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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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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94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

2、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413.92亿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6.60亿元(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4.6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4月10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4月1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4月7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的基础上可追加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发行额度。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4月12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广发证券、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200亿元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主承销商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比例对应的募集款项。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礼士路支行

银行账户:0200 0036 1920 0108 335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4.6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4月10日(T-1日)10:00-17:00之间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4月10日(T-1日)10:00-17: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 7779;

咨询电话:010-6083 738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4月1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认购不足1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4月11日(T日)至2017年4月12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4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4月12日(T+1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票面利率以下的认购额原则上将获得全额配售;在票面利率上的认购额,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票面利率以上的认购额,将不能获得配售。

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4月11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4月12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合格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号码和“17兵器01认购资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大额支付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兰杰

联系电话:010-60833601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住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尹家绪

联系人:宋吴培

联系电话:010-68787948

传真:010-68787228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何佳睿、王伶、张明慧、蔡林峰、朱军、王凯、王晓雯

联系电话:010-60833551、60837491

传真:010-60833504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任峰、贾超

联系电话:010-59312895

传真:010-59312908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徐子桐、杜美娜、赵亮、王崇赫、单兆伟、任贤浩

联系电话: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51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李硕、魏来、许杜薇、严瑾

联系电话:010-56571675

传真:010-56571688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9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李恺、寿峥峥、周韬、樊潇婷

联系电话:010-50389999

传真:010-57601770

发行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2017年4月7日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需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50%-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签署日期:2017年4月7日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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