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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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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7-026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9日15:00至2017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7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10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1、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调整后);

1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9、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0、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2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3、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11、13-22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12、23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11-20项、23项议案全部需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需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12需要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7年4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30 至 11: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17 年4月7日(星期五)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