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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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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8版)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8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昌县捷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机械”)

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所:新昌县城关镇城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俞凌平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机械配件、轴承及轴承配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捷成机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嵊州市莫拉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拉克纸业”)

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所: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路19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加工、销售:纸箱;批发、零售:纸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莫拉克纸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浙江进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泰机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38-2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共

注册资本:6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套圈专用数控车床及其他机械设备,轮胎、玩具,其他机械设备的修理、修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泰机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投资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396,207.245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林国强担任南钢股份副总经理,南钢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合肥金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45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2,387.85891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合肥金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南京金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腾”)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宁钢路89号

法定代表人:林国强

注册资本:1,18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炉钢连铸小方坯以及线材、角钢、园钢、螺纹钢;冶金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其他相关的生产工艺技术培训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林国强担任南京金腾的法定代表人,南京金腾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浙江新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春咨询”)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南门外100号

法定代表人:俞继平

注册资本:1,857.7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春咨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为募投项目之一

新项目名称:年产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亦为募投项目之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3,485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7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528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总额4,310.1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0,217.84万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419号《验资报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新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7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485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另一募投项目“年产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森春机械。本次变更后,“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为4,150万元,后续拟放缓投资节奏,将视具体市场情况今后以自有资金再继续适当投入。“年产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募集资金投资额由6,060.00万元调增至9,545.00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7%。原项目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所产生的的利息等将全部转入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金额以实际转账日为准。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2013年9月在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五洲耐特嘉,总投资金额为18,05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为7,635.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14,919.00万元,预备费等93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每年新增净利润4,453.00万元(生产期平均),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2.47%,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06年(含建设期)。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150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85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目前,本项目部分厂房和设备已完成阶段性投入,处于小批量试生产和客户体系认证阶段。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审慎投资的需要。公司2013年编制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基本符合当时市场环境,而近年来世界宏观经济形势呈现持续低迷态势,国内经济发展增速趋缓仍然面临下行压力,轴承行业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也进入了调整升级、重组整合的发展新阶段。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态势,公司在投资方面需要更加审慎,特别是近年来在周期性因素和结构性因素双重影响下,东北地区经济增速持续回落,总体下行压力较大,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显现,东北地区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增大了企业在东北地区投资的不确定性,公司宜按审慎原则重点重新安排“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的投资计划。

2、调整产品结构的需要。“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的产品规格为大中型型号,主要应用于冶金、石油等行业,“年产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的产品规格为中小型型号,主要应用于汽车等行业。考虑到近年来冶金、石油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极大,市场需求萎缩严重,而汽车行业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较为稳定,公司根据行业实际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稳定套圈业务、开拓汽配领域、做强成品轴承的产品结构调整思路,拟延缓“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的实施,将其募集资金投入预算中剩余的3,485万元转投入目前市场形势较为稳定的“年产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更符合当前市场形势和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投资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年产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 亦为募投项目之一,项目具体内容无重大变化。该项目2013年7月在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总投资金额为11,56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原为6,060.00万元(本次调整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为9,545.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9,728.10万元,预备费381.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50.00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达产后每年新增净利润3,167.00万元(生产期平均),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3.07%,项目投资回收期为5.75年(含建设期)。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亦为募投项目之一,项目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无重大变化。

五、如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新项目亦为募投项目之一,不适用。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485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另一募投项目“年产1580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森春机械。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

(一)五洲新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态势经研究后作出的决策,有利于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事项已经五洲新春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五洲新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俞越蕾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俞越蕾女士因工作职责分工调整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长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长风先生因劳动合同期满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长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尤其是对公司上市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俞越蕾女士和李长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宋超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沈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公告日,沈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宋超江先生通过新昌县蓝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09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3%。上述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人员简历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人员简历

宋超江,男,197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新昌县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

沈洁,女,1985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沈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6339263

传真:0575-86026169

电子邮箱:xcczqb@xcc-zxz.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1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17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昌县新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实业”)。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泰实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作为存续的经营主体对合并的资产、业务、人员进行管理,承继该公司的债权债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

(2)注册资本:20,240万元

(3)注册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4)法定代表人:张峰

(5)营业执照号码:91330600704507918P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3,572.51万元;净资产120,012.79万元;营业收入107,333.54万元;净利润9,053.6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17年1-3月份,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5,059.55万元;净资产122,177.00万元;营业收入26,864.30万元;净利润2,150.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合并方:新昌县新泰实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9月7日

(2)注册资本:8455万元

(3)注册地址: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38—2号2幢

(4)法定代表人:张峰

(5)营业执照号码:913306245826590902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新泰实业100%股权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63.37万元;净资产8,420.63万元;营业收入521.00万元;净利润6.5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17年1-3月份,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90.29万元;净资产8,419.99万元;营业收入42.70万元;净利润1.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新泰实业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新泰实业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泰实业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新泰实业业务和全部人员将由本公司承接或吸收。

3、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4、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5、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7、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8、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新泰实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环节,降低运营成本。

2、新泰实业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拥有厂房和土地资产,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邹冠玉女士因工作调动已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辞职报告,辞职后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邹冠玉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邹冠玉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三人),该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邹冠玉女士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施浙人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人员简历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人员简历

施浙人,男,195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新昌轴承总厂车间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供销副部长,浙江新昌卓越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轴承配件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顾问。

施浙人先生通过新昌县蓝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施浙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议案8,因本次股东大会只补选一名股东代表监事,无需按照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因此该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沈洁、杨上锋

3、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4、传真:0575-86026169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发布了《2016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16: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1号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7年5月5日—5月7日9:00—16:3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沈洁、杨上锋

电话:0575-86339263

传真:0575-86026169

电子邮箱:xcczqb@xcc-zxz.com

四、 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峰先生,副董事长王学勇先生,董事俞越蕾女士,财务总监宋超江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相应调整)。

五、 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