORE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国际航线船舶货物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仓储、托运及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提供船舶设备、材物料供应;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549.75万美元,净资产118.25万美元,资产负债率 96.6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本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下转1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