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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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7-2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在2017年4 月 13 日、4月 14日、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4 月 13 日、4月 14日、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开展了自查,并询问了公司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经向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针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和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