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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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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7版)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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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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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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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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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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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街北互联网金融大厦6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郭兆英

电话:0371-552131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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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甲6号SK大厦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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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0411-88891212-325

传真: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75)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7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 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站:www.jnlc.com

(7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78)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联系人:蔡芳

联系电话:0551-62862801

业务传真:0551-62862801

客服热线:4008878707

公司网址:www.hsqh.net

(79) 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贾伟刚

联系电话:(0411)3902 7828

传真:(0411) 3902 7888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80)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客服电话:400-623-6060

传真:010-820558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81) 深圳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10-58573600

传真:010-58573580

联系人:马砚峰

网址:www.hsfund.com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 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进行债券投资,并通过积极的资产配置,以及主动的个券选择,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资范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内依法发行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本基金同时投资于依法上市发行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受以上5%限制。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研究宏观市场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移动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债券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对不同投资品种运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并充分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把握各类套利的机会。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组合流动性与收益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在投资策略选择上,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策略及利差策略。同时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的基础上将适度参与股票投资,把握较确定性的投资机会,在得到稳定收益的同时,以期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债券资产投资为主,并重点关注宏观市场经济、微观市场主体及国家政策导向,动态调整债券资产在信用债与利率债之间的配比,进行积极的债券配置。本基金同时适当进行股票投资,根据对市场研究结果,把握相对较确定性的投资机会,以在获得稳定回报的基础上,起到增强投资收益的目的。

2. 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品种配置策略

在债券品种选择上,本基金将债券品种划分为:利率品种和信用品种,固定利率品种和浮动利率品种。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配置原则,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策略,将固定收益类资产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利率品种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信用品种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在发行时规定利率在整个偿还期内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品种是指发行时规定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浮动的债券,其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组合流动性与收益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利率期限结构表明了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3)利率策略

利率是影响债券投资收益的重要指标,利率研究是本基金投资决策前最重要的研究工作。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的前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提供策略支持。

(4)信用策略

信用类品种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本基金投资信用类品种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发行主体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竞争地位、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

(5)债券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益率、流动性溢价、信用风险补偿、税收、含权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之间的利率差异,在精确的投资收益测算基础上,积极采取回购杠杆操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条件下为基金资产增加收益。在银行间市场,本基金将在相关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进行债券回购;在交易所市场,本基金也将充分利用回购策略放大投资。

3. 浮动利息债券投资策略

国内浮息债市场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相对固定利息债券而言,浮息债的利率通常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幅度的利差。投资浮息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利率风险,因为其收益率随市场利率波动而波动,市场利率大幅波动对它的价值影响就比较小。本基金重点研究基准利率类型、利差水平、市场发行情况、发行主体、债券类型及剩余期限分布等因素,并结合市场预期分析和对市场基准利率走势的判断,制定浮息债的投资策略。

4. 债券一级市场投资策略

债券一级市场也就是债券的发行市场。债券发行市场的作用是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债券通过承销商销售给投资者。由于债券发行的特殊机制,发行市场通常存在供求失衡现象,从而导致债券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本基金密切跟踪债券发行市场的供应状况,深入研究利差变动,在重点研究发行人特征及其信用水平、债券类型、担保情况、发行利率和承销商构成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债券一级市场投资。

5.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高收益债品种之一,其特点是信用风险高、收益率高、债券流动性较低。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开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本基金在对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发展动态紧密跟踪基础之上,依据独立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评估体系,配备专业的研究力量,并执行相应的内控制度,更加审慎地分析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在中小企业私募债组合的管理上,将使用更加严格的风控标准,严格限制单只债券持有比例的上限,采用更分散化的投资组合,更短的组合到期期限来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6.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为主,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投资以成长型股票为主。

(1)定量筛选:定量的方法主要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质量、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的公司。

1)财务状况:评估公司在应对不同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阶段的财务的能力,主要考察指标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

2)盈利质量: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ROE)、平均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等;

3)成长能力:评估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成长能力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主要考察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

4)估值分析: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是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等指标,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以及未来预期估值较低的上市公司,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

(2)定性筛选:作为定量筛选的重要补充,本基金还将通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定性研究分析,选择具备投资潜力的个股,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备选股票库。

1)行业地位突出、有市场定价能力。属于行业龙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对产品定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具有核心竞争力。在管理、品牌、资源、技术、创新能力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从而能够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

3)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盈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盈利具有可持续性。

4)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能力强。已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持续研究和密切跟踪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发展,对普通的和创

新性的资产支持证券品种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周密的投资策略。在具体投资过程中,重点关注基础资产的类型和资产池的质量,特别加强对未来现金流稳定性的分析。在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评估方面综合运用定性基本面分析和定量分析。此外,流动性风险是资产支持证券配置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为此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量规模,不片面追求收益率水平,实现资产支持证券对基金资产的最优贡献。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从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挑选样本券,可综合反映沪深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变动的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水平的投资品种。

(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 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的财务所载财务数据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1,013,661,257.89元,份额净值为1.004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004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北大荒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02号),处罚对象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忠诚、白石等16名责任人员。指出公司主要存在:虚假陈述问题。对北大荒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罚如下:一、对北大荒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杨忠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白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四、对丁晓枫、刘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五、对赵幸福、赵亚光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六、对刘长友、王贵、陶喜军、于金友、宋颀年、朱小平、于逸生、李一军、赵世君给予警告。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资产构成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投资。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24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内依法发行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本基金同时投资于依法上市发行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受以上5%限制。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调整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结合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信息。

(四) 在“六、基金的募集”中删除了关于基金认购的相关内容;增加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

(五) 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删除基金备案条件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等;增加基金合同生效的生效日期。

(六)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及“基金净值表现”。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及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七)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