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2017年度
《供货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2017年度
《供货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本合同为2017年度《供货框架合同》,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及标的金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为双方合作原则和意向的约定,公司将根据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买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法定代表人为武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554.10 万元。经营范围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卖方: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澜股份”)成立于2001年6月29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李琦,注册资本为12,000.6 万元。
金风科技与高澜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4年-2016年,公司向金风科技销售产品确认的金额、销售金额占总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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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股票代码:002202)为上市公司,是国内成立最早、自主研发能力最强的风电设备研发及制造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中试型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及运营,是国内最大的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制造商,是高澜股份新能源发电水冷产品的主要客户。金风科技信誉良好、货款支付能力强,不能履行合同的风险较小。
二、《供货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于2017年 4 月 10 日签订。
2、《供货框架合同》中约定的买方包含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
3、金风科技向公司采购货物。
4、具体的供货批次、供货范围、供货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以订单形式为准。
5、本合同下货物的付款结算,由金风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依据具体订单分别与高澜股份结算。
6、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7、合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满后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8、双方就违约责任进行了详尽的约定。
9、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后正式生效。
三、《供货框架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供货框架合同》的履行对高澜股份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该《供货框架合同》的履行对高澜股份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供货框架合同》的签署未涉及具体的金额及项目,因此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17年度《供货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 月 17 日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届满。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举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在相关事宜确定后,及时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