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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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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402,5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2016年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统计如下:

公司除独立董事杜烈康、江黎明、谷迎春(每人2016年实际从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4万元)外,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李军、丁国英及公司外部董事钱海平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上述议案中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战略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考虑到2017年度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经和金融机构友好协商,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最高额不超过36,000万元的担保。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刘涛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33030016号号《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谢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谢飞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谢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且有部分外汇债务,因此外汇汇率/利率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锁定远期外汇汇率等措施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针对上述外汇业务制定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杨维生先生简历

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香港东方线路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技术员,南京依利安达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等。现任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兼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印制电路资讯》杂志副主编。截至提名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维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章击舟先生简历

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1369.SH)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002717.SH)独立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603010.SH)独立董事,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现任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兼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002479.SZ)独立董事,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002372.SZ)独立董事,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81.SH)独立董事,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476.SZ)独立董事,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于2010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第十五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编号为04725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章击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三、陈连勇先生简历

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项目进修,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监,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33.SZ)审计部经理,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现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33.SZ)总会计师,上海十月妈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于2015年10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三十九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编号为390222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连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刘涛先生简历

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国际层压板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经理,浙江华正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长江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董事。

刘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1.304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郭江程先生简历

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杭州新运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华正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郭江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5.648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三、肖琪经先生简历

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山西榆次市晋中电机厂职员,余杭仪表厂技术员,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表车间主任、设备科科长、厂长助理、二厂厂长、一厂厂长,华立集团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华立仪表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CEO、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董事、华立(泰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华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合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肖琪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四、金锐先生简历

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 EPSON(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稽查中心分析师,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分析师、投资经理、资金管理部部长,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海庆威矿业有限公司监事,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昌江元昌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金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 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 年3月2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章建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1名,非职工监事2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赵芳芳女士担任(具体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的2017-013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非职工监事由公司监事会提名章建良先生和胡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24,950.30万元,同比增长40.56%;全年实现利润总额9,413.42万元,同比增长107.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79.45万元,同比增长107.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58,681,802.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5,125,621.6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3,807,424.2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5,868,180.2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939,243.99元,减付2015年度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24,250,000.00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153,689,243.99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402,5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2016年度公司监事实际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统计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监事金锐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战略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考虑到2017年度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经和金融机构友好协商,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最高额不超过36,000万元的担保。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33030016号号《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且有部分外汇债务,因此外汇汇率/利率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锁定远期外汇汇率等措施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针对上述外汇业务制定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章建良先生简历

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历任余杭工艺服装厂供销科长,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经理、仪表销售公司市场总监,浙江华正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经理。现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章建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4.005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胡剑先生简历

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历任杭州天成丝织厂主办会计,浙江农村经济股份有限公司驻外财务负责人,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华立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高级审计师、业务支撑平台财务营运管理责任人。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监察中心责任人,杭州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华立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胡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培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9日

至2017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12、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0、12、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邮编:311121

5、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传真号码:0571-88650196

电子邮箱:hzxc@hzccl.com

6、联系人:谢飞、李亚琴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