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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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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7-00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4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407,371.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4,585,738.3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178,367.1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6,180,550.4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130万元(税前)。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 、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三、五、九、十、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7-01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14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公司财务工作违规行为,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年度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会计制度等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效果和财务状况。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上述第一、二、四、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7-01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同意将《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2.公司提交的《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16年度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458,134.14万元,具体如下:

(三)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453,000万元,注册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18号,法定代表人:郝立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对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和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材料、有色材料、工业用盐、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铝及铝合金、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开采)、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等。截止2016年9月30日青海国投总资产22,061,100万元,净资产 9,807,500万元,营业收入2,083,300万元,净利润487,00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青海国投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与青海国投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2016年,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青海国投借入资金及采购生铁,截至2016年末本公司已向青海国投归还资金。预计2017年公司不再与青海国投发生借款及关联采购业务。

(二)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成立于1996年1月,注册资本:379,420万元,注册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法定代表人:杨忠,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机械设备维修、租赁及配件、批零;科技咨询、技术协作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西钢集团总资产2,833,881.53万元,净资产575,691.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06,261.57万元,净利润10,601.3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钢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西钢集团借入资金。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青海省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海省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成立于2016年9月,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28号304室,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股东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股东西钢集团同属青海国投控股,本公司与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临时性借入资金。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四)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404室,注册资本: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郝立华,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募集、基金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与本公司股东西钢集团同属青海国投控股,本公司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临时性借入资金。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五) 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低碳产业基金”)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地址:城东区昆仑东路148号1号楼148-44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鹏,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起和管理产业基金;对低碳经济和优势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开展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业务;提供与前述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除外);受托管理和经营股权资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宁低碳产业基金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同属青海国投控股,本公司与低碳产业基金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西宁低碳产业基金临时性借入资金。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六) 青海省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海省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148号,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提供与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同属青海国投控股,本公司与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临时性借入资金。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七)青海省木里煤业集团物贸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海省木里煤业集团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里物贸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鹏,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38号管委会大厦,经营范围:矿产品销售、煤产品销售、有色金属、机械配件、机电设备、建材、钢材、焦炭及副产品、化工原料、石油焦、沥青、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木里物贸公司总资产5,031.4565万元,净资产1,530.93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13.9352万元,净利润193,056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与木里物贸公司控股股东---木里煤业同属青海国投控股,本公司及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木里物贸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仓能源公司向木里物贸公司采购部分原煤及高灰煤,截止目前此项关联交易已履行完毕,预计2017年公司不再与木里物贸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八)肃北华泰博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肃北华泰博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肃北华泰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天涛,注册地址: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七角井矿区,经营范围:石煤发电,综合利用,新能源发电;工程总承包、设计咨询;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科研开发、电力技术服务等;电子产品开发与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肃北华泰公司总资产13,101.73万元,净资产7,584.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4.78万元,净利润-182.0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肃北博伦公司”)持有肃北华泰公司40%股权,本公司与肃北华泰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因肃北华泰公司经营需要,肃北博伦公司向其提供借贷资金。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九) 青海省水利水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海省水利水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利水电物资公司”)注册于1992年7月,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英彪,经营范围:钢材、水泥、排灌设备、机电设备、线路器材、轻化建材、工程机械、防汛抗旱物资、水利水电建设物资、钛及钛合金锭、钛材、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销售;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场地租赁、房屋租赁、家具销售、物资信息咨询、物资招标、投标。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与青海省水利水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属青海国投控股,本公司与水利水电物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因公司经营需要,向水利水电物资公司销售钢材。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十)湖南西钢特殊钢销售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湖南西钢特殊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西钢公司”)注册于2016年3月,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汉城怡源小区北栋1006房,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罗健。经营范围钢材、建材、金属材料、通用机械设备、电气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家用电器、保健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化工产品的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钟表的批发;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的零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湖南西钢公司总资产 1,117万元,净资产1,00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422万元,净利润4.8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系本公司联营子公司,本公司与湖南西钢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因湖南西钢公司经营需要,向本公司采购钢材。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十一)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物产集团”)注册于1995年10月,注册地:西宁市朝阳东路34号-2,,注册资本30,408.7655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玉辉,经营范围现代物流(不含运输),有色金属及矿产品贸易、进出口业务(国家有限制规定的除外)、进出口代理、补偿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化肥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专项规定除外)、农机及配件的批发零售;再生物资回收、旧汽车及旧拖拉机交易、信息咨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投资、融资。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的批发零售;物资租赁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青海物产集团总资产441,181.67万元,净资产91,435.58万元,营业总收入 613,483.09万元,净利润1,927.6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海物产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本公司与青海物产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因青海物产集团公司经营需要,向本公司采购钢材。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十二)青海卡约初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卡约初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约初禾公司”)注册于2015年10月,注册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彭加霖。经营范围以藜麦、油莎豆种植加工销售以及铁皮石斛培植加工销售为主体,同时进行农业综合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是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企业。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卡约初禾总资产5,174.01万元,净资产5,133.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0.98万元,净利润181.5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卡约初禾公司与本公司同属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向卡约初禾公司采购藜麦,用于员工福利。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单位:万元)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为原则。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同时,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7-01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梁煜忠先生、副总经理张宏庆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梁煜忠先生、张宏庆先生分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梁煜忠先生、张宏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同时,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曹小军先生、程新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梁煜忠先生、张宏庆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梁煜忠先生、张宏庆先生在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个人简历

程新峰,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设备能源管理部运行室主任、部长助理、副部长,能源分厂厂长,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设备能源管理部部长。

曹小军,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指挥中心副指挥长、生产部部长、指挥中心主任,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指挥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7-01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吉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徐吉强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徐吉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个人简历:

徐吉强,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二炼车间炉前工、董事会秘书部科员,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部主任,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

电话:0971-5299051

传真:0971-5218389

邮箱:xntgxjq@yeah.net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7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7-01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3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3日

至2017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五个交易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17年4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6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熊 俊:0971-5299673

徐吉强:0971-5299051

传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邮政编码:81000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7-01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四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6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