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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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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2016年5月17日经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办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先后将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484,119.59元全部转入基本户和一般户;本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国创将汉口银行光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952.39元转入四川国创基本户。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商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国创已对上述4个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0年4月9日与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支行和保荐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本公司及四川国创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原“改性沥青移动工厂项目”总投资额为8,000.00万元,拟建设10套改性沥青移动工厂,总产能为300吨/小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西部大开发的机遇,2010年9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用于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物流工业园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实施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DS2010-70)。项目计划总投资16,24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8,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现已建成。

2、公司原“鄂州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9,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482.00万元,流动资金1,718.00万元,建设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0万吨改性沥青生产基地。2014年4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将鄂州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9,553.65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相关利息收入353.65万元)变更为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并投资加拿大Sahara Energy Ltd.油气产能建设项目。公司已投资加拿大Sahara Energy Ltd.油气产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770万加元(折合人民币约9,984万元)。该投资额与变更的募投项目资金(含利息收入)之间的缺口部分,由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变更后,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对鄂州基地项目已投资的项目款全部进行了置换。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投入金额为1,36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6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7-2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5:00至2017年4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7、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4、议案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1、3-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电话:027-87617347-6600

传真:027-876174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4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430223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7-30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17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总经理高涛先生、总会计师钱静女士、董事会秘书彭雅超先生、独立董事冯浩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