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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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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4版)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赖方静静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1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2日。

2016年12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鉴于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及后续实施发行尚需一定时间,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届满后延长12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4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4日

至2017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4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1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到达时间不迟于2017年4月28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少琳、郑冰华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传真号码:0592-6228318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