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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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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26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7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个议案的主要内容请参见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三个议案。

详见2017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2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5月5日召开的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12月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文。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的授权自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6年第四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在期限届满后再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28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LED外延片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15.61元,募集资金总额156,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75.43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224.5629万元。截止2012年3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3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141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实际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两个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121,779.65032万元增资至芜湖德豪润达。截止2012年4月1日,芜湖德豪润达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珠报字[2012]第4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向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86元。截至2014年6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3,730万元。截至2014年6月6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6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3,73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LED外延片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LED外延片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100%达产年限为5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项目已购置MOCVD设备80台套,购置的数量占本项目计划购置的MOCVD设备150台的53.33%。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MOCVD设备68台,占已购置的80台的85%。部份已购置MOCVD设备经调试后已开始量产。

[注2] 芜湖德豪润达LED外延片项目计划投资428,185.87万元,但随着近几年国内MOCVD设备投资的大量增加,LED外延片的产能大幅度提升,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已经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置了92台MOCVD设备(含公司其他子公司MOCVD设备),这些设备的产能储备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2014年2月11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LED外延片项目的实施,并将其截至2013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3,878.18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已使用3,895.6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实际使用承诺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9.71万元系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部分发行费及其账户利息净收入。

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27号),截止2012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30,442.13万元预先投入和实施了LED外延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上述报告,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30,442.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442.13万元。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2月11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截至2013年11月30日由于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支付且后续未及时在6个月之内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费用79.51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上述项目已使用79.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14年2月11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LED外延片项目截至2013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3,878.18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上述项目已使用3,895.6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LED外延片项目规划购置MOVCD设备150台,年产180万片4英寸LED外延片,基于LED背光和照明等市场未达到预期,本项目MOCVD设备装机速度放缓,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较低;受各项固定成本较高以及市场行情低迷的影响,项目的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用于补充公司在流动资金方面的缺口,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在流动资金方面的缺口,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相一致,不存在差异的情况。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2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15:00至2017年5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17年4月27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飞、章新宇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2:30举行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2:30举行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