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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 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锡雷 彭耀辉
电话:0574-88072272
传真:0574-88072271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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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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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102,7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1.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713,487.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286,504.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31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2016年6月3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将款项转入一般账户。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闲置募集资金采用结构性存款方式来提高其收益。以上资金额度允许到期续存,可循环使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990,000,000.00元以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各监管银行。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支出共计66,959,257.26元,收到银行利息7,889,261.16元,支付手续费3,093.6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7,862,185.48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及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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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将募集资金中300,000,000.00元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39402051700000259);将募集资金中110,000,000.00元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39402051000000272);将募集资金中260,000,000.00元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合计存放670,000,000.00元。
公司将募集资金中6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将募集资金中320,000,000.00元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3901020014200027247)。
公司将募集资金中51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公司将募集资金中3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止2016年6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8,351,229.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360号)。经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50, 000.00万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经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闲置募集资金采用结构性存款方式来提高其收益。以上资金额度允许到期续存,可循环使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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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代表人东方花旗俞军柯、邵荻帆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三星医疗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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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 01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坚江、沈国英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获得通过,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1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实际2016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570.51万元。其中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相关业务与预测数存在一定差异,本年度预测已做调整。
(三)本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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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坚江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州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制冷器、家用电器、电子元件、通信终端设备、五金塑料件、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权结构:宁波元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65%、宁波元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关联关系:奥克斯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宁波泽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徐幼娟
注册地址:宁波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装潢板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五金建材的批发
股权结构:泽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
法定代表人:郑坚江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桥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室内外装潢服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宁波奥克斯丰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基于长期合作建立的良好基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采购分体式空调、中央空调、设备等;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公司销售电能表、变压器、成套设备、开关柜、工装、设备等产品;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奥克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同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融资租赁、保理等相关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与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泽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房屋租赁,预计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2、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分体式空调和中央空调和设备,主要系满足公司在建项目厂房建设等需要。奥克斯集团控股的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行业内规模、资质排名靠前的企业,在生产质量、产品交期、安装及售后服务上具备一定的优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能表、变压器、成套设备、开关柜、设备等产品,属于公司正常的销售活动,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交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1、公司根据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生产经营计划,合理预计了2017年度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2、2017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 01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
2、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
5、宁波奥克斯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三星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7、宁波联能仪表有限公司
8、Nansen S.A.Instrumentos de Precisao
9、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
10、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实际担保余额235,316.56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高科技”)、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智能”)、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医院”)、宁波奥克斯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医院投资”)、三星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香港”)、宁波联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能”)、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Nansen S.A.Instrumentos de Precisao(以下简称“巴西南森”)、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三星”)及2017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控股子公司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银行贷款、承兑、票据、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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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留额度”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2017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发生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额度。
根据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奥克斯高科技
奥克斯高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0,500 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林路17、22号,法定代表人:李春雷,注册日期:2001 年4 月18 日,主要经营范围:变压器、开关柜、配电自动化设备、电力设备配件、电能计量箱、智能电网相关产品及配件、五金件的制造、加工、研发、销售、安装、维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奥克斯高科技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6,225.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7,492.78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77,492.78万元。
2、三星智能
三星智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4,165.28 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16号,法定代表人:李维晴,注册日期:2010年3月1日,主要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能表、变压器、开关柜、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和换电站及充电和换电设备、电动汽车充电和换电设备检定装置、智能能效管理设备及系统、通讯模块、智能家居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低压电器、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采集终端、智能终端、售电装置、电能计量箱等智能电网相关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及维修;软件开发、销售;电力设备销售;电力工程施工、维修;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三星智能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9,242.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8,341.58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9,265.79万元。
3、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8室,法定代表人:刘其君,注册日期:2015年5月22日,主要经营范围:医药卫生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塑料件、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供应链管理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4,539.4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81.14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535.99万元。
4、明州医院
明州医院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65,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鄞州区泰安西路168号,法定代表人:郑永静,业务性质:医院,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8,354.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1,831.66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7,894.36万元。
5、奥克斯医院投资
奥克斯医院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6室,法定代表人:李维晴,业务性质:医疗投资管理,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2,925.1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974.15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2,339.60万元。
6、三星香港
三星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万港元,注册日期:2012年9月3日。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076.1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3.02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713.32万元。
7、宁波联能
宁波联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95%股权,注册资本:2,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单喜丰,注册日期:2001年1月2日,主要经营范围:电度表仪表加工制造。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080.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13.17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218.42万元。
8、Nansen S.A.Instrumentos de Precisao
Nansen S.A.Instrumentos de Precisao是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雷亚尔4013.3万元,注册地址: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康塔根市,公司负责人:梁波 ,注册日期:1972年7月20日,主要经营范围:测量,测试和控制设备的生产及销售。Nansen S.A.Instrumentos de Precisao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1,509.5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084.47万元,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2,468.72万元。
9、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
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注册资本:180亿印尼卢比,注册地址:印尼雅加达,公司负责人:黄佳宝 ,注册日期:2011年6月6日,主要经营范围:电子控制设备制造和分销。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782.4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46.60万元,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1,165.50万元。
10、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融资租赁公司55%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香港持有融资租赁公司45%的股权。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2568弄1幢4层68室;法定代表人:郑雷奇;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2,217.3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2,079.32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8,622.6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奥克斯高科技、三星智能、供应链管理、三星香港均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明州医院、奥克斯医院投资、宁波联能、巴西南森、印尼和融资租赁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2017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经第三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担保事宜,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银行承兑及其他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促进了各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和项目建设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5,316.5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3.50%,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 015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102,7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1.82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9,999,999.92元,与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人民币4,713,487.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286,504.2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31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止2016年6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8,351,229.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360号)。
2016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4月5日将实际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逐步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三星医疗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同意三星医疗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东方花旗关于三星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 016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2017年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调整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