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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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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4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7年4月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彭元先生、彭丁带先生、李汉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7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7,575,260.3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21,569.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2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22,948,350.33元,较年初减少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08,312,638.99元,较年初增加1.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自2016年4月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增发即将开始实施。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为了保证公司增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 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7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 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7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1)恒大高新浦发银行授信5000万元:

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浦发银行授信期一致。

(2)恒大高新工行授信2000万元: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工行授信期一致。

(3)恒大高新招行授信10000万元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使用方向为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叁仟万元、其余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承兑保证金为50%,国内信用证保证金为50%,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本决议有效期与招商银行授信期一致。

(4)恒大高新建行授信6000万元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洪都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由朱星河和胡恩雪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建行授信期一致。

(5)恒大高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授信2000万元

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兴业银行授信期一致。

(6)恒大高新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授信5000万元

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由朱星河和胡恩雪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中信银行授信期一致。

(7)恒大高新北京银行南昌分行授信1000万元

公司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单笔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方式为担保,由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北京银行授信期一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审计费用根据 2017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7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大高新: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7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大高新: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4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10:00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7年4月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自2016年4月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增发即将开始实施。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为了保证公司增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 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规合法,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审计费用根据 2017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7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大高新: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4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16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部分呆滞存货确定为本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903,466.97元。具体情况如下为:

单位: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22,903,466.97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2016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3,016,266.97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笔在2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单笔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客户,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二)2016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2,800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1、《恒大高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恒大高新: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4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17 年4月28日(15:00—17:00)(周五)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6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彭伟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明荣先生、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保荐代表人程思思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4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20号核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00元。截止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9,517,022.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482,977.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的验资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0,010,096.84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73,690,008.85元,其中: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9,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注册全资子公司20,000,000.00元、投资参股公司43,810,800.00元(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倒班楼项目支出20,023,655.95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230,855,552.90元(含补充流动资金103,371,972.56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849,090.38元(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累计(24,056,122.20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59,090.38元,定期存单为30,59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5月5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于2011年6月1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6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30,849,090.38元,见下表 :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1、公司“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非金属防护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为6,996.50万元,非金属防护产品是公司主营防护产品之一,公司通过对关键设备的更新改造,产能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鉴于“非金属防护项目”的下游钢铁、水泥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仍持续低迷,该项目涉及的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减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终止募投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实施。

2、鉴于金属系列防护项目的下游钢铁等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仍持续低迷,该项目涉及的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减少,加之公司通过对金属防护项目的材料生产和工程施工环节部分关键设备的更新改造,已使原有产能得到一定程度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因此,如果按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将造成由于可预期的市场需求减少会导致公司扩大的产能不能完全有效的消化,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金属防护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整体投资概算进行了调整,缩减了投资概算,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为金属防护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提供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服务,由于此前非金属防护项目已终止实施,金属防护项目缩小投资规模,因此需相应调整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和整体规模,以实现与相关项目的匹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整体投资概算进行了调整,缩减了投资概算,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非金属防护项目”终止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55.8万元人民币,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5,55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55%,黑龙江省安达市仙浪科技有限公司占 45%;“非金属防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金属防护项目”原计划投资额8,515.7万元,调整后投资额4,581.69万元,调减3,934.01万元;“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额3,602万元,调整后投资额1,827万元,调减1,7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并承诺在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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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9月15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35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共12层,采购先进技术研发设备增至32台(套),投资额约为4,800.00万元。超募资金追加的1,335.00万元仍放在超募资金账户专项管理,当该项募集资金使用不足时予以划转。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