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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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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7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步长”)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恒丰银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丹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赵涛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口服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16年末,总资产18,674,955,066.68元,负债总额5,960,155,665.4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款6,000,000.00元、流动负债5,656,924,471.79元,净资产12,606,015,914.99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20,883,101.06元,净利润1,769,364,646.38元,资产负债率为31.92%。(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 担保主要内容

山东丹红为公司与恒丰银行形成的人民币5,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恒丰银行根据借款合同之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4,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7%。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