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2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现场出席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472,848.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0,514,340.69元,减去已支付2015年普通股利58,564,80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为304,476,692.67元。拟以2016年末股本976,0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应付2016年普通股股利68,32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6,151,092.67元结转下年度。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

结合银行授信额度管理惯例、公司2016年度接受的授信和直接申请的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情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宁波建工母公司安排申请授信额度(含直接申请贷款及其他贷款形式)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银行保函不超过7亿元,承兑汇票不超过1亿元,信用证不超过1亿元,保理不超过10亿元。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253,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徐文卫、孟文华、潘信强、翁海勇、陈建国、陈贤华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5月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2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现场出席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2016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472,848.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0,514,340.69元,减去已支付2015年普通股利58,564,80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为304,476,692.67元。拟以2016年末股本976,0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应付2016年普通股股利68,32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6,151,092.67元结转下年度。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公司2017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

结合银行授信额度管理惯例、公司2016年度接受的授信和直接申请的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情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宁波建工母公司安排申请授信额度(含直接申请贷款及其他贷款形式)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银行保函不超过7亿元,承兑汇票不超过1亿元,信用证不超过1亿元,保理不超过10亿元。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253,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关联监事卢祥康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253,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65,800,000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授信额度管理

结合银行授信额度管理惯例、公司2016年度接受的授信和直接申请的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情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宁波建工母公司安排申请授信额度(含直接申请贷款及其他贷款形式)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银行保函不超过7亿元,承兑汇票不超过1亿元,信用证不超过1亿元,保理不超过10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控股股东担保总额事项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3、贷款额度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及子公司直接贷款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65亿元,累计贷款发生总额不超过9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1)对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

2)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6亿元的担保。

3)对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

4)对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

5)对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7亿元的担保。

6)对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7)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8)对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

9)对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

10)对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11)对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12)对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13)对宁波永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14)对宁波甬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份,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839,711,020.77元,负债总额3,721,574,603.57元,净资产1,118,136,417.20元,资产负债率为76.90%。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01,986,429.15元,净利润117,430,710.05元。

2)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50万元,公司持有95%股份,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份。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177,276,538.37元,负债总额3,516,961,598.36元,净资产660,314,940.01元,资产负债率为84.19%。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2,769,846,609.02元,净利润52,251,410.94元。

3)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38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455,212,549.84元,负债总额1,876,024,970.11元,净资产579,187,579.73元,资产负债率为76.41%。实现营业收入3,752,005,985.35元,净利润58,616,709.31元。

4)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50万元,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持有90%股份,主要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和塑钢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82,986,096.01元,负债总额1,021,542,497.02元,净资产261,443,598.99元,资产负债率为79.62%。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6,412,108.86元,净利润27,366,031.93元。

5)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98万元,公司持有60.69%股份,主要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42,817,329.63元,负债总额493,019,671.78元,净资产149,797,657.85元,资产负债率为76.70%。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6,524,531.59元,净利润22,984,267.08元。

6)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制作、安装、设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4,290,602.71元,负债总额33,283,496.92元,净资产141,007,105.79元,资产负债率为19.10%。实现营业收入35,873,707.24元,净利润772,180.97元。

7)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主要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的批发、零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5,816,359.46元,负债总额99,915,441.39元,净资产15,900,918.07元,资产负债率为86.27%。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58,155,406.11元,净利润2,475,170.65元。

8)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建筑构件、建筑装饰材料、水性涂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6,730,208.54元,负债总额96,688,324.53元,净资产30,041,884.01元,资产负债率为76.29%。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9,930,955.45元,净利润2,130,018.40元。

9)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份,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9,157,446.64元,负债总额95,766,991.65元,净资产33,390,454.99元,资产负债率为74.15%。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352,601.61元,净利润6,522,736.28元。

10)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主要业务: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 、园林及绿化配套项目施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85,089,975.36元,负债总额230,454,047.02元,净资产54,635,928.34元,资产负债率为80.84%。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4,451,530.14元,净利润3,469,807.23元。

11)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55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53,967,611.83元,负债总额115,941,766.85元,净资产38,025,844.98元,资产负债率为75.30%。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046,355.74元,净利润2,414,974.86元。

12)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水泥制品及商品混泥土的生产、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38,709,450.75元,负债总额271,400,627.91元,净资产67,308,822.84元,资产负债率为80.13%。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281,969.82元,净利润6,881,270.23 元。

13)宁波永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48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份,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主要业务:宁波机场快速干道永达路连线一标工程项目投资及其他路桥工程项目投资。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01,678,643.64元,负债总额254,902,002.28元,净资产146,776,641.36元,资产负债率为63.46%。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95,381.27元,净利润-1,139,339.77元。

14)宁波甬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3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宁波机场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立交工程项目投资及其他路桥工程项目投资。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14,246,273.92元,负债总额406,613,182.50元,净资产107,633,091.42元,资产负债率为79.07%。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25,152.92元,净利润5,460,813.90。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担保事项审议及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公司对2017年担保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同意将2017年担保情况的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且各项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对外担保风险上做到了严格控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独立董事同意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审批机构授权规定额度内的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的额度进行。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65,800,000元,占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0.96%,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2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是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预计,其交易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16年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54,045,545.93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0.39%,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0.41%,少于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

2016年1至12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2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2017年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调整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2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修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撤销宁波市江东区,将原江东区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宁波市鄞州区管辖,现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江东区兴宁路46号变更为鄞州区兴宁路46号。公司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东区兴宁路46号,邮政编码:315040

现修订为:

公司住所:鄞州区兴宁路46号,邮政编码:315040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2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地址变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修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撤销宁波市江东区,将原江东区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宁波市鄞州区管辖,现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江东区兴宁路46号变更为鄞州区兴宁路46号。公司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东区兴宁路46号,邮政编码:315040

现修订为:

公司住所:鄞州区兴宁路46号,邮政编码:315040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7-02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5日

至2017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