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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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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艾立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4,000万元,占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0.7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殷宝华、艾立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每年均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时为公司提供审计报告。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负责协调确定。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上午在艾华集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远彬主持,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主要内容:监事会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4,000万元,占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0.7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9家银行申请综合授16.7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9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在2017年度,与9家银行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主要内容: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

主要内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既考虑了股东现实利益,又顾及了公司长远发展,同意此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主要内容:延长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6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结,并对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汇达珠宝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公司)

注册地址: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皇家湖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金、银、玉器加工、回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南鑫泰麻床垫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公司)

注册地址:益阳市高新区圆山路20号

法定代表人:罗建光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床垫的研发、生产、销售;麻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棉花制品的研发、收购、生产及销售;各种钢筋线材、弹簧、床网的生产、销售。

3、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公司)

注册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金秀路桐子坝巷7号

法定代表人:顾慧军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零配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研发、设计、销售;锂离子电池应用系统开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王安安

(1)关联人介绍:王安安,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读EMBA,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常务理事、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湖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总经理。

5、艾亮

(1)关联人介绍: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公司项目部经理,艾华学院执行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公司副总经理。

6、艾燕

(1)关联人介绍: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法务主管,平安证券北京投行部业务经理,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公司董事会秘书。

7、殷宝华

(1)关联人介绍:殷宝华,男,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主修电子工程,曾任职于广东华信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公司总工程师;荣获广东省肇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广东省电子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等荣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

8、张健

(1)关联人介绍: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化学系,本科,曾任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生产总经理、常务总经理,现任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常务总经理、公司总裁办总裁助理。

(2)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安之侄。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现金管理类: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

(2)固定收益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以上两个投资品种可以由公司直接购买投资,也可以由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上述两个投资品种为主要投资范围的理财产品。

(3)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66.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1、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6年度,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7,540,917.18元: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31,544,251.91元,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使用340,148,119.95元,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使用25,848,545.32元。

2016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17,702,819.0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0,790.05元。

2、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696,744.03元,另外,以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存放于其他银行余额为170,000,000元,合计余额为181,696,744.03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6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期限自2016年7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目前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授权期限自2017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

4、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信息。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 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5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及其派出的审计团队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本公司保持独立;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每年均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认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9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16.7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9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拟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在下列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下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