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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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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77 公司简称:奇精机械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本公司专业从事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其中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是公司主要的产品。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工艺、齐全的产品种类及产品质量优势,在洗衣机离合器领域已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洗衣机离合器产销量位居同行业前列,主要客户包括惠而浦、三星、海信、TCL、松下、日立、东菱威力等国内外知名的洗衣机生产企业;同时,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电动工具零部件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与喜利得、博世、牧田等知名电动工具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择、产品开发、供货质量监控、服务表现跟踪及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采购部负责甄选供应商,根据采购物料重要性,公司将物料分为两类进行管理,其中钢材、塑料、外购件等主要原材料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润滑油、液压油、包装物等辅助材料可由采购部直接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采购过程与生产计划相匹配,计划物流部制定当月生产计划并发送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制定《计划采购单》;采购部根据《计划采购单》,进行市场分析后确定目标供应商。采购部通常会选择多家供应商对同一材料进行供货。为保证采购物料质量,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定期评审制度,由采购部协同品质部及研发部等部门根据公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具体而言,采购部、品质部根据《供应商考察表》对每批入库货物的质量和交货时间进行评审。每年年末,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考察表》汇总数据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将供应商评为A、B、C三档。对于A档供应商,公司会在今后适当增加其订单份额;对于B档供应商,公司将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视情形考虑是否减少其次年的订单份额;对于C档供应商,公司要求其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再次评审,若整改后仍为C档,采购部则将其剔除出《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再向其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主要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为缓解销售旺季的生产压力,公司在销售淡季时也会适当增加产量,形成存货备售。总体而言,公司采用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备货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订单式生产即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组织生产,该模式适用于全部产品。销售部根据客户的电子订单或纸质订单汇总各类产品需求量,计划物流部根据汇总数据制定计划、组织生产。通常情况下,惠而浦等客户会在其供应商系统中更新年度、季度、月度需求计划,计划物流部可据此提前安排生产计划。

备货式生产即公司根据以往销售经验自行判断未来订单数量并在销售淡季时组织生产,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大批量产品。公司在销售淡季时会适当增加部分大批量产品的产量(如每月稳定供货的某款离合器及其配件),从而缓解销售旺季时的生产压力。公司整体生产过程包含产品研发、模具设计、精加工、质量检测等一系列业务流程。为集中发挥公司在精加工方面的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公司选择合适的外协厂家提供粗加工、电镀等服务。

公司主要客户下发新品订单前一般要求供应商试制样品并与整机进行配套试验。因此,公司产品生产通常可分为试制阶段和批量生产阶段。

(1)试制阶段

在试制阶段,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或产品图纸,由研发部、生产部设计并试制相关零部件产品。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不同阶段,公司与客户保持持续沟通,确保最终产品在外观、功能、型号等方面符合客户要求。

(2)批量生产阶段

经配套试验符合要求后,公司即可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在此阶段,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完成从“接订单”到“发出商品”的全部流程。销售部负责接收、确认客户订单,并汇总订单内容发送至计划物流部;计划物流部结合公司当前生产能力及订单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工程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将产品技术图纸细化为具体工艺要求并发送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及工艺要求具体实施生产;品质部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并及时将质量控制情况反馈给生产部。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洗衣机整机厂商、电动工具整机厂商,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如惠而浦、松下、牧田、喜利得、博世等。公司与上述客户经过多年合作,已建立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常与重要客户签订长期框架性协议,约定产品质量标准、交货周期、付款方式、后续服务等事项。公司获得具体订单的方式主要可分为议价模式和竞标模式。

议价模式指客户每半年或一年组织3-5家合格供应商对成熟产品重新报价,客户综合各方报价后,通过与各供应商磋商确定当期产品价格及订单份额。公司洗衣机离合器的销售主要采用议价模式。竞标模式指客户根据产品特定需求,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价(招标),候选供应商根据各自生产条件进行报价(新产品通常包含试制环节),客户综合各方报价后最终确定中标方,并根据生产计划下发批量生产订单。公司除洗衣机离合器外的家电零部件、电动工具零部件的销售主要采用竞标模式。

在不断巩固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群体。公司与新客户的接触方式既有主动参与招投标,也有客户邀请公司试制产品。新客户开发往往包含产品研发、试制等流程,需销售部、研发部、生产部等多部门协作完成。一般而言,公司新客户开发流程如下图所示:

新客户开发时,销售部负责与客户进行初始接触,并将客户提出的产品要求交由研发部及生产部进行设计并试制样品,同时,研发部根据生产工艺对产品进行初步核价。销售部将样品与报价提交客户,就技术参数、质量及报价情况等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馈。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与客户协商形成的报价,并由销售部门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

4、外协生产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洗衣机离合器工艺复杂,所需工序较多。为聚焦于核心工序、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电镀、部分热处理及粗加工工序通过外协生产方式外包给第三方,并通过外协厂家出库检验和公司入库检验实现产品质量控制。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用电器零部件、电动工具零部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业、电动工具制造业,细分行业为家用电力器具零部件制造业、电动工具零部件制造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制造业”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C38”。具体行业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6,000万股,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17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述图表中各股东所占比例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依据计算。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6,000万股,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17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述图表中各股东所占比例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依据计算。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11,759.17万元,同比减少11.32%;实现利润总额11,740.61万元,同比增长10.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17.54万元,同比增长14.1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奇精机械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4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永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管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向2016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管人员支付年度薪酬总额450.80万元(含税)。

本议案中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将与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周陈、叶鸣琦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9、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票据、保理、信用证业务等融资方式。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4万元调整至每年8万元(税前),自2017年度起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良川先生、叶鸣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田林女士、钟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简历

张良川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海县孝明电子仪器厂副总经理、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一部总监等职,现任宁海县孝明电子仪器厂董事、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销售一部总监。

叶鸣琦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佛山市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营运发展部企划投资项目经理、佛山市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及公共关系经理,2012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2013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田林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武汉贝斯特通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自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钟飞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曾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13年5月加入本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5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马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监事支付2016年度薪酬总额56.90万元(含税)。

本议案将与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7年度委托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电镀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6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8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会结合2016年度经营情况,拟定2016年度分配预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通过上述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提议该预案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尚在首发限售期内,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的2016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8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比为31.75%,超过30%。

二、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及理由

1、董事会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2017年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截至4月17日,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董事会根据控股股东提议的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通过上述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提议本次预案理由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良好的财务表现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公司董事会结合控股股东的提议拟定上述预案。

3、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履行2月27日作出的承诺,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尚在首发限售期内,未来6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预案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审慎研究和评估,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同时,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随着我国家电和电动工具市场的发展,公司作为零部件制造商,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高。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方面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成为惠而浦、三星、TCL、海信、牧田、松下、东菱威力等知名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另外,公司积累了深厚的质量管理经验,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工艺优势,能向客户提供种类齐全的各项产品,并根据客户要求快速供货。

未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现有产品的产能,提升产品经济附加值,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生产规模、技术研发、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有利于回报公司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17.54万元,同比增长14.1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为16,406.73万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金可分配的范围,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综上,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稳健,公司未来发展可持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继续履行承诺,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时投赞成票。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本次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2、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及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该预案前后的6个月内,不存在公司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8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度,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委托关联方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电镀加工服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回避了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同意2017年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700万元。

鉴于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汪永余

注册资本:145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电镀加工(按环保部门核定的项目内容加工);金属制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文具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2、关联关系

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汪永琪、汪兴琪、张良川、胡家其、汪伟东、汪东敏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依据生产需要把所需电镀的壳体、安装板、刹车杆等产品,委托榆林金属进行电镀加工,2017年度电镀加工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2、公司需榆林金属提供的电镀加工包括滚镀和挂镀,因所需电镀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定制化程度相对较高,无第三方电镀价格可供参考,公司电镀价格以成本加成法为定价依据,即滚镀、挂镀镀件价格分别按镀件重量、镀件面积确定单位成本后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率确定最终产品电镀价格。

3、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加工费,付款时间为开票后3个月内。

4、 公司于2017年1月1日与榆林金属签订了电镀加工协议,此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生产加工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时需对部分配件(如离合器壳体、安装板等)表面进行电镀,以起到美观及防锈作用。榆林金属电镀车间具有规模大、工艺先进、种类齐全等优势,且与公司厂区相邻,综合考虑电镀质量和产量、运输和管理成本、交货及时性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大部分电镀业务由榆林金属提供,因此该关联交易具有现实上的必要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该关联交易符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19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计划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3,000万美元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相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的外汇产品。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业务品种说明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

三、2017年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3,000万美元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若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20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年 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拟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和补充。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