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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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6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三项子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王珠宝向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为“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了总额为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商票保贴、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越王珠宝法定代表人陈宝芳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子公司深圳贵天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级子公司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深圳贵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到期之日起两年。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深圳贵天法定代表人王熙光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子公司金禾臻向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金禾臻珠宝连锁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臻”)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以下简称为“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进口开证、代付、押汇等业务,公司为金禾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金禾臻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6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于2016年1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为“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了总额为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已于2017年1月到期。越王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商票保贴、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二级子公司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于2016年4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于2017年4月到期。深圳贵天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深圳贵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到期之日起二年。

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金禾臻珠宝连锁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臻”)于2015年8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以下简称为“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于2016年11月到期。金禾臻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进口开证、代付、押汇等业务,公司为金禾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三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及越王珠宝法定代表人陈宝芳先生、深圳贵天法定代表人王熙光先生、金禾臻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宝芳

注册资本:10,259.639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代理回收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及白银饰品。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16,851.33万元,负债总计55,604.73万元,净资产为61,246.60万元,营业收入为119,702.70万元,利润总额12,270.78万元,净利润为9,225.6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44,114.70万元,负债总计77,686.78万元,净资产为66,427.92万元;2016年度1-9月,营业收入为98,800.62万元,利润总额11,847.21万元,净利润为8,671.61万元(经审计)。

2、 公司名称: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1801

法定代表人:王熙光

注册资本:2,672.545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钻石、珠宝首饰、玉石饰品、金银饰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越王珠宝持有深圳贵天51%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贵天资产总额为21,234.01万元,负债总额为16,417.98万元,净资产为4,816.02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25,766.89万元,利润总额2,206.60万元,净利润为1,608.2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深圳贵天资产总额为29,701.65万元,负债总计20,580.46万元,净资产为9,121.19万元;2016年度1-9月,营业收入为45,201.43万元,利润总额5,942.38万元,净利润为4,282.16万元(经审计)。

3、 公司名称:南京金禾臻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路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日

营业范围:金银珠宝首饰的回收加工、生产、销售、展览、维修;珠宝首饰设计、研发;工艺品制造、销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服务;贵金属经纪;百货、交电、首饰、工艺美术品、收藏品销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持有金禾臻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禾臻资产总额为105,416.93万元,负债总额81,043.50万元,净资产为24,373.4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92,218.42万元,利润总额4,703.85万元,净利润为3,467.3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金禾臻资产总额为104,539.36万元,负债总额78,337.21万元,净资产为26,202.15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64,123.16万元,利润总额2,458.25万元,净利润为1,828.73万元(经审计)。

三、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公司为越王珠宝向浙商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的本次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二年、公司为深圳贵天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本次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到期之日起二年、公司为金禾臻向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申请的本次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债权人: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5亿元

四、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4月12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6.20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75.64%,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9.9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