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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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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具体的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内设财务部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审阅后,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7年度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同意2017年度公司(包括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议案生效后取代公司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1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资标的名称:常州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减资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一、减资概况

常州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是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志銮,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新希望系公司受托建设“万顷良田”工程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由于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安置工作也基本完成,“万顷良田”工程项目接近尾声,公司拟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0万元减至人民币5,000万元,减资后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4月14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新希望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志銮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农业、林业、水产养殖的投资;农业土地整理;农业、水利、农机技术服务;农业资产经营管理;绿化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养护;农业技术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希望总资产人民币184,798.5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1,733.4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71.73万元。

三、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新希望的注册资本规模已超过其现有经营需要,对其减资有利于避免资金闲置,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减资事项不改变新希望的股权结构,减资后,新希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1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部分金融机构借款,从而达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1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22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572,3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703,018.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71,296,981.1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账,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5]B213号《验资报告》。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015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公告2015-056)。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一。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专用存储账户中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当日,公司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存款余额(系累计利息收入)803,018.83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苏公W[2016]E134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海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牡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牡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牡丹2016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四)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牡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总结报告书。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在公司子公司苏州丹华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7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基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035,690.69元,按《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103,569.07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40,803,012.43元,扣除当年分配2015年度现金股利85,861,792.05元,以及支付永续债利息12,000,000.00元,2016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51,873,342.00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47,095,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2,039,167.68元,尚余未分配利润539,834,174.32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7-013。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1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为戈亚芳、梅基清、邓建军;议案9为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应于2017年5月3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2、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 0519-68866958

传真: 0519-68866908

联系人:周明 何晓晴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213017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1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等要求,现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房地产项目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1、重大变动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未发生房地产储备的重大变动、重大项目投资成本的重大变动、重大项目股东权益的重大变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收购或出售子公司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等应当披露的请况。

2、项目储备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末,未开工的权益土地面积35.29万平方米,权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99.53万平方米。

3、开工竣工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新开工的权益计容建筑面积42.06万平方米,未有竣工项目。

4、销售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实现签约面积3.3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0.42%,实现签约金额34,214.27万元,同比减少13.86%。签约金额减少幅度小于签约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不同导致房产单价不同所致。

5、出租情况: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房地产出租面积为11.20万平方米,2017年第一季度取得租金收入500.06万元。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