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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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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万善福先生委托董事郑晓广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7-006)。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的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5月23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确认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4月15日公司临时公告:临2016-003。

2016年,由于实际情况与年初预计时发生了改变,公司部分关联单位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已超出2016年全年预计金额(详见表一);部分关联单位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初未进行预计,但2016年亦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详见表二)。

表一:年初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016年实际发生情况

■■

表二:年初未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016年实际发生情况

综上,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1,056,370.64万元,比2016年全年预计金额多 107,210.64万元,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基本情况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4月15日公司临时公告:临2016-003。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双方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较多的日常关联交易。近年来,公司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不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下一步,公司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努力降低关联交易金额,增强公司独立性。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2016年全年预计金额,系公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本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2016年全年预计金额,系公司经营所需,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和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3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北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3日

至2017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7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4月11日—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余清海先生委托监事许国红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