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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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2017年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2017年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为标的,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具体详见2017年2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接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57号),深交所对彩虹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