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等
七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5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将于2017年4月2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389”,证券简称为“内蒙1616”,是2016年10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45元。
二、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391”,证券简称为“内蒙16Z6”,是2016年10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45元。
三、2015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571”,证券简称为“江西15Z4”,是2015年10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7元。
四、2015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575”,证券简称为“江西1508”,是2015年10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7元。
五、2015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579”,证券简称为“江西15Z8”,是2015年10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7元。
六、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581”,证券简称为“甘肃15Z4”,是2015年10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七、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585”,证券简称为“甘肃1512”,是2015年10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八、本所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20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九、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4月21日除息交易。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