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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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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7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7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2月25日、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1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7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于2017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4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将及时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等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原则上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自披露《预案》之日起10个交易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