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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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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23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鸣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本届(第三届)董事会是于 2017 年4月18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刘鸣鸣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各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清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建联、黄清松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奕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聘任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梁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雪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8、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翁君奕、林东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同时,童锦治、陈明茹任职时间已到,将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本公司以2016年净利润177,407,095.8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2.47元的现金股利,占2016年净利润的比例为30.08%,共分配现金股利53,361,88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935.24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6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度税前6万元调整为税前8万元,按季度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关于召开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8.、9、10、11、12、14、15项议案,以及监事会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鸣鸣,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市惠融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曾在郑州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任教,曾任黄河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河南建业集团总经理助理、福建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牛津剑桥总经理。

张清苗,男,1969年出生,厦门大学MBA,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厦门市经济师协会会长、厦门市海沧区人大代表、厦门市海沧区工商联副主席、江南大学食品学院董事。曾任无锡工业总经理,2012年获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颁发的“中国方便食品二十年特别贡献奖”。

黄建联:男,1971年出生,食品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水产标准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9)委员,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厦门市食品行业专家库成员,江南大学食品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集美大学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速冻食品术语》、《速冻食品物流规范》、《冷冻鱼糜》等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辽宁安井、泰州安井、四川安井总经理。曾任厦门金冠顺食品公司厂长、福州馥华食品有限公司厂长。

黄清松: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井营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无锡工业营销副总经理。

唐奕: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无锡新科信特焊材有限公司、无锡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工业财务经理。

梁晨:男,1983年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华顺民生证券部副经理、管理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

廖雪娟,女,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公司证券部专员。

翁君奕:男,195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拾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美甘齐动(厦门)物料输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传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山西临汾纺织厂、厦门大学

林东云,女,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法学副教授,现任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法学副教授,曾任厦门大学校长办公室助理研究员。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24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食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7 年 4 月 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毅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 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407,095.80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815,869.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681,586.94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67,725,508.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6,918,814.22元,2016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4,644,323.08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公司股本总数216,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361,880.00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7,935.24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45证券简称:安井食品公告编号:临2017-025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26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7,935.24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52号《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1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00,591,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745,000.00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46,2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234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更改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实施了部分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7,935.24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7,935.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935.24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7,935.24万元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27,935.24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90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935.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3345证券简称:安井食品公告编号:临2017-02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公司股本总数216,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361,880.00元。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407,095.80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815,869.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681,586.94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67,725,508.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6,918,814.22元,2016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4,644,323.08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公司股本总数216,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361,880.00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7-02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0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

至2017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安井食品证券法务部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 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 0592-6884968

会务联系人:廖雪娟女士 0592-6884968

公司传真:0592-6884978

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