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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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吉林省梅河口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于媛媛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筹建公司事宜。

注册名称: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经济开发区慧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于媛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植物提取物、保健食品、药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植物提取物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别同意全资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元药业”)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延边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8,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抵押,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初元药业与吉林银行延边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同意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向吉林银行延边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1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抵押,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草还丹药业与吉林银行延边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植物提取物、保健食品、药品等业务,提升公司在人参深加工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吉林省梅河口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参工堂”)。

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此次设立紫鑫参工堂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柳河县英利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郭春林

注册资本:1,280,759,826元整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口服液、片剂、胶囊),药材原料,针织品加工,种养殖业;设计,制作,代理电视,报纸,灯箱,路牌广告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医用酒精棉球(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至2017年2月17日);土特产品销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吉林紫鑫参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经济开发区慧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于媛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植物提取物、保健食品、药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植物提取物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吉林省梅河口市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公司研究与制造植物提取物、保健食品、药品等业务的发展,充分利用公司前期围绕人参业务板块通过系统、科学的产品研发与品种引进在部分植物提取物、人参提取物、人参皂苷单体分离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加强以人参、人参茎叶等为主的原料进行植物提取物、人参提取物、人参皂苷单体的研发、小试、中试、产业化生产等工作的有效运营,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主要存在紫鑫参工堂在运营管理方面的风险。本公司将把已实施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推行、落实到紫鑫参工堂,促使紫鑫参工堂稳定快速发展。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4月17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别同意全资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元药业”)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延边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8,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向吉林银行延边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1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上述贷款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初元药业、草还丹药业与吉林银行延边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项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13日

住所:延边州新兴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贺玉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人参收购、销售、粗加工;生产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中药饮片、直接服用饮片、中药提取药、糖果制品(糖果)、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代用茶、速溶茶类)、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蜜饯;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动、植物提取物研发、生产、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14,536,374.88元,负债总额503,078,409.51元,净资产总额为311,457,965.37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821,014.88元,净利润11,950,405.28元。

2、被担保人名称: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2月08日

住所: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宏大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方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品制剂加工销售(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批准生产的项目生产经营)、食品加工(凭许可证经营)销售、酒精、白酒及饮料酒制造(按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准的项目范围生产经营)、针织品加工、广告业、种养殖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26,743,735.63元,负债总额180,582,039.33元,净资产总额为646,161,696.30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90,559.78元,净利润2,170,445.33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初元药业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8,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为草还丹药业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1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初元药业、草还丹药业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初元药业、草还丹药业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初元药业、草还丹药业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初元药业、草还丹药业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8,6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16年半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7.01%,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