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17:00止,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3月17日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0,023,996,098.9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8.97%,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7年4月1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0,023,994,084.83份, 2014.13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99998%,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 律师费 40,000 元,公证费 10,000 元, 合计 5,0000 元,以上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调低管理费率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予以修订,并据此拟定了《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更新后的文件于2017年4月19日生效。以上文件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四、备查文件

1.《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 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